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粮食工作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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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535
事件名称: 1962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粮食工作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3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9月23日
结束时间: 1962年9月

事件描述

1962年9月2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粮食工作的决定》,其中提出:“有领导地、适当地开放农村集市贸易,供销社可以根据上市粮食情况,适当收购,也可以向已经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的生产队收购一部分余粮。供销社议购的粮食,用以弥补食品、酿造和其他行业用粮之不足,同时进行一些地区之间的调剂。”党中央这一决定,是开展粮食议购议销的开端,三县粮食部门粮油议价销售业务从此开展起来。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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