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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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934
事件名称: 颁发《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341.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

事件描述

1986年财政部颁发的《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固定资产标准是指单位价值在200元、500元或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厂房、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粮食企业实行综合折旧率。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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