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粮食实行计划供应同时,对食油也开始实行计划供应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473
事件名称: 对粮食实行计划供应同时,对食油也开始实行计划供应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2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

事件描述

1953年国家在对粮食实行计划供应同时,对食油也开始实行计划供应,当时规定的每人每月供应标准为: 人民武装警察大队以上干部1.2公斤,分队干部0.75公斤,厂矿企业工人0.47公斤,机关团体工作人员0.38公斤,一般居民0.19公斤,犯人及教养人员参加劳动的0.16公斤,不参加劳动的0.1公斤。特殊照顾标准每人每月:大学教授、高级工程师、上层民主人士和高级负责干部1公斤,公、私医院、疗养院病员0.5公斤,托儿所儿童0.31公斤,婚丧嫁娶每户次1.5公斤,外宾、外国专家、外国留学生用油根据实需供应。供应办法:凡机关、团体、厂矿企事业等,均由单位按实有人数和规定标准编造计划,一月一次报粮食部门审批、供应;一般居民和婚丧嫁娶用油一律发油票,凭油票供应,由供销社和个体经销户代销,油票使用一次收回作废。工商行业用油基本按其实际需要,凭批准计划供应。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