第二章 供销合作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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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55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供销合作商业
分类号: F717.2
页数: 10
页码: 261-270
摘要: 1928年下半年,山东省政府驻泰倡办合 作事业,在岱庙建立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其 后,县建设局继续推广,在泰城机关、学校建 起了一批合作社,供应对象为入社社员,经营 范围小,商品品种少,仅具雏形而已。“七七” 事变后,合作社陆续解体。
关键词: 合作商业 供销企业

内容

1928年下半年,山东省政府驻泰倡办合作事业,在岱庙建立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其后,县建设局继续推广,在泰城机关、学校建起了一批合作社,供应对象为入社社员,经营范围小,商品品种少,仅具雏形而已。“七七”事变后,合作社陆续解体。1940年后,日伪县政府曾派出专门人员在沦陷区部分村镇建立合作社,强制居民投资入股,经营火柴、棉布和煤油等配给品。其后股金未还,配给品被日伪人员中饱私囊,坑害了群众。1943年先后撤销。1947年8月,国民党县政府设合作事业指导室,在机关办了一部分合作社,由济南运来部分工业品供应公务人员。1948年5月瓦解。
  人民政府兴办合作事业,始自抗日战争末期,当时为打破敌人经济封锁,保障革命战争供给,在解放区建立了纺织、榨油、制皂等几种类型的合作社。l945年在玄家楼建立民生合作社(初称泰兴泉酒店、民生工厂)。1946年3月,在西界建立汶阳合作社,8月在泰城建立裕民合作社。其后,因战争合作社随军转移。
  1949年4月,泰安县合作推进社成立,为全县供销合作商业的领导机构。年底,并入专区合作推进总社。1950年5月,复建县供销合作总社。1951年6月,改称县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1952年,县联社所属企业不断扩大,9月建生产资料供应经理部、日用杂品经理部、推销部。1954年,县联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并在下港建立缫丝厂,8月建渔业供应经理部。1955年设大型农具站。是年11月,供销社所管手工业生产业务划归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1956年,茶业零售管理部划归县社,并建颗粒肥料厂。是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供销合作商业体系初步形成,成为农村商业的主渠道。
  1958年4月,调整商业体制,县社与服务局合并。8月又并入商业局,此为国、合商业首次合并。1961年9月,国、合商业分开,恢复供销社。1966年6月,县社增设蔬菜果品经理部,并将土产废品经理部和生产资料经理部划出,改属土产杂品分站和生产资料分站,9月蔬菜果品经理部并入地区果品公司。1968年9月,县社增设棉花加工厂。
  1970年11月,国、合商业第二次合并,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75年10月,国、合商业又分开,恢复供销社,县社设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杂品公司、棉花加工厂。1977年,增设蚕丝公司和磷肥厂(不久解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经济体制,改变了农村商业由供销社独家经营的局面。1980年,外贸业务移交外贸局。1982年,蚕丝公司划岀。1983年9月2日,市供销社改称供销社联合社。1984年,市联社建综合贸易公司、物资回收利用公司。至此,全社下辖直属公司6个、基层社18个、中心门市部113个,干部职工共5358人,社员243761人,股金97.5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489.1万元,流动资金1734.9万元。
  一、民主管理
  1951-1963年,共召开社员代表大会4次。1967年10月?1979年9月,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县社,基层社、门市部、建立“三级贫管网”,由贫下中农代表对供销社的人财物、供产销进行监管。初期有“社外监管”和“驻社监管”两种,其后驻社贫下中农代表撤岀,统改为社外监管。1981年10月成立社员代表大会,至1983年先后召开了五次社员代表大会,共选出5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二、财务管理
  1951年起,基层供销社实现的利润,交纳工商所得税。1952年,供销社商品销售毛利率为22.7%。1953年,基层社对损失的批准权限为100元。1961年10月至年底,进行“三清一改”(清理资金、库存、在途商品,改善经营管理),清岀有问题的商品总值225万元,当年处理180万元。1964年,清理三项欠款(赊销款、预付款、预购订金),豁免380万元,落实商品价值100多万元,清除虚假商品60万元。1966年始,县以上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度。1972年,清产核资,改章建制,采取调剂、交流、赶集摆摊、修配、改代、削价等措施,减少资金占用总额54万元。1982年,对涤棉布和烟酒价格、银行利率、固定资产折旧率进行调整,经济效益受到一定影响。1983年底,处理涤棉布降价损失66.4万元,收回悬帐悬案45万元,处理有问题商品33万元。1984年,处理库存六类棉布、国产手表降价和各类纯棉布削价损失96万元。1952-1984年供销社主要财务指标及资金情况表续表三、计划管理
  1951年下半年起,县供销社实行计划管理。1954年后,实行指令性计划。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的原则,改为实行指导性计划。改变了过去封闭式、分配制商品流转体制,逐步由“统、包、管”转向宏观控制与微观放活相结合、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的新体制。
  第二节业务机构
  一、公司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52年,建立生产资料经营部。1954年,在姚庄设肥料供应站。1958年,改称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下设批发部1个,门市部3个,仓库3处。1961年,大汶口转运站并入。1962年,所营五金交化业务及人员、机构划交百货公司。1964年建仓库。1966年改为济南生资站泰安分站。1972年,设配件门市部。1977年,在燕家庄设氨水仓库。1978年8月,分别设立生产资料与农机设备公司。1982年改称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业务:初期经营小农具、半机械化农具、土农药、肥料等;1954年增营牲畜;1955年增营木材。1957年增营民用器材。1978年后,主营化肥、农药、药械、小农具等。
  土产杂品公司1952年,建立土产经理部。1966年,改为土产分站。1967年,改名土产杂品公司。1978年春,所营蚕丝业务分出,建蚕丝公司。1984年,又分出废旧物资业务,建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干部职工356人。下设网点:1953年,设批发部1个;1962年,设门市部4个、收购站2个;1966年,门市部和收购站移交泰山供销社。1973年,设立废旧钢铁综合利用加工厂。1976?1984年,又增门市部8个和信托贸易栈1处。初期主营土产
  杂品,兼营农副产品收购。1967年后,主营生产资料,兼营土产杂品、日用陶瓷、干鲜果品及干菜调味品等。
  果品公司1966年5月,成立果品经理部,10月扩建蔬菜果品分站。1971年并入地区果品蔬菜盐业批发站。1977年4月,恢复果品公司。1977?1983年,主要推销农民自产的农副产品和经营城区的果品销售。1984年,公司下设批发部、货栈、恒温库、加工厂及门市部3个,干部职工243人。1984年,加工厂投产,恒温库启用,经营范围逐步扩大。
  棉麻公司1968年9月,建棉花加工厂,干部职工11人,经营棉花收购和加工业务。1983年,主营棉花,兼营仓库租赁业务。1984年,增营印刷和汽车修理。同年改建为棉麻公司,干部职工76人。
  综合贸易公司1984年1月成立。下设云峰商场、泰西门市部、岱兴贸易公司,干部职工55人。主营农副产品,兼营烟酒食品及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五金、办公用品、木材、建材、中小农具等共2500多个品种。
  物资回收利用公司1984年,由原土产杂品公司析岀设立。下属1个加工厂、2个门市部,干部职工85人。主营废旧物资回收、加工、调拨,兼营土产杂品、日用工业品。
  二、基层供销合作社
  1949年3月起,兴办基层社,至1951年,共办48处(内有铁业生产社),社员68155人,股金59292元,公积金6518元,干部职工339人。1950年3月起,地区供销社在山口进行“整社并社”试点。至1952年,全县基层社合并为30个,称“联村社”,下设门市部、零售店57处,社员105207人,股金1123609元(平均每股1.18元),公积金175379元。全县集镇全部建立了供销商业网点。1954年,贯彻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密切配合的方针,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基层供销社按行政区划兼顾经济区划的原则调整布局,30个联村社改组为17个区供销社。至此,基层供销社体制基本确定。
  1956年,原徂阳县的良庄、西住、临汶、西遥4个供销社和大汶口镇供销社划归泰安,全县基层社增至21处。
  1958年8月?1961年9月、1970年11月?1975年10月,两次国营、供销商业合并期间,基层社改为国营商店。
  1984年,全市基层社18个,下辖采购站、门市部等网点408个。
  代购代销店(简称双代店):随着农村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供销社于1954年开始组建农村代购代销店。1955年6月,建成固定代购代销店33处、57人。1965年增至317处、327人。至1970年,双代店发展缓慢,规模较小,一般为一人一店,由供销社给予补底金(不超过500元),并按每月代购代销额支付手续费3?6%。代购商品主要是废旧物资,代销商品主要是生活日用品。1971年起,双代店大发展,贯彻“拿岀一个人,方便一个村”的方针,推动各生产大队自建营业室,发展大型店和多人店,一般商品均能代销,不再限制,并将“双代员”报酬改为固定待遇,由供销社按每人每日1元(称“误工补贴”)拨付生产大队记工分配。是年底,全县双代店达595处、760人。许多村设三人店、四人店、五人店 (如范镇的孟家庄、谷家庄,徂徕的许家庄,山口的西太平,良庄的西庄等)。1975年和1978年,省供销合作总社两次在大汶口召开全省代购代销店管理现场会,并参观了良庄、徂徕、范镇的部分双代店。1978年10月,因县供销社办双代店成绩优异,派员参加了全国供销总社在四川绵竹召开的全国双代店会议。1980年,全县双代店750处、1197人,代购代销总额2747万元以上,支付总费用率为2.31%.1982年,双代店增至775处、1223人,其中五人店5处、四人店19处、三人店53处、二人店254处。至此,村村队队都有供销网点。双代店代销额占供销社零售总额的30%,下港公社达40%左右。1983年初,双代店有的改为村队经营,有的改为个体经营。
  第三节商品收购
  一、农副产品收购
  境内收购的农副产品,以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作物和小杂粮有223个品种;经济作物主要有花生、棉花、大麻、红麻、干鲜果品、各类苗木以及大白菜、大蒜、生姜为主的30多个蔬菜品种。供销社所购农副产品,贯彻大宗农副产品计划收购、统一价格、统一安排的原则,对国家统购、派购的一、二类农副产品,主要通过合同形式首先完成;对外贸出口商品,由供销社与外贸部门完成收购任务后,组织内部销售。
  1949-1951年,为防止农产品价格下跌,维护农民的利益。农副产品收购,开展以粮易商品业务,部分基层社建立土油坊收购花生米,为农民榨油。
  1952年,主要收购大麻、桑蚕茧、鲜蛋、花生、苹果、梨、葱、姜、大麻、山楂片、核桃、板栗等,其中收购大麻319吨、桑蚕茧22吨、鲜蛋1吨。由于供销社独家经营,当年盈利60余万元。
  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和油料计划收购,委托供销社办理。抗美援朝期间,承担支前地瓜干和干菜(姜干、黄花菜、干辣椒)等代购任务。
  1954年,供销社议购品种主要是大麻、干鲜果品,并开始大量收购生猪、板皮、羊皮等畜产品,收购总值比上年增加近一倍。
  1955年,粮油购销业务移交粮食部门。供销社经营鲜蛋换商品(一个鸡蛋换一斤盐)业务。农副产品收购贯彻“只要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农民有要求的,即广泛收购”的原则。大麻、棉花、鲜菜收购量成倍增长,共收购大麻2960吨、棉花29吨、鲜菜733吨、生猪17107头、鲜蛋36吨、牛羊皮96万张、干鲜果532吨、秫秸席428领。
  1956年,国家对一大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一收购。1957年,国家统购品种进一步扩大。供销社主要是完成国家派购任务,主要品种有生猪、鲜蛋、大麻等。生产者完成派购任务后,自留部分可自行交易。1958年“大跃进”时期,农副产品收购量下降。是年,收购生猪3.41万头、鲜蛋368.3吨、大蒜1634.75吨、核桃144.5吨、栗子738.15吨,同时收购生姜、山楂等,农副产品,总收购量完成计划的61.06%。
  1959年,国家将农副产品分三类进行分级管理:第一类物资(包括粮、棉、油)实行统购政策;第二类物资(包括人民生活必需的重要原料、材料和包装物料,对外出口的重要农产品)实行派购政策;第三类物资(即不属于以上两类者)需要收购部分,实行议购政策。
  1960年,国民经济困难,农副产品生产下降,食品、副食品及工业原料货源紧张,国家采用以工业品换原料的措施。是年收购大麻867.7吨、生猪1.74万头、鲜蛋61吨、蔬菜21775吨。农副产品收购额为776.50万元。1961年,贯彻省委紧急通知,收购主要经济作物和副食品实行奖励。1962年3月,收购鲜蛋实行工业品奖售(奖售比例一般不超过鲜蛋价值的50?60%),并对40种粮食、经济作物、畜产品实行奖售收购。干鲜果品虽属三类物资,但按二类物资管理,不许多头经营,只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大麻在1961和1962年属于二类物资,统一收购,种麻售麻奖给肥料。
  1964年初,生猪、鲜蛋改由国营商业经营,后又改归供销社收购,并为畜产公司代购板皮、牛皮、山羊皮等。
  1965年,奖售品种减少,只保留棉花、粮食、化肥、油料4种。
  1967年,调整农副产品奖售标准,减少奖售棉布,用于增加人口定量,粮食奖售数量亦有所减少,退岀奖售范围的有12个品种。但部分干鲜果品(如苹果、板栗、核桃)开始实行奖售政策。
  1968年,菜羊、活家兔、梧桐木等10个品种退岀奖售范围。
  1978年后,国家对农副产品采取多种经营,开展议购议销。1980年,除棉花由棉麻公司经营外,其他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计划的一、二类产品,均实行议购议销。1981年,对干鲜果品实行分购联销(即以果品公司为龙头,基层供销社为龙尾,多头收购,一头外销)。1984年,收购棉花704吨、大麻101吨、熟红麻240吨、蜂蜜105吨、干鲜果7296吨、干鲜菜2721吨、粮食14621吨、家禽16420吨、鲜蛋108吨、秫秸席167领,农副产品收购总值2103万元。
  二、废旧物资回收
  1953年,供销社根据“为工业寻找货源,为群众增加收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出口提供原料”的方针,开始收购废旧物资。主要收购品种有杂铜、废钢铁、废锡、废铝、废铅、废橡胶、破布、旧棉、废纸、废麻及麻制品、杂骨等。至1955年,收购品种和数量甚少,仅收杂铜851吨、废锡125.20吨、废钢铁201吨。
  1956年,基层社普遍开展废品收购,品种数量大增,共收杂铜75.2吨、废锡24.4吨、废铝0.2吨、废钢铁303.8吨、破布48吨、废旧棉20.45吨、废纸5吨、杂骨178吨。
  1958年,为保证“大炼钢铁”的原料供应,对废旧钢铁实行“大购大销”,提出“挖地三尺翻箱倒柜交售废金属”的口号,机关、学校和农业社层层向群众派任务、下指标,把好铁锅、好铜盆等砸碎当废金属交售,全县共收废钢铁5069.45吨、铝锡87.95吨、杂铜188.15吨。“大炼钢铁”结束后,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废钢,每年最少发动一次收购活动,直至1970年。是年,收购废钢铁5012.65吨。
  1970年后,贯彻“百废俱兴、变废为宝、多收收好”的原则,泰城各大工厂废铁沫收购量增大,最高年收购达5000余吨。1973年,土产公司成立废钢铁旧物资加工厂,将铁沫轧制成砖外调。其后,又铸铁炉岀售。1980年后,各乡镇陆续增设农机制修厂坊,主要原料是废品,废品市场从此出现了竞争局面,供销社收购受到影响。1984年,收购杂铜66.5吨、废钢铁3061吨、废锡5.5吨、废铅14.7吨、废铝24.4吨、破布260吨、废旧棉80吨、废纸1354吨、废麻制品32吨、杂骨761吨。
  第四节商品供应
  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建国初,供销社以支援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重要任务,从1950年春开始供应豆饼肥料。1952年,生产资料特别是肥料的供应量逐渐增长。供销社经营品种有化肥(硫酸铵)、信石(砒霜)、中小农具(锄镰、镢锹等)及少量木材。初次供应化肥时,农民顾虑重重不愿使用,为解决积压而全部赊销,因手续混乱,使供销社损失40多万元。
  1954年,粮食统购统销后,豆饼用作饲料,不准作为肥料,自此化肥得到推广,由县区乡村层层分配供应;并贯彻“大量增补旧农具、普遍示范和重点推广新农具”的方针,推销铁制水车、双铧犁。是年供应化肥2614吨、农药28吨、喷雾器310架、耕畜336头、双单铧犁35部、三角耕锄88部。
  1955年,互助合作大发展,化肥供不应求,优先供应农业社和互助组,主要用于经济作物,适当照顾未入社的烈军属。
  1956年,商品肥料货源紧张,化肥实行一次分配,分期供应;并供应颗粒肥、骨粉、杂肥、农药、硫磺、各种药械等。为弥补农业牲畜不足,从外地采购蒙古马224头、骡子30头、驴220头。为适应农机具需求,县供销社建立大型农具站及邱家店、山口、六郎坟、大汶口4处分站,供应水车、双轮双铧犁、步犁、耘锄、抽水机、胶轮大车、圆钉、铁丝等。
  1957年,对因缺零件不能使用的水车及一部分耘锄、双铧犁进行检查配件供应。为弥补化肥不足,从德州、徐州地区购进大粪干2902.179吨、颗粒肥1210吨,又从内蒙古购进羊粪2562.9吨。此外,供应化肥2655吨、农药256吨、小农具46件、双单铧犁402部、三角耘锄731部、小车外胎65条、农业用油41吨。
  1958年,为增产而大种地瓜,供销社从外地购进地瓜芽71769万株,调入地瓜种11.19吨。是年生产资料供应额为433.644万元,占年计划的49.56%。
  1959年,贯彻“以农家肥料为主,商品肥料为辅”的方针,供销社以“伸长腿、跑远路”的办法,派员常驻东北、内蒙古等地挖掘肥源进行采购。年内共购进羊粪、牛马混合粪类杂肥14630吨、磷酸钙4135吨。同时采取土法上马,自制土农药75.6吨、土化肥471080吨,暂时缓解了供求矛盾。对水利建设供应了木材、钢铁、铁丝、铁锨、推车及苇子、席子、蒸笼、大锅、煤炭等物品。
  1960年供应拖拉机1台、电动机20台、柴油机36台、推车圈60万个、小车内外胎349百条。是年起,国家规定对收购的主要农副产品和超缴的征购粮食、外调的生猪、都奖给一定数量的化肥。为缓解化肥供不应求的局面,开始供应氨水,并配套供应氨水耧。是年供应化肥3826吨、农药478吨,其它如动力机械、油料、农具等生产资料比上年有所增长,生产资料供应额1276.30万元,占年计划的101.86%。
  1968年,县化肥厂所产氨水和碳氨,由供销社按合同计划供应。
  1971年化肥、农药仍很紧张,又大搞土化肥,主要是“土包氮”“5406菌肥”、土农药。此后,各类新型化肥农药问世,碳铵和氨水供应逐渐缓和,不再提倡使用土农药和土化肥。
  1976年始,全县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供销社供应铁锨、蹶及工程用油。
  1977年,供应拖拉机152台、柴油机942台、电动机40台。
  1978年,农业生产投入增加。是年,继续贯彻60年代初制定的对粮食和农副产品收购实行奖售化肥的政策,至1983年,实行奖售化肥的粮油、农副产品品种有粮食、油料、棉花、红麻、桑蚕茧、苹果、生猪等。1981年增加农膜供应。
  1984年,国家对化肥奖售政策进行调整:每交售粮食100公斤,奖售标准化肥13公斤;交售杂棉100公斤,奖售标准化肥70公斤;交售花生100公斤,奖售标准化肥40公斤。此外,对外贸岀口的板栗等干鲜果品也实行奖售化肥,化肥的奖售和计划分配、调拨,均按标准氮肥计量折算供应。是年,供应化肥81242吨、农药587吨、喷雾器9308架、农业用油12541吨、小农具130件、圆钉和铁丝548吨、20号步犁685部、三角耘锄790部、车圈246个、小车内外胎737条、农膜1146吨。
  二、生活资料供应
  建国初期,主要经营食盐、煤油,食油、茶叶、烟叶、棉花、火柴及少量的布匹,进货渠道依靠国营公司,供销社销售额尚不足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0%,其余均为个体经销。国家为了促进供销社迅速占领农村市场,对供销社所营分配商品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回扣2%。
  1952年,国家为鼓励群众入社,保护社员经济利益,对社员实行配售和廉价供应政策,配售物资有色布、食盐、火柴、煤油、秋粮,配售价格低于牌价的20?30%,廉价供应的物资有食油、煤油、煤炭、食糖。
  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供销社大搞销货运动,生活资料供应量大增。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供销社开始占领农村市场。是年,供应食盐2176吨、卷烟394箱、茶叶63吨、火柴6602件、肥皂2110箱、暖水瓶8300只、煤炭3153吨、棉布10526万米、胶鞋110万双。
  1954年,农村经济有较大发展,群众对生活资料的需求增长,日用品不足,于是对一些商品采取了限制性供应措施.如食糖实行半计划供应,即一般农民购糖以小包供应;产妇、无乳婴儿及病人根据乡村岀具证明优先供应;煤炭实行工业用煤计划供应,居民适量供应,农村群众少量供应;棉絮实行干部职工按计划供应,群众适量供应;纸烟实行涨价供应。是年下半年,人民币旧币换新币时,社会上一度岀现抢购风,供销社生活资料销售额比1953年增长近一倍。
  1956年,对私商改造结束,农村商业由供销社独家经营,由此供销范围扩大,经营品种增加,供应食盐5389吨、水产品540吨、卷烟2044箱、酒805吨、茶叶220吨、棉布50739万米、汗衫背心242万件、胶鞋395万双、卫生衫裤214万件、火柴25019件、肥皂5620箱、暖水瓶177百个、煤炭8147吨、铁锅360个。1957年始供应自行车。
  1958年,增加供应缝纫机4600架、收音机28台、钟表390只、糕点298吨。生活资料供应总额为3063.25万元。是年,“大跃进”使丰产的粮食失收,造成副食品和轻工业原料短缺,之后连续三年经济失调,而出口任务却很大。1959年下半年起,市场上的副食品和日用工业品供应趋向紧张,对部分商品实行计划供应。供应中,搞平均分配,手续繁琐,买卖不便,地区封锁,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1960年,供应煤炭59427吨、食盐999.3吨、毛巾7.13万打,袜子8.52万打,生活资料供应额3332.2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7.3%,比上年增3%。1963年供应略有好转。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匮乏的局面一直未得到扭转,许多生活必需品难以得见。
  1977年,生活资料供应紧张的局面有所扭转。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购买力不断提高,吃、穿、用、住、烧有所改善,商品流通日益活跃,日用消费品供应充足。1979年,自行车销量比上年增长两倍,缝纫机、收音机销量比上年增长近10倍,化纤布、木制家具、高档服装、床上用品以及电视机、电风扇等销量大增。
  1980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允许个体、集体经商,打破了20多年农村商业供销社独家经营的局面。个体户成为市场竞争的强有力队伍,供销社商品销量不断下降。
  1981年,电视机、手表销量增加,销售电视机503台、手表5692只、精铝锅109个。
  1982年后,市场进一步开放,除少数名优商品紧俏外,一般日用工业品货源充裕,进货渠道由单一型变为开放型,高中档商品供应量逐年增加。供销社实行了联购分销、代销、代储、代运、联营等业务。商品种类由建国初期的几十种增加到五千多种。
  1984年,供应煤炭51623吨、水产品528吨、食盐6727吨、糕点2302吨、卷烟11466箱、酒5098吨、茶叶266吨、棉布27022万米、化纤布7211万米、汗衫背心1838万件、棉毛衫裤1561万件、卫生衫裤499万件、各种服装2015万件、胶鞋2297万双、碗904千件、火柴21311件、肥皂50433箱、洗衣粉264吨、暖水瓶1378百只、精铝锅10224百口、缝纫机4673架、自行车1405辆、收音机7162架、电视机3098台、录音机1122台、电风扇2919台、洗衣机590台、手表16562只、座挂钟10293只。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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