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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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561
事件名称: 199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3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5月
结束时间: 1998年5月

事件描述

1998年5月,国务院下发国发 〔1998〕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四分开一完善”,即政企分开,中央和地方的粮食责权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同时提出“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流通的主渠道,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粮食收购,掌握必要的粮源,在稳定市场供应和市场粮价中发挥主导作用。”据此,各县区粮食局成立了粮食收储企业,受政府委托从事粮食收储业务,实现主营业务与附营业务分开。粮食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分为政策性粮食销售和市场粮食销售。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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