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营区志(1998-2005)》 图书 |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8061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教师考核 |
| 分类号: | G451.2 |
| 页数: | 2 |
| 页码: | 475-476 |
| 摘要: | 1991年,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教师考核工作的意见》,规定考核的范围、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和结果。考核范围是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和教育管理部门。考核对象是在考核范围内所有聘任(任命)教师职务的公办教师、管理人员和有证民办教师以及新分配在教学岗位上的大中专毕业生。考核内容分思想品德、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书育人四个方面。思想品德包括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包括学历及进修、教学工作量、常规教学、教研与教改、所教学科的基础理论,教学效果包括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和转化差生方面的情况,教书育人包括班主任工作和团队工作。所有参加考核的教师根据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写出任职以来的个人总结,考核中加分项需教师提交任职期间获得的论文证书,教学及辅导证书等有关的证明材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教师职务由任命制转为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聘期届满则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 |
| 关键词: | 教师考核 教师教育 教师培训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8年12月
本书详实地记载了1998~2005年东营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突出展示了近年来东营区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