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行确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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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407
事件名称: 1999年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行确定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0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9年
结束时间: 1999年

事件描述

1999年,在市场粮价较低的情况下,省政府确定对国家定购小麦、玉米,实行定购价和保护价同价,将国家定购粮食价格调整到保护价水平。小麦保护价仍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三等冬花麦每500克(下同)0.64元,并适当拉开等级差价。各品种各等级价格:白麦一等0.693元,二等0.673元,三等0.653元,四等0.623元,五等0.593元;花麦一等0.68元,二等0.66元,三等0.64元,四等0.61元,五等0.58元;红麦一等0.667元,二等0.647元,三等0.627元,四等0.597元,五等0.567元。等外小麦,由粮食购销企业按市场供求形成的价格进行收购。秋季,省政府对秋粮价格也进行了适当调整:玉米(中等质量标准)收购保护价为每50公斤46元,并拉开了等级差价,定购价格按保护价执行;等外玉米价格,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粳稻 (中等质量标准)定购价为每50公斤60元。继续落实优质优价政策,对内在品质好,消费者认可,市场销路好的优质品种,其收购价格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行确定,实行单独收购,单独储存, 单独销售。此规定至2002年未变。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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