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国家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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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384
事件名称: 1985年4月国家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0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4月1日
结束时间: 1985年4月

事件描述

1985年4月1日起,国家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这一政策是在粮食连年丰收情况下进行的。粮食收购制度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允许自由购销,全国为期32年的粮食统购体制宣告结束,粮食收购进入计划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双轨制”时期。定购品种为小麦、玉米、谷子。合同定购内的粮食,按“倒三七”比例价格收购(30%按原收购价,70%按原超购价),并继续实行奖售化肥、柴油的政策。每50公斤比例收购价分别为小麦22.60元、玉米15.60元、谷子15.60元。超过合同定购的粮食,如市场价格低于原统购价格,国家按原统购价格敞开收购。当年国家与农民签定合同,只强调协商签定,定多少算多少,由于农民群众当时对合同定购还缺乏认识,担心国家收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因而影响了合同定购任务的完成。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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