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调整文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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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8175
颗粒名称: 行政区划调整文件
分类号: D035.1
页数: 5
页码: 601-605
摘要: 行政区划调整文件包含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营市东营区等五区、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营市东营区设立胜园街道办事处的批复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国家行政机关 机构改革 东营区

内容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营市东营区等五区、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鲁政函民子[200111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东营区调整行政区划的请示》(东政字[2001]6号)(编者注:以下与东营区无关内容略)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撤销东营区辛店镇、泰安路街道办事处、海河路街道办事处,以原辛店镇的行政区域和泰安路街道办事处、海河路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设立辛店街道办事处、黄河路街道办事处、文汇街道办事处。辛店街道办事处辖31个居委会、8个自然村,辛店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辛店镇人民政府驻地;黄河路街道办事处辖38个居委会、7个自然村,黄河路街道办事处机关驻黄河路;文汇街道办事处辖35个居委会、1个自然村,文汇街道办事处机关驻石油大学西侧。辛店街道办事处、黄河路街道办事处、文汇街道办事处的具体管辖范围以东区政字[200112号文为准。撤销胜利镇,以原胜利镇的行政区域设立胜利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胜利镇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油郭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史口镇;撤销西范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牛庄镇。
  (编者注:以下与东营区无关内容略。)
  二00一年二月八日
  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的通知
  (东区发[2001] 2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乡镇规模调整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规模进行适当调整,有关方案已报经省、市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乡镇规模调整是减轻农民负担和财政压力,解决基层工作中诸多矛盾的有效途径。我区目前的乡镇设置为5镇3乡,平均面积为119.4平方公里,平均人口31350人(含油田人口)。自1987年东营、牛庄两区合并以来,乡镇设置规模几乎没有进行过大的调整。从十几年来的运行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设置规模偏小,经济总量少,加之辖区内工商业发展滞后,财政比较困难,债务包袱重。而乡镇机构人员膨胀过快,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超过了农村经济的承载能力,极易引发农民负担过重,干群关系紧张等诸多问题,不仅妨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合理调整乡镇规模,扩大乡镇经济总量,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建设和无效投入,降低财政支出。农民负担和财政压力就会得到相应的减轻,基层工作中的各种矛盾也会得到有效缓解。
  (二)调整乡镇规模是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的部署,今年农村税费改革将全面展开。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和村的收入将会不同程度地减少,如果不及时调整乡镇规模,继续沿用过去的老体制,就会造成一些难以克服的矛盾和问题。一些本来财政就非常困难的乡镇很可能会因为财力匮乏,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调整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是加快小城镇和城市社区建设的客观需求。由于我区部分乡镇设置规模偏小,财力分散,基础设施多头投入、重复建设,小城镇难以形成规模。乡镇驻地布局也不合理,既不能有效发挥对周边经济的拉动作用,也不利于农村人口向小城镇的集中;在城区,随着油田体制改革的进行,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设置与油田社区设置之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加之近几年我区城市建设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些新型社区逐渐形成并具有了一定规模,也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制。
  (四)调整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是我区城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结果。近几年来,我区城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现行的城乡管理体制、工作运行机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一是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不断发展,生产的市场化、社会化趋势对农村经济集约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乡镇较小的行政区划已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的部分近郊乡镇已经被逐步吸纳到了城区之中,城乡差别已不明显,迫切需要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三是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和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崛起,我区正在由过去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区发展成为以石油化工等城市经济为主导的现代化城区,并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工业园区和城市经济带,这些经济带的快速发展对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改革现有的乡镇行政区划和城市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必然。
  二、此次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方案
  按照省市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这次乡镇、街道规模调整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我区的乡镇、街道规模调整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规模适度”的原则。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必须符合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口和土地的规模要适中,每个乡镇人口(含油田人口)原则上应在5万人以上。
  二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应尽量使我区现有的各种资源得到优化组合,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土地、道路、水系、电网等重要资源的配置要合理、科学,使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三是“经济带完整性”的原则。尽量保持城乡各个较大的产业带、经济园区、商业带的完整性,避免出现经济带跨辖区的现象。
  四是“尊重习惯,保持稳定”的原则。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习惯,尽量采取成建制合并的方式,以利于人民团结,方便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按照上述原则,根据省政府《关于东营市东营区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01] 15号),这次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的具体方案是: (一)撤销油郭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史口镇;撤销西范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牛庄镇;龙居乡、六户镇暂保持现状。
  (二)撤销胜利镇,以原胜利镇的行政区域设立胜利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胜利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撤销辛店镇、海河路街道办事处、泰安路街道办事处,以原辛店镇的行政区域和海河路街道办事处、泰安路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设立辛店街道办事处、黄河路街道办事处、文汇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划分如下:
  以东营区与垦利县边界线和辛河路交叉点为起点,沿辛河路中心线向南延伸至原辛店镇辖区内的五千渠中心线后,沿五千渠中心线向西延伸至原辛店镇西边界线,辛河路(城区为西四路)中心线以西为辛店街道办事处辖区(因其辖区大部分为原辛店镇辖区,故沿用原“辛店”名称}以西四路与北一路(即原青岛路)的交叉点为起点,沿北一路中心线向东延伸至原胜利镇边界线处,北一路中心线以南至原海河路街道办事处和辛店镇边界线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因其辖区内有贯穿东西城的交通主干线黄河路而命名》北一路中心线以北至与垦利县边界线为文汇街道办事处辖区(因其辖区内有东营区人民政府、石油大学、胜利油田教育学院、胜利石油学校、东营市技工总校等政治、文化机构而命名)。
  调整后,辛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村委会8个,分别为:茶坡、唐家、小赵家、立新、哨头、周家、前进、成寨;地方居委会17个,分别为:辛店、红卫、西营、南庄、刘家、姜家、北田、孙路、玛琅、皂户、102、泰宾、福兴、淄博路西、东郝路、玉山路、梁山路。
  黄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村委会7个,分别为:耿井、万泉、景屋、西现河、王连、东升、陈家;地方居委会18个,分别为:东赵、南王屋、南李、中建八局、东运、经贸、菏泽路、青华、城南、五千、燕山路、黄河口商贸城、南田、东现河、酿造厂、渔民一村、渔民二村、渔民三村。
  文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村委会1个,为北王屋;地方居委会l5个,分别为:官屋、北李屋、东营、中王屋、胜华路、胜安小区、淄博路东、淄博路中、嵩山路、五台山路、政兴、石油大学、商河路、金融、新华。
  调整后各村、居原属土地和其他资源保持不变。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后,全区由原来的5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3镇、l乡、5个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总数缩减18%,平均人口达到6.3万人。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区里成立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成立各专门工作队伍,向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派驻工作组,并做好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工作的各项前瞻性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要迅速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会及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宣传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广播电视和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辖区内群众的宣传,使此次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三)对各被调整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财、物进行清理审计和移交。由区里向各被调整乡镇、街道办事处派驻印章收缴、帐号和帐目封存小组和审计工作组,封存有关印章、帐号和帐目,冻结所有人、财、物,全面清理公有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完成后,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移交工作组,各接收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接收工作组,在工作组的监督下,积极稳妥地完成财产移交工作。
  (四)调整选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领导班子。由组织部门在严格考察的基础上,按照“选贤任能”的原则,组成被调整乡镇新的领导班子。
  (五)妥善安置、分流撤并乡镇机关干部。撤并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暂不安排,留驻原乡镇搞好各项交接,处理好调整后的各项事宜。被撤并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安置问题由区委组织部拿出具体的方案。一般干部的安置和分流工作本着以下原则进行:一是大部分干部过渡到合并乡镇继续工作;二是一部分干部调整到其他乡镇工作;三是鼓励干部职工离职兴办各类经济实体,示范服务基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四是对临时工继续执行清退政策。具体方案由人事部门研究制定。
  四、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做好这次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工作,区里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六大班子领导成员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搞好配合。教育、卫生、民政、司法、邮政、电信、金融等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有对口业务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还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系统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本系统内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本系统内调整工作不发生问题。
  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民政部门作为行政区划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宣传部门要搞好舆论宣传工作;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搞好被调整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审计部门要搞好被调整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财务审计;纪检、政法部门要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理调整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它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通力合作、扎实工作,切实做好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工作,为推进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要严明纪律,维护稳定。各级各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自觉服从服务于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这个大局,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要保证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不准吹冷风,散布对区划调整不利的言论;要保证全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不准借机煽动群众,挑起事端;要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不准擅离职守,推卸责任;要保证工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不准因区划调整影响当前生产;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和干部的身正影正,不准违法违纪,借机捞取个人好处要保证个人服从组织,一切听从组织安排,不准争名誉、闹地位,向组织上讨价还价,搞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要保证人员安置和分流工作的有序进行,不准搞本位主义,你亲我疏,歧视和拒绝接收分流人员;要保证这次规模调整调得顺、合得好,不准人为制造矛盾,为全区发展设置障碍。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2001年3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营市东营区龙居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鲁政函民字[2001]104号)东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东营区龙居乡撤乡设镇的请示》(东政字[2001]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东营区龙居乡,设立龙居镇,其行政区域和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营市东营区设立胜园街道
  办事处的批复
  (鲁政函民字[2003]30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东营区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请示》(东政字[2003]1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东营区设立胜园街道办事处,将黄河路街道办事处的东现河、南田、西现河、王连、东升、陈家和史口镇的北高、卢家、丁家、姜王、业基王、温家、东商、赵家共14个村(居)划归胜园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南二路1118号。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1998-2005)

《东营区志(1998-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8年12月

本书详实地记载了1998~2005年东营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突出展示了近年来东营区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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