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山东分局发布救国公粮征收评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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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291
事件名称: 1943年山东分局发布救国公粮征收评议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8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3年
结束时间: 1943年

事件描述

1943年,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发布 《救国公粮征收评议》,建议仍按地亩多少累进征收。广饶县对已登记、清丈土地的单位按地亩累进征收;尚未登记、清丈土地的单位仍按收获量征收。各阶层征收的比例为:贫农征收其收入的1%〜8%,最多不超过10%; 中农征收其收入的9%〜16%,最多不超过20%;富农征收其收入的17%〜24%,最多不超过30%;地主按其收入累进征收,最多不超过35%。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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