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反贪污贿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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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800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反贪污贿赂
分类号: D914.392
页数: 2
页码: 429-430
摘要: 1998年,区检察院加强反贪工作力量,办案干警由8人增加到13人。全年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66件,立查17件22人,其中,贪污案8件13人,贿赂案5件5人,挪用公款案4件4人,10万以上大案2件,30万以上特大案l件,涉及科级干部1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提出检察建议86条,设立预防犯罪联系点14个,到联系点上法制课28次。1999年,实行办案组初查和案件主办人制度。年内共初查案件线索87件,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9人,其中贪污案12件21人,受贿案5件5人,行贿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l件1人,涉及科级干部1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大案有:杨某某(副处级)涉嫌贪污20余万元要案;刘某某涉嫌受贿81万元大案。2000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5人,其中贪污案11件16人,贿赂案件6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要案l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5万元。大要案比例达到85%。立查案件当年侦结17件,移送起诉16件,法院判决11件14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大案有配合市检察院立查看守所工作人员张某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关键词: 惩治贪污条例 贿赂 贪污罪

内容

1998年,区检察院加强反贪工作力量,办案干警由8人增加到13人。全年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66件,立查17件22人,其中,贪污案8件13人,贿赂案5件5人,挪用公款案4件4人,10万以上大案2件,30万以上特大案l件,涉及科级干部1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提出检察建议86条,设立预防犯罪联系点14个,到联系点上法制课28次。1999年,实行办案组初查和案件主办人制度。年内共初查案件线索87件,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9人,其中贪污案12件21人,受贿案5件5人,行贿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l件1人,涉及科级干部1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大案有:杨某某(副处级)涉嫌贪污20余万元要案;刘某某涉嫌受贿81万元大案。2000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5人,其中贪污案11件16人,贿赂案件6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要案l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5万元。大要案比例达到85%。立查案件当年侦结17件,移送起诉16件,法院判决11件14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大案有配合市检察院立查看守所工作人员张某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2001年,区检察院以“稳定数量,提高大要案比例,提高办案质量,提高队伍素质,确保万无一失”为年度反贪工作目标。年内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87-L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4人,其中贪污案14件19人,受贿案3件3人,挪用公款案3件3人;大案14件19人,占立案总数的70%,要案l件3人;查处科级干部11人,处级干部2人;追回在逃犯罪嫌疑人2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20件24人;有罪判决13件14人,占立案总数的6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大案有:陈某某(正处级l伙同史某某(副处级)、夏某某贪污公款25万元案件;时某某(正科级)贪污案:侯某某(正科级)贪污案。2002年,反贪污贿赂工作共立查案件20件22人。其中,大要案18件,占立案总数的90%,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大案有聂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许某某涉嫌受贿案。2003年,反贪污贿赂工作遵循“稳定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开展工作。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32件,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22人,其中贪污案10件15人,受贿案3件3人,挪用公款案4件4人。所立查的案件均为大案,查处科级干部9人。当年侦查终结16件21人,起诉15件18人,移交公安l件3人。法院当年作出有罪判决的13件14人,占立案数的76%。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大案有:孟某某贪污13万元案;李某挪用公款15万元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区国税局、地税局、黄河钻井总公司、地质院等单位举办法制讲座。与区工商行、市工商行西城办事处共同开展预防犯罪宣传周活动,与牛庄镇党委共同举行油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座谈会,并制定《油区职务犯罪预防实施方案》。2004年,初查案件线索60余件,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27人,其中贪污案12件24人,受贿案l件1人,挪用公款案2件2人,涉及科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1人。提起公诉16件32人,判决12件16人,均作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400多万元。大案有:柳某某贪污、受贿47万元案;肖某某贪污、受贿11万元案;王某某挪用公款201.6万元案。先后到有关单位上法制课25次,上街宣传3次,两次参加《检察官忠告》栏目,与东营区地税局共同下发《关于在全区地税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与胜利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东营区检察院新办公楼工程建设的廉政责任书,提出检察建议43份。2005年,为加·430.强办案安全,重新修订并实施《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细化案件主办人、看管人、主管检察长的安全防范责任。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6件,初查案件线索36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件17人,其中贪污案5件12人,受贿案4件4人,挪用公款案l件1人,涉及科级干部7人,其中大案4件11人。共侦结移诉11件18人,提起公诉11件18人,判决12件25人,均为有罪判决,判处实刑1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约60余万元。大案有:李某等10人合伙贪污案。年内办理协查案件12件,其中省外案件6件。帮助吉林省德惠市检察院抓获一名在逃十年的犯罪嫌疑人。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1998-2005)

《东营区志(1998-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8年12月

本书详实地记载了1998~2005年东营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突出展示了近年来东营区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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