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全市实行粮食工作地方首长负责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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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505
事件名称: 1995年全市实行粮食工作地方首长负责制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2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
结束时间: 1995年

事件描述

1995年,全市实行粮食工作地方首长负责制,粮食供需本市自求平衡。为确保市区居民供应,全市增加定购粮任务1550万公斤,安排议转平1000万公斤,并从广饶、利津两县调市区定购粮1540万公斤。同时严格控制销量,城镇居民一律凭证限量限价供应,平价供应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公斤,大中专院校和技校学生每人每月15公斤。这样安排后,市区居民口粮仍有较大缺口,故自12月始,除离休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学生仍按原标准供应外,城镇居民的平价供应标准一律改为5公斤,其余部分一律按议价供应。全市销售居民口粮3722.3万公斤,其中:东营区2110.7万公斤,河口区216万公斤,利津县252万公斤,垦利县417.6万公斤,广饶县726万公斤。市政府确定在市区建立17处骨干粮店并定名为“粮油专供店”。骨干粮店实行“十统一”:统一经营方针,统一供应政策,统一供应品种,统一销售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进销差率,统一财务核算,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店面标志。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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