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优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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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795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优抚
分类号: D632.3
页数: 4
页码: 389-392
摘要: 本节优抚包含双拥、优待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残废军人 军属 烈属 荣誉军人 优抚安置

内容

双拥 1999年,东营区双拥工作办公室成立。通过全面落实双拥工作军地联席办公例会、信息交流、互访慰问、定期活动、抢险救灾、军警民联防、双拥共建责任制、议军和军事日、同教同育、评比表彰十项制度,制定《拥军优属公约》《拥政爱民公约》,双拥工作取得可喜成果。
  每年建军节、春节期间举办各种军民联欢活动,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双拥共建知识。2002年,出台《东营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实施意见》,通过全省“双拥模范区”第四次检查验收,2003年1月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双拥模范区”称号。2003年,不断深化双拥共建成果,开展“千家企业拥军”和“万户奔小康帮扶”活动,进一步营造军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社会氛围,为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做出积极贡献。组织电力、交通、运输、粮食等部门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电力系统开展“光明送军营”活动,粮食系统开展“好米好面送军营、真情真意送亲人”活动、科技文化和教育系统开展“科技送军营、好书送军营”活动,司法部门开展“法律拥军”活动,有力地支持部队建设。2004年,开展创建“星级军休所”活动,完善各项制度,配套服务设施,提高军休服务能力,区军休所被评为市“星级军休所”。1998-2005年拥军活动中,投入资金300多万元,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340余件。2005年,东营区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优待 1998年,东营区实施优待金社会统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2002年,对农村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行调整,每年每户为2860元。每逢新年、春节、建军节,各级领导对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举行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联谊会。每年清明节,区委、区政府组织抚慰烈士家属活动,动员全区干部职工、人民群众、青少年学生为优抚对象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1999年,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160余件,发放优抚对象临时救济金50多万元。东营区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区”称号。2001年,开展全区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普查工作,普查认定优抚对象1801人。2002年,建立起与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的医疗保障体系。2004年,与东营区人民医院合作组建优抚医疗中心,为优抚对象免费查体722人次。1998- 2005年,全区优抚贷款530多万元,其中贴息贷款和无息贷款120万元,减免优抚对象税收60余万元;为优抚对象提供技术信息500余条、培训技术人员600余人,帮助解决各种困难360余件。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1998-2005)

《东营区志(1998-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8年12月

本书详实地记载了1998~2005年东营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突出展示了近年来东营区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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