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监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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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53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交通监理
分类号: F540.3
页数: 1
页码: 242-242
摘要: 民国时期,境内无专门交通监理机构,车辆登记和征收车辆牌照税,由济南交通部门管理。
关键词: 公路管理 交通监理

内容

民国时期,境内无专门交通监理机构,车辆登记和征收车辆牌照税,由济南交通部门管理。
  1951年,泰安地区公路段始设监理股,负责全区的畜力车的监理工作,机动车辆的监理仍由济南监理所办理。1962年地区公路段改设监理所,开始办理全区机动车辆的监理工作1963年,县交通局执行交通规则及山东省的补充规定。1974年,执行省统一机动车检验标准,所有车辆每年须统检一次。
  1976年,设置车辆监理站管理车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考核驾驶员,并验发放牌证。
  1981年前,拖拉机可以自由行驶。此后,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在公路行驶的拖拉机,必须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牌照和办理行驶证。至1984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共10361人,其中汽车驾驶员4225人、拖拉机驾驶员4819人。是年3月,监理站合并到地区交通监理所。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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