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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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469
颗粒名称: (四)法制
分类号: DF8
页数: 11
页码: 151-161
摘要: 中共利津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全县负责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由书记、副书记、秘书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政法委机关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干部7人,工勤1人。
关键词: 法制 司法制度

内容

中共利津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全县负责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由书记、副书记、秘书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政法委机关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干部7人,工勤1人。
  利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单位,由一名政法委副书记兼任综治委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2名。
  县直机关党委和12个乡镇党委均配备有政法委书记。
  〔工作概况〕1999年度,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以完善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建立综治目标管理体系为核心,以落实一票否决权制为保障,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了全县的社会政治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3月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政法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1999年政法与综治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与12个乡镇党政一把手签定了年度责任书。县委常委10次、县委书记和县长办公会6次专题研究政法和综治工作;召开油区治理、“双基”建设、“严打”斗争专题调度会8次;县综治委召开例会4次、主任办公会10次,下发文件9个,15次召开乡镇分管政法和综治工作的党委书记、县直部门责任人会议部署任务,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建立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的档案,实施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和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制度,把综治实绩与领导政绩、考核晋级和奖惩挂钩。年内对全县9个因防范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发生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法轮功”的处理工作自4月25日“法轮功”练习者围攻中南海事件发生以后,县委、县政府髙度重视,把处理“法轮功”问题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法委按照县委的部署,一是加强领导,要求各级领导把“法轮功”处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是强化措施,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分化瓦解和教育转化工作。三是实施重点帮教和监控。四是严格政策界限,结合个人实际,使“法轮功”练习者提髙认识,彻底解脱。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县“法轮功”处理工作进展顺利,实现无一人到市以上上访,无一人再练“法轮功”,无一恶性事件发生。
  三、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和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先后开展了“冬季严打整治”、“春季治安整治”、“严打百日会战”、“油区治安整治”等12次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本年内全县刑事发案89起,其中大案35起;破获刑事案件79起,破案率89%;抓获各类犯罪分子480名,打掉犯罪团伙9个,追捕逃犯36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8万元。查处治安案件140起,处罚109人;并组织对影视、图书文化市场进行了18次突击检查,查没盗版及非法音像制品306盘,不健康图书370册,黄色光盘86盘,取缔非法经营摊点19户,县检察院立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6起,18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128利津年鉴周密组织确保了“996”警卫任务圆满完成。1999年6月,江泽民总书记来东营视察。利津负责47.5公里路段的警卫工作,全县组织205名公安政法干警、260名党政干部,100名联防队员,出动车辆150余部,运用多种策略,圆满完成了警卫任务。
  保障建国5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的安全。对党政首脑机关和重点要害部门加强了安全保卫,严格落实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县公安局成立安全检查队,县巡警大队、利津镇派出所组成两支国庆安全巡逻队,对首脑机关和重点要害部门进行24小时巡逻监控。组成6个工作组,3次对县直有独立办公区和宿舍区的87个单位、12个乡镇的夜间值班备勤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全县开展了收枪治爆行动,有效地防止了涉枪涉爆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强化了上访监控工作。
  四、加强“双基”建设,落实治本措施1.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综治组织机构,完善防范网络。对全县“五支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全县有综治办事机构1125个,农村治保组织509个,1780人;调解组织509个,1021人;普法组织509个,2038人;帮教组织208个,626人;巡逻队511个,6072人。基本做到了机构、人员、报酬、责任、制度五落实。
  2.开展后进村集中整治活动,促进农村治安持续稳定。自3月份开始,县委、县政府从全县抽调123名机关干部,组成41个工作组(每组有一名政法干警),进驻41个后进村,狠抓班子建设,狠抓财务清理,狠抓治安整治,狠抓集资提留清缴。通过集中整治改变了落后面貌。
  3.抓综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巩固落实了“有房子、有牌子、有专人,有制度”的“四有”要求。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档案资料整洁完整。
  4.以警区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三防” 建设。全县普遍落实了以警区、责任区为依托的管区责任制。共设立40个警务区,划分90个治安责任区,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及报警服务台的作用,确保了对各类违法犯罪的快速查处和及时打击。
  5.做好调解和涉法案件接访工作。年内受理案件46起,处结39起,处结率84.8%;调解民事、经济纠纷775起,成功736起,成功率95%。
  6.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落实安置帮教措施,预防减少犯罪。全县普遍建立流动、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站,签订治安责任合同。年办理暂住证1614个,办证率100%。建立帮教机构,对本年内全县42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
  五、深入开展“创安”活动和“三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工作1.开展创建全国安全文明油区活动,促进油区稳定。贯彻全国企地共建安全文明油区会议精神,“打、防、治、堵、管、建”大管齐下,开展油区整治和工农共建活动。对全县11个油区乡镇摸清底子,进行了多次“拉网式”清理整治,规范水、电、气管理,健全油区治安队伍,建油区治安联防队125支,820人,加强巡逻守护,促进了油地经济发展。
  2.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单位、村庄活动。先后培养了国税局、傅窝乡、前林村、裕后村、扈家滩村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创安”典型。在全县509个行政村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全县12个乡镇、380个村、125个县直单位达到安全文明标准,有4个单位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单位。
  3.深入开展“三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大(四)法制129型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受教人员达10万人次。力口强“三五”普法培训,培训普法骨干,全县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49期,培训骨干548人,轮训5000余人,组织全县88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年度普法考试,加强在校学生普法教育,中学聘任法制副校长22名,小学聘任辅导员123人,讲授法制课78场次,受教育达32000余人次。
  (张林渠牟国强)公安〔机构队伍状况〕1999年利津县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办公室、纪检股、法制股、政工股、户政股、政保股、财务股、内保股、治安股、控申股、消防科、油区治安办公室、刑警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等18个科(股)室。下设利津镇、南宋、北宋、明集、盐窝、北岭、虎滩、集贤、陈庄、傅窝、汀罗、刁口、渤海等13处公安派出所。全局共有干警232人。
  〔工作概况〕年内,利津县公安局以 “三讲”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管好队伍” 这个目标,大力推行警务公开,积极开展 “争创满意”活动,塑造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全县共立案侦察刑事案件89起,破79起,其中大案35起,破29起;查处治安案件140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48()人,其中刑拘95人,转逮捕62人,取保候审35人,治安处罚287人,其中治安拘留109人;共打掉犯罪团伙9个、抓获团伙成员34人。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严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县公安局针对本县治安特点,先后部署开展了“冬季严打整治斗争”、“春季严打斗争”、“冬季百日严打”等战役,并成立“侦查破案行动队”、“扫黄打丑行动队”、“打霸除恶行动队”、“涉油专案组”等专门队伍,对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了强有力的打击,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
  一是坚持打防并举,构筑防范网络。严打斗争中,紧紧围绕“网”字,全县布网、县局破案组、县局巡警队、派出所巡逻队、油区保安队四位一体,协同作战,在全县构筑起了治安防范网络,在巡逻中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34名、破案22起。
  二是及时攻克了一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恶性案件。县局成功地侦破了王学军杀人案、马建民被害案、“4.14”摩托车抢劫案、张殿华伤害案、“9・24”杀人案等大案。
  三是加大了对在逃案犯的追捕力度,充分利用网上追逃犯时机,多措并举,抓获了一批逃犯,共抓获各类逃犯36名,其中网上逃犯8人,批捕在逃犯12名,消除了社会隐患。
  四是严厉打击了一批现行犯罪分子。年内,参战民警抓获了盗窃电视机、VCD 机并携赃逃离的犯罪嫌疑人刘x x后,公安民警顺线追查,又将同伙何x x抓获归案。这个盗窃团伙自1996年以来,流窜于河口、利津两县区,作案20余起,盗窃总价值6万余元。同时,还抓获了自1998年以来,长期多次交叉合伙作案的3名盗窃团伙,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2万余元。
  五是穷追猛打,重大积案告破。1998年10月22日利津镇指威文印部被盗复印机、打字机等物品,价值4万余元。刑警一中队组织力量广泛摸排,于1999年5月7日将盗窃犯罪嫌疑人常x x抓获归案,被盗物品全部追回。本年6月16日,又一举破获抢劫现、积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林义x、朱x x。两罪犯长期流窜于滨州、利津两市县猖狂作案。以租车为名,将出租130利津年鉴车司机骗至偏僻处,持刀抢劫。以上积案的破获,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1998年12月28日,利津县振利油料加工有限公司的3名司务员携带22万元巨款出走。经迅速立案、侦察,广泛调查取证,于1999.年3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赵x X、孙义X、孙 x x抓获归案,追回了全部货款。1999年7月15日,县电业局所属空调公司被骗走空调22套,价值16.4万元,县局领导带领经侦大队民警转战梁山、济宁、聊城、阳谷和河南省台前县等地,追回被骗全部空调,为该公司挽回了损失。
  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适时组织专项治理。一是开展了扫除“黄、赌、毒”专项斗争。对县内3000多个公共娱乐场所、400余处私人岀租房屋进行了治安大清查。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5起、赌博案件5起、查处营利性陪侍场所3处,处理涉案人员154人,净化了社会环境。二是整顿了全县建筑装卸市场治安秩序。结合“打五霸”专项斗争,对县内建筑装卸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依法对10名扰乱建筑装卸市场秩序的地痞霸头进行了惩处,确保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三是收枪治爆工作有了新进展。年内,全县公安机关共收缴非法枪支107支,其中自制火药枪105支、气枪2支。查封鞭炮卷筒机10余台、取缔非法生产场点3处,查处非法储存点10处,查扣非法运输鞭炮47箱、黑火药制剂200余公斤,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四是开展了油区治安集中整治专项斗争,为油田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五是按照 “城区抓秩序、公路压事故”的思路抓了交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农用车专项治理。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06起、死亡60人、伤651人,直接经济损失114.54万元,重大交通事故结案率达85%以上。
  〔推行警务公开、促进创满意活动〕按照“规范——公开——公正——满意”的思路,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了110、户政、治安管理、刑事侦查、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警务督察等警务活动。设立了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实行了《案件办理反馈制度》、《案件办理监督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3项制度。在全县设立了95个举报箱,聘请了327名义务执法监督员。并通过开展“创满意”活动,积极组织“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警民关系。
  〔110建设有了新进展〕年内,县局认真履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先后对各处警单位进行了8次模拟报警检查,狠抓了110的规范化建设。1999年,110共接处警2653起,其中查处刑事案件82起,治安案件252起,处理纠纷437起,处理交通火灾等灾害事故626起,接受群众举报、咨询368起、群众求助674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94人,救助危难群众163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秦爱国赵顺刚)检察〔机构队伍状况〕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刑事技术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政工科、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共11个科、室、局。1999年9月新设立技术装备服务站、为股级事业单位。全院共有干部职工39人,其中检察员35人,助理检察员1(四)法制131人。
  〔工作概况〕1999年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三讲”教育,认真贯彻执行 “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 活动为动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1999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被市政法委、人事局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先进单位。
  一、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有新突破年内,该院把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摆在首要位置,领导带头办案,集中优势兵力,突出查办重点,加大了查办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19件22人,其中贪污案件10起13人,受贿案件7起7人,挪用公款案件2起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特别是对查办县粮食局原局长李希宝案件、县石油化工厂原工会主席兼销售科科长杨寿勤案件、县印刷厂原厂长曹新国案件,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和廉政建设。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年内,该院从“维护社会稳定”这一大局出发,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及时批捕,从快起诉。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69件102人,经审查批捕50件中的70人,受理审查各类起诉案件73件10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9人。年内发生在利津镇西冯村的王学军杀人案,由于及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提前熟悉案情、掌握了证据,此案件只用了2天就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检察工作年内,该院在刑事执法监督工作中,突出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等监督。在立案监督中,全年初查案件5起,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1件3人,公安机关据此已立案1件3人。在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既注重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注重保障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防错防漏,全年不批准逮捕31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错案3起。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重点对有罪无判、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情况的监督,全年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次。
  民行检察工作:全年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8件,立案审查17件。通过审查,对原审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8起案件,已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确保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纪检察工作:按照高检院关于“把法纪检察纳入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的指示,面对法纪检察管辖的“侵权”、“渎职”案件所带来的困难,主动出击,加大力度,全年共初查法纪案件5起5人,立查1起1人,实现了法纪检察立案零的突破。
  监所监察工作:全年驻所检察281天,与看守所、武警中队联合安全检查12次,特别是对超期羁押情况的监督,督促监所管理人员和办案人员文明管理,文明办案,严禁体罚在押人员,严禁刑讯逼供和利用其它方法非法收集证据,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窗口作用和双重监督作用,文明接待群众来132利津年鉴访,对集体上访和告急上访及时进行了疏导,妥善处理。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0件次,其中为自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12件,自行初查12件17人,并从中立案1件1人。
  (李际胜孙晓军)法院〔机构队伍状况〕1999年,利津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告申庭、办公室、政研室、政工科(1999年1月设)、法警大队(1999年5月设)等10个庭、室、队。下辖北宋、利津镇、盐窝、陈庄、北岭、罗镇6处派出法庭,其中,利津镇法庭和陈庄法庭为中心法庭。1999年12月份,进行法院改革,将北宋法庭并入利津镇法庭,盐窝法庭并入北岭法庭,罗镇法庭并入陈庄法庭。改设利津镇、陈庄、北岭三处中心法庭。全院在编干警83人,其中内退、病休10人。73名在职干警中有审判员44人,助理审判员4人,法警5人,书记员20人。
  〔工作概况〕1999年县法院按照最髙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了“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争取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三项活动。加快了审判方式改革步伐,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全年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2255件、诉讼标的额1.3亿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4.8%和224%。刑事审判创下了连续12年上诉无改判,无发回重审的历史纪录。行政审判在全市综合评比中名列前茅。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通过开展执行会战,公开曝光,集中开庭执行等有效形式,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全年执结案件869件、标的额1664.03万元。年内,县法院先后被山东省髙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争创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刑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9件106人(含旧存3件3人),审结75件102人。所结案件中,公诉案件62件,其中判决61件、检察机关撤诉1件;自诉案件13件,均调解结案。在公诉案件中,其中伤害案件21件23人,盗窃案件18件30人,交通肇事案件6件6人,抢劫案件4件8人,贪污案件5件7人,受贿案件2件2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职务侵占案件1件2人,强奸案件3件3人,奸淫幼女案件2件2人,破坏电力、通讯、易燃易爆设备案件4件6人,放火案件1件1人,诈骗案件1件1人,私藏枪支案件2件4人,伪造单位印章案件1件1人,聚众斗殴案件1件3人,假币案件1件1人。
  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61件86人中,判处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3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16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34人,其他刑罪的31人,免刑的2人。
  〔民事审判〕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411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258件,债务案件1015件,赔偿案件98件,房屋案件19件,继承案件4件,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纠纷案件13件,其他案件4件。其中调解结案1072件、判决结案233件,撤诉案件100件,驳回起诉6件。
  〔经济审判〕全年共审结经济纠纷案件746件,诉讼标的额9809.61万元,其中购销合同案件233件,标的额556.23万元,(四)法制13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60件,标的额'354.85万元,借款合同案件387件,标的额1451.01万元,企业破产案件3件,标的额7302.50万元,加工承揽合同案件标的额7.98万元,供、用电水合同案件2件,标的额3.36万元,财产租赁合同案件4件,标的额10.83万元,农村承包合同案件4件,标的额17.15万元,货物运输纠纷案件3件,标的额4.84万元,其他经济纠纷案件47件,标的额100.86万元。所结案件中,调解结案656件,判决结案51件,撤诉32件,驳回起诉2件,移送2件,终结3件。
  〔行政审判〕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23件,其中治安行政案件1件,城建行政案件1件,交通行政案件3件,农村行政征收案件15件,其他案件3件。所结案件中,判决结案12件,裁定撤诉9件,移送1件,行政赔偿调解1件。上诉案件5件,二审全部维持原判。
  〔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869件,标的额1664.03万元。
  〔告申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4034件(人)次,其中告诉立案2198件,申诉立案6件。
  (邢建华张冬霞杨兴山)司法行政〔机构队伍〕利津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股、普法办公室(1999年12月原普法股更为现名);下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6月,设立“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队,人员由内部调剂。7月,县委决定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为临时机构。全局有干部职工27人,其中干部23人,工人4人。有三级律师1人,四级律师4人;三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员3人。各乡镇设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共有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人员35名。
  〔工作概况〕1999年,利津县司法局按照“深化改革、硬化基础、优化服务、强化素质”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新形式和新途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进入了全市县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先进行列。有1人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1个单位和5名个人受到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表彰奖励。
  〔强化普法宣传促进依法治理〕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一是根据法律法规颁布和修订的实际及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需要,组织发放了《山东省全民普法学习材料(二)》、《讲案学法》和《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县普法办组织编印了《实用法律法规200问》,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了正规、生动、实用的普法学习材料。二是在结合澳门回归、国庆保卫等重大事件组织开展专题普法的基础上,突岀了领导干部、青少年学法。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日制度,重点学习了行政复议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县科级以上干部九九年度普法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组织了领导干部法律专长“双学历”大专班的年度教学和考试,为领导干部系统学法提供了条件。在全县教育系统启动了“一工程、两聘用”计划,全县共聘请134利津年鉴中小学法制副校长23名,校外法制辅导员123名,并开展了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等一系列普法活动,实现了校园普法的经常化、制度化。三是设立“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辟了普法宣传的新形式。专线电话同时开通两部,设值班、接访二室,通过接通电话和现场接访,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导,达到把法律交给群众,送法律走进万家,实现了普法工作的深化和细化。四是依法治理全面铺开,依法治校、治村、治厂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县推广了利津二中“普法形式多样化、校务管理科学化、教师管理制度化、班级管理规范化”的经验,促进了依法治校活动的深入开展。以推广汀罗镇裕后村“组织领导保障化、普法教育多样化、建章立制规范化、村务管理公开化、监督管理民主化、经济关系契约化”的多元化依法治村模式为突破口,全面实施基层依法治理,村民自治 “小章程”得到健全完善,后进村整治工作取得全面成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利华益集团实行的“11521”工程 (即抓住领导干部普法这个重点,建立一支普法宣传队伍,利用五种宣传教育形式,落实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二个环节,推进依法治厂),促进了企业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和经济效益的迅速提高。汀罗镇裕后村、北宋镇前林村、利津二中被省普法办确定为基层依法治理联系点,在全省、全市形成了较大影响。
  〔司法行政改革和人民调解〕为强化乡镇司法行政工作,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在全县推广了集贤乡实施“两所”分离、乡镇法律工作者专职从事业务的做法。随后,陈庄、傅窝、北宋等乡镇结合各自实际, 实行了司法行政改革,推动了基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年内,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97场次,受教育群众5.7万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有了普遍提高。开展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二次,调处民间纠纷503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及时制止上访事件17起114人,防止民转刑案件37起49人,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安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建立机构、出台政策,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一年中共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42名,无一重新犯罪,有力地巩固了改造教育工作的成果。
  县石油化工厂等三家企业司法办大力加强设施和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工作职能,在企业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及依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企业依法治理的法律参谋和得力助手。.〔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建设〕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法律服务管理年”等活动,强化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了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了法律服务队伍的团结,树立了法律服务工作良好的社会形象。年内,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0家,代理经济民事诉讼案件65件,担任刑事案件辩护5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9件,提供法律援助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7件,同比受案件数上升30%以上,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乳山招商机械公司诉利津县黄河口酒厂欠设备款本息32万元纠纷案中,扈荣华律师作为酒厂的诉讼代理人到乳山市人民法院出庭应诉。他凭借娴熟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抓住设备质量和增殖税问题迫使原告接受调解并承担1.2万元的诉讼费,只分期付给原告7万元本金,为该(四)法制135厂减少损失26万余元。
  县公证处积极开拓证源,提高办证效率,业务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以低收费,多办证提高了公证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办理公证事项4317件,同比增长6.7%,其中民事公证4156件,经济公证143件,涉外(台)公证18件,实施法律援助3件,涉及标的额3亿余元。年内,配合计划生育村级自治工作开办了计划生育合同公证,对一起医疗事故鉴定会的鉴定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为公证工作向新领域发展做了有益尝试;办理的农村各类承包合同公证及对利津黄河公路大桥监理和工程投标开标等进行的现场公证,维护了正常的经济往来,促进了有序竞争。
  乡镇法律服务组织面向基层、贴近群众,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提供了大量服务,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915件,其中调处民事、经济、宅基地等纠纷181起,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案件101起,办理见证、协办公证1633件。在配合乡镇中心工作方面,通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提司法建议、审查修订合同等形式,有力地促进了乡镇工作的健康发展。
  (商光宇李学良)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利津年鉴》2000年卷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了利津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全貌,反映了利津县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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