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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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25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妇女团体
分类号: D443/447
页数: 4
页码: 385-388
摘要: 本节描述包括妇女团体一、 机构沿革, 二、主要工作。三、妇女代表大会。 ,
关键词: 团体 妇女团体 龙居镇

内容

一、 机构沿革
  1944年2月,蒲台县四区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成立。各乡、村妇救会、姊妹团也迅速建立起来。1947年,国民党、还乡团大批杀害革命干部,妇女团体遭受很大破坏。1948年,党领导群众恢复发展生产,妇女组织也开始整建、恢复。1949年10月,妇救会改名为“民主妇女联合会”。四区民主妇女联合会隶属蒲台县妇联。1957年9月,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为妇女联合会,隶属关系和驻地未变。1958年10月,建立龙居公社妇女联合会。11月龙居公社划归广饶县,龙居公社妇女联合会改为广饶县龙居公社妇女联合会。1961年10月,改为博兴县龙居公社妇女联合会。1962年12月,改为龙居区妇女联合会。1968年,改为龙居公社妇女联合会。1983年10月,改为牛庄区龙居公社妇女联合会。1984年7月,龙居公社妇联改为龙居乡妇联。1987年7月,改为东营区龙居乡妇联。2001年12月改为东营区龙居镇妇联。
  龙居镇(区、公社、乡)妇女组织一览表
  (1944- 2007年)
  二、主要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妇救会的主要任务一是做军鞋、磨军粮、拥军支前。她们自编歌曲:“战士前线去打仗,妇女后方碾公粮,拣净沙子筛净糠,小车推向前方”。二是救护伤病员,保护干部、传递信件、情报。三是送子送郎参军。解放战争时期,送子送郎参军的事迹较普遍。四是参加各项政治运动。1940年5月,在“红五月”借粮运动中,各村妇救会投入反奸反霸和减租减息运动,涌现出了一批积极分子。五是保护妇女的切身利益,动员妇女放足,与虐待妇女、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童养媳等重男轻女歧视妇女的陋俗作斗争。六是组织妇女学政治、学文化,试办识字班,学识字,学唱歌,鼓舞斗志。
  姊妹团与妇救会同时成立,由12-20岁的姑娘组成,任务是站岗放哨、盘查行人、送情报、捉汉奸,参加识字班学文化。
  妇女联合会围绕中国共产党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充分发挥了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始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949—1952年,妇联带领广大妇女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教育广大妇女争当积极分子。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男女同工同酬,广大妇女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组织托儿所、幼儿园,搞好计划生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广大妇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各条战线上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公社妇联开展了评比“三八红旗手”和“五好家庭”活动。
  积极兴办托儿所、幼儿园。1988年,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全乡建幼儿园50处,办园率90%。同年4月,妇女开展“增双百,创双千,争当致富女状元”活动,2600多名妇女参加竞赛活动,引导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全乡有2900名妇女参加“双学双比”活动。她们掌握了二至三门实用技术,在农业产业化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92年,区编印《东营区妇女道德行为规范》小册子4.5万册,同全区妇女一起开展“学习行为规范,争做文明女性”活动,收到显著成效。同时,广泛开展普法活动,运用宣传车、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收到明显成效。1993年,将儿童工作重点转移到家庭教育工作中,实施“春蕾计划”,帮助贫困儿童完成义务教育。1996年,在全乡妇女中开展“维护秩序,共建文明油区”活动。1997年,参与开展“法律进万家”和“创建全国安全文明油区”活动。同时,开展“万名致富农家女,推广30项新技术”和“十大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全乡有600名农村妇女接受新技术培训。区在龙居乡建200亩妇女桑蚕基地,妇女积极参加植桑养蚕,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乡妇联实施《妇女计划发展纲要》,推进了妇女事业的发展。通过举办培训班、演讲会、报告会等,提高妇女干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乡党政班子中有女领导干部,乡人大代表,驻本乡区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均占20%以上,部分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
  2002年,按照第九次妇代会部署的工作和任务,开展以科技培训为重点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大力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培养科技致富能手38人,朱树霞被全国妇联授予“三八承包工程”奖章;李景霞被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小组授予“双学双比女能手”荣誉称号。2004年7月,省妇联妇女工作现场会在龙居镇召开。
  2005年第十次妇代会后,围绕科技兴农,促进农业产业化,分期组织农村妇女集中培训,创建示范服务于一体的“三八示范基地”8处;以家庭文明建设为重点,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家庭角色评选活动,全镇评出“五好文明家庭”165户,“好媳妇”110人,“好婆婆”130人。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三、妇女代表大会
  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64年召开;
  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69年召开;
  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4年召开;
  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9年召开;
  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4年召开;选举沈素珍为妇联主任。
  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8年召开;选举孙秀芳为妇联主任。
  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92年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乡妇联执行委员会,生丽华为妇联主任。全省妇联现场会龙居镇现场 (2004年摄)
  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99年7月召开,选举产生乡妇联执行委员会,张爱华为妇联主任。
  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于2002年6月召开,选举产生镇妇联执行委员会,马欣为妇联主任。
  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于2005年9月召开,选举产生镇妇联执行委员会,常小芳为妇联主任。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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