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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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电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935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保险
分类号: F840.6
页数: 3
页码: 153-155
摘要: 本文讲述了广饶县供电公司根据劳动保险制度的规定,合同制工人交纳待业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而固定制工人和干部身份的职工则不交纳上述“两金”。职工退休后享受退休金待遇,退休金待遇按国家标准执行。之后,按照有关劳动保险的政策、规定和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保险内容。至2001年底,按照上级要求,投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等险种。广饶县供电公司已把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等两项保险纳入职工个人帐户,并实行微机管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贴个人储蓄保险两项保险金的个人帐户由广饶县供电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县保险事业处统一管理。政工人事部负责各项保险基金的筹集,并按时向县养老保险事业处中心结缴,统一运作。
关键词: 劳动 保险 管理

内容

1986年1月9日至1990年5月,广饶县供电公司根据劳动保险制度的规定,合同制工人交纳待业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而固定制工人和干部身份的职工则不交纳上述“两金”。职工退休后享受退休金待遇,退休金待遇按国家标准执行。之后,按照有关劳动保险的政策、规定和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保险内容。至2001年底,按照上级要求,投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等险种。
  2002年底,广饶县供电公司已把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等两项保险纳入职工个人帐户,并实行微机管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贴个人储蓄保险两项保险金的个人帐户由广饶县供电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县保险事业处统一管理。政工人事部负责各项保险基金的筹集,并按时向县养老保险事业处中心结缴,统一运作。
  (一)基本养老保险
  198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劳动制度四项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 77号)精神,广饶县供电公司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按规定及时为合同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按月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
  1991年,按照《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国发[ 199113号),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承包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缴纳一定的费用。从1992年起,凡全民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和1971年底以前的计划内临时工,个人及企业均按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金,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010缴纳,并建立健全个人缴费卡片和台账。
  1996年,根据《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1992年底以前已经参加电力行业统筹,并分别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单位和个人,1993年1月1日起,建立“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帐户按个人缴费基数12010的费率记入,其中包括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缴纳部分,从单位缴纳的统筹费中按个人缴费基数的9010划转记入部分。单位缴费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7010计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汁算的连续工龄给付基本养老金。《试点方案》实施后,为保证新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实行三年过渡期(1996至1998年),过渡期内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统一规定执行。
  1997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3%提高到4010,调整缴费比例后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比例提高到4010,企业划转部分相应降低到8%。
  1998年1月iH起,根据《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统一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了个人帐户记人比例,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办法实施前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本办法实施后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1999年1月1日起,企业缴费比例提高到18.35%。
  2000年1月1日起,企业缴费比例由18.35%提高到19.201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5010。
  2001年1月1日起,企业缴费比例不再区分企业性质,统一调整为20u/o。
  2001年4月1日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5010调整为6u/0,职工个人帐户记人比例企业划转部分相应由6010调整为5010。
  (二)工伤保险金
  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工伤保险金制度。工伤保险费是由企业按规定的费率缴纳的,企业按工资额1%提取,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
  (三)医疗保险金
  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医疗保险金制度。实行之初即建立了个人帐户。医疗保险金的标准是:在职职工以上年个人平均工资数为基数,个人扣缴2%,企业提取6.5010。根据年龄段的不同,按45岁以下1%,45岁以上2%的比例划拨,同个人扣缴部分一并计人个人帐户。退休人员建立个人帐户,但个人不缴费,以上年平均离退休费的4.5%计入个人帐户。离休人员,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建个人帐户,实报实销。
  (四)失业保险
  1986年10月1日起,广饶县电业公司开始实施失业保险金制度。失业保险金个人不扣缴,企业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1%提取。自1986年下半年开始,个人按上年标准工资1%扣缴,企业按上年工资总额的1%提取。

知识出处

广饶县电业志

《广饶县电业志》

出版地:2007.8

本书讲述了共有发电、供电、用电、农电、安全、管理、多种经营职工队伍、党群、人物10篇,记述了广饶电力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广饶县有电以来,特别是机电办公室成立以来,1967年至2006年广饶电力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历程。本志在1986年12月公司编辑出版《广饶县电业志》的基础上,对1984年以来的公司发展历程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记述。在公司成立近40年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广饶电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各项事业迅猛发展,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这是认真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是东营供电公司、广饶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一如既往支持的结果;是广饶电力广大干部职工知难而进、艰苦奋斗、扎实工作的结果;也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坚持“电力发展与多产发展并举”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实施“双向延伸、两翼齐飞、内外并举”的集团化发展战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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