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营区志(1998-2005)》 图书 |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8127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农村卫生 |
| 分类号: | R127 |
| 页数: | 1 |
| 摘要: | 农村卫生机构和队伍 1999年,全区辖l乡3镇5个街道,224个村居,有乡镇、街道卫生院(所)9处,其中中心卫生院2处,一般乡镇卫生院2处,不设床位的卫生所5处。共有卫生业务用房面积5337平方米,生活用房面积3046平方米,设床位95张。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4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55人、占21.7%,中专学历187人、占73.6%,无专业学历者12人、占4.7%。全区乡镇、街道卫生技术人员中,有1名高级职称人员、占0.4%,中级职称为27人、占10.6%,初级职称为216人、占85%,无职称10人、占3.9%。9月,区政府在西范乡召开全区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推广西范乡农村卫生工作经验。2001年,东营区各镇、街道有四处卫生院、五处卫生所。有卫生技术人员254名。实现业务收入1126万元。2003年,全区4镇5街道卫生系统共有在职人员273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7人。共有较大型医疗设备63台(件),总价值90.5万元,其中万元以上的设备21台(件)。是年,东营区新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18处,改建14处,共计投资313.1万元。并对卫生院部分旧房屋进行改造,共投资58万元,改造危房3052平方米;投资50余万元建设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规范化产科(妇幼保健科);投资60万元为4处镇卫生院各配备救护车(含车载急救设备)各l辆。2005年底,全区镇、街道卫生院(所)共有在职职工263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6人。 农村合作医疗 1998年市政府与区政府签定卫生责任状,将合作医疗列入重要内容,区政府出台《东营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10月,区政府下发《关于在乡镇统筹提留中筹集合作医疗基金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按每人每年不少于5元的标准筹集合作医疗资金,区政府将合作医疗工作列入政府督导和年终考核内容,合作医疗在全区全面实施。1999年,区政府从财政中拨出专款17万元,给全区参加合作医疗的群众每人补贴l元,乡镇政府也按不低于1元的标准给予拨付。全区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数占全区农业人口的94.8%,共为群众报销药费238680.24元。5月,区政府组织卫生局、审计局共同对各乡镇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11月,区卫生局对各乡镇合作医疗资金进行专项检查。2000年,全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共167个村,131397人,参加人口占全区农村人口的85.44%,筹资额1293092元,报销552441元;报销比例由过去报销15%一20%提高到30%一40%,基本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在保证按时报销的前提下,实行按季度张榜公布,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在筹资比例上,逐步增加。有四个乡镇由1999年人均5元提高到7元以上,市、区、乡(镇)三级都给予适当补偿,全区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为76.6%。胜利镇、油郭乡建成合作医疗规范化管理乡镇。2001年,全区共有186个村、125478人参加合作医疗,占全区农村人口数的80.1%,人口覆盖率为全市第一。年内,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1150740,为群众报销医药费934473.57元。2002年,全区134591人参加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83.3%,筹集合作医疗资金1658815元,为群众报销814644元。新建全科医疗站17处。免费为60岁以上老人进行义务查体,共检查15379名,占全区60岁以上老人总数的82.9%。 |
| 关键词: | 农村卫生 卫生标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8年12月
本书详实地记载了1998~2005年东营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突出展示了近年来东营区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