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山东政府发出通知在全省各地实施粮食统购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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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305
事件名称: 1953年山东政府发出通知在全省各地实施粮食统购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8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12月8日
结束时间: 1953年12月

事件描述

12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开始在全省各地实施粮食统购。粮食统购的基本内容是,农村生产粮食的农民按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量将余粮售给国家。农民在缴纳公粮 (即农业税)、留足口粮、种子、饲料和完成国家统购任务以外的余粮,可以自由存储和自由使用,可以继续卖给国家粮食部门和供销社,或在国家设立的粮食市场进行交易,并可在农村间进行少量互通有无的交易。当年,广饶县收购粮食2411万公斤,利津县收购粮食1239.5万公斤,垦利县收购粮食550万公斤。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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