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人民政府下发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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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2162
事件名称: 1995年人民政府下发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5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4月28日
结束时间: 1995年4月

事件描述

4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加强宏观调控,对粮食工作实行市长、专员负责制,实现粮食供求地区平衡。全省粮食部门要收购社会商品粮的70%〜80%,各地必须逐级分解落实到生产单位和农户,确保完成,完不成任务的地市,必须组织粮源如数补齐。为调动农民交粮的积极性,每定购50公斤粮食供应尿素5公斤。国家订购粮的粮权属国家,国务院确定由省一级政府使用,主要用于军队、城镇居民和农村需救助人口的基本口粮供应。抓紧建立骨干粮店,健全供应体系,严格定购粮销售管理,确保城镇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市场管理,控制粮食批发,粮食批发要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其他从事粮食批发业务的企业,要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登记,严禁无证经营。搞好储备粮吞吐调节,确保市场粮价的基本稳定。实行粮油定购,确保军需民食。加强粮油收购调拨资金管理,实行分市地分部门筹集责任制。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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