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山东省政府适当调整了东营市合同定购任务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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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386
事件名称: 1986年山东省政府适当调整了东营市合同定购任务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0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
结束时间: 1986年

事件描述

1986年,山东省政府适当调整了东营市合同定购任务,增加国家委托代购任务。农民每交售100元钱的粮食,奖售平价柴油4公斤。国家委托代购的粮食,省对市地按超购价结算,对农民随行就市收购,一般不低于比例价,最高不超过超购价。省政府分配东营市定购任务3500万公斤,分解落实3238万公斤,实际完成3233.7万公斤,占任务的92.4%。其中广饶县任务2013万公斤,完成2044.8万公斤;利津县任务500万公斤,完成509.5万公斤;垦利县任务370万公斤,完成320.7万公斤;东营区任务35万公斤,完成38.9万公斤;牛庄区任务275万公斤,完成275.8万公斤;河口区任务45万公斤,完成44万公斤。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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