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纪律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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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791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8
页码: 336-343
摘要: 1998-2005年,区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创新工作思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促进齐抓共管局面的进一步发展。坚持教育与监督相结合,健全完善“大宣教”格局,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坚持惩治与保护相结合,创新实名举报人参与信访调查制度及“乡案县审助审”制度,执纪办案工作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坚持专项治理与行凤建设相结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推进;坚持改革创新与巩固提高相结合,创新“廉政防范”六项制度、“六廉管理”制度,深化“人权、财权、事权、物权”改革,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进一步拓展;坚持执法监察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创新“四位一体”软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发展软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创新“网底工程”建设,扎实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机关”和“争当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活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壮大坚持超前预防抓教育,惩防并重建制度,着眼落实强化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关键词: 纪律检查 违纪 检查

内容

1998-2005年,区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创新工作思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促进齐抓共管局面的进一步发展。坚持教育与监督相结合,健全完善“大宣教”格局,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坚持惩治与保护相结合,创新实名举报人参与信访调查制度及“乡案县审助审”制度,执纪办案工作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坚持专项治理与行凤建设相结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推进;坚持改革创新与巩固提高相结合,创新“廉政防范”六项制度、“六廉管理”制度,深化“人权、财权、事权、物权”改革,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进一步拓展;坚持执法监察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创新“四位一体”软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发展软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创新“网底工程”建设,扎实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机关”和“争当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活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壮大坚持超前预防抓教育,惩防并重建制度,着眼落实强化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监督 1998年,制定《关于制定和实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约法三章”的规定》《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的制度》等文件,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认真抓好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的落实,停建、缓建和取消装饰办公楼项目5个,取消压缩会议56个,取消庆典活动6次,清理用公费安装住宅电话530部、移动电话161部,处理违纪人员7人,全区节约资金418万元。
  1999年,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改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关于实行会计委派、政府采购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监督。以制止奢侈浪费为重点,狠刹公款吃喝送礼歪风。59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220个村居支部书记签订廉政承诺书。结合全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招待费实行单独列支、月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会同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招待费数额及列支情况实行专项检查。全区党政机关公款招待费用比上年减少31%。
  2000年,区纪委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简称“六个一律”)、《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招商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简称“四个不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招待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区级领导干部公款配备电脑、上网及住房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组织区广播局于五一、十一期间对用公车嫁娶情况进行检查。
  2001年,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全市率先实行廉政档案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礼品上交、处理情况,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奖惩情况登记,廉政状况测评结果汇总及区纪委监察局廉政谈话记录。年内,对1997年以后领导干部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进行专项检查。区工商银行开设7个对公网点,设立“981”廉政账户。对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持有的因私护照和本人及其配偶办理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外国居留证、党政机关违规超标配备小汽车工作进行登记。实行乡镇领导干部通讯费用支出限额报销制度,村级招待费零管理办法,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干部从政行为。
  2002年,制定《东营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东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追究办法”三位一体责任制落实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用公款集中清理活动。全区共有70个单位、203人借用公款,借款金额435万余元,全部清理完毕。完善廉政档案,印发《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表》和《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表》,对2001年度全区96个领导班子和497名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如实记入廉政档案。
  2003年,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区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建立“六廉管理”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廉”,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等形式进行“查廉”,组织特邀社会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基层群众经常“评廉”,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述廉”,综合学廉、查廉、评廉、述廉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考廉”,适用《廉政防范六项制度》,区别不同情况向党员领导干部及时“馈廉”。对辞职或内退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从事其他职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楼堂馆所情况进行检查;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情况进行清查,清查73个单位,纠正174人。
  2004年,在全市率先试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廉政建设的13个方面27项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全年收到468名科级干部报告包括买卖房产、汽车及子女经商、婚丧嫁娶等内容共503项,分类整理后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制定《关于实行廉政承诺的实施意见》,全区564名领导干部全部作出廉政承诺。依托区政府网站开辟“东营区党风廉政网”,聘请3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清理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公款私借,涉及137人、79.3万元,全部归还;开展清理国有企业和农村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工作,涉及15人、金额5929元,全部退还。对37名在职和3名内退县级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没有发现在企业兼职情况。清理清查超标车辆13辆,全部处理到位。
  2005年,完善年初廉政承诺、年中廉政谈话、年末述职述廉、年终存入廉政档案的制度体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全区580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廉政承诺82名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述职述廉;收到13名科级干部报告包括买卖房产、汽车,子女经商,婚丧嫁娶等内容的个人重大事项13项;对14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工作,清理单位42个,涉及金额11.8万余元,全部纠正到位。对超标配备小汽车、领导干部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等进行检查。
  信访案查及审理 1998年,立查各类案件36起,查结35起。受党纪处分35人,其中开除党籍的8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4人,严重警告16人,警告4人;受政纪处分4人。受理信访举报113件(次),其中涉及科级干部22人。调查处理前邵村、西高村、西营村、三里村、南庄村等上访集中、社会影响大的信访案件。
  1999年,立案35起,其中贪污2起,挪用公款3起,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2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7起。处分35人,其中开除党籍10人、留党察看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 严重警告8人、免于处分1人,受政纪处分11人、警告4人、记过3人、撤职4人。受理举报信96件次,举报电话11件次,来访9起,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22人。调查处理南庄居委会、刘家居委会等上访案件。
  2000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5件,立查案件35起,结案33起。经济类案件15起,万元以上大案6起。处分35人,其中受党纪处分30人(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8人、撤销职务1人、严重警告12人、警告2人),受行政处分8人(开除1人、撤职2人、降级1人、记过3人、警告1人),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3人。其中处分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2起。
  2001年,收到群众来访信件123起,立案37起,结案37起。其中经济类案件19起,农村案件21起,自办案件22起,万元以上大案9起。审理案件3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37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违反招商引资有关规定的3人。
  2002年,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件次,立查案件37起,审结案件38起(含2001年转案l起)。其中大要案16起;镇、街道纪委办案17起。处理38人,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12人,党内警告10人。对1999-2001年全区违反党纪政纪案件108人的案卷及2001年纪律处分决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落实“廉政防范六项制度”,发放各类通知书10份。
  2003年,全区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9件次,立查案件42起,审结39起。其中,大案要案6起,占14,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14人,党内警告17人,免于处分1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警告1人。
  2004年,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实行不稳定因素月报告制度和跟踪管理制度,建立信访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发挥信访预警作用。在全市率先试行基层自办案件由区纪委审理试点工作,创新“乡案县审”助审办法,出台《基层自办案件审理暂行办法》,建立“乡案县审”案件审理助审人员库,制定《“乡案县审”案件审理助审办法》等制度。全年收到群众信访举报67件(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6起。其中科级干部2人;万元以上案件2件;区纪委自办案件7件,镇、街道办案29件。审结案38起(含上年转结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其中,党纪处分36人(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3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25人),政纪处分2人(记大过2人)。
  2005年,加大对基层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在全区所有村居设立信访联络员,定期上报信访苗头,超前做好妥善处理建立初信初访“结口”办理制度,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创新实名举报人参与信访案件调查制度,对符合规定的信访件,吸纳举报人参与调查,有效化解矛盾,杜绝重复访的发生。收到群众来信来访84件次,立查各类案件40起,其中大要案件3起,结案34起(含上年结转l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查看5人,严重警告23人,警告3人。“乡案县审”助审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在全市率先试行案件内部公开审理制度,12月10日,选定l起典型案件组织内部公开审理。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1998年,抓治理,重建设,逐步实现由后果治理向源头治理、由侧重纠风向纠建结合发展。对全区政法系统从事经商活动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清理资金72.84万元,撤销企业2个。集中2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基层站所行业作风整顿,涉及33个行业、256个基层站所。召开座谈会26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书11667份,征求意见1112条,制订完善制度1440条。
  1999年,重点抓减轻农民负担、纠正医药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创建规范化站所和行风评议等工作。实施农民负担规范化管理,改乡镇人均纯收入计提为以村为单位计提,实行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在企业实行“缴费登记卡”制度。对缴费登记卡登记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有效制止“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油田和地方医疗机构和单位18个,查处非法所得金额236万元。进一步搞好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区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基层站所进行统一检查、考核,实行反弹摘牌管理,重点在区公安、工商、国税、地税等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对售房、换房、超标准建房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超标准面积1.8万平方米,收超标房款1321万元,区直单位8名违反政策购买和借租两套住房的,办理清退手续。
  2000年,开展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查出违纪金额940余万元。全区统一每月一次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政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全面推开,区直部门在12个重点单位进行试点。建立公开栏,对干部群众关心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接待费用支出情况、领导干部电话费报销情况、公有资产处置情况等全面公开。以服务辖区为单位,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土、服务对象、行风监督员等各界人士中按一定比例组成50人的民主评议小组,分别负责对辖区内48个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根据评议汇总结果,满意率90%(含90%)以上的47个,转入第二步验收;满意率90%以下的1个,取消其参加本次考核验收的资格。全区有19个基层站所通过验收。
  2001年,对全区16处中学、71处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不合理收费项目6项,私设小金库2个。对区人民医院购进的180多种药品进行集中竞标,使药品价格下降10%,让利20余万元。评出全区规范化行业3个,规范化站所19个。是年,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工作全面推开。
  2002年,全区非医疗性机构全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对价值586万元的300余个品种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平均让利8%。全区村居均建立高标准的村务公开栏,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对2001年达标的6个行业及63个规范化站所进行授牌。年内有11个行业和82个站所参加创建活动。
  2003年,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纠正违规收费单位3个,退还违规收费15.6万元。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缩减乡村公益事业金和农业特产税品目,减负293万元;落实农业税社会减免政策,减免11401人,减免资金105万元。治理公路“三乱”,检查重点路段15条,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3起。全区15个行业被评为规范化行业,128个基层站所被评为规范化站所。
  2004年,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减免9265人,金额24.2万元;对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改革,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全区医疗机构均实行药品招标采购,让利患者医药费用40余万元;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对2起服务不规范和乱设收费点行为进行查处。在全区31个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公用服务部门和行业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创建文明城区”活动,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群众对被评议部门行业的满意率达90%以上。对全区党政机关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进行调查,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实行“市级规范化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全区8个基层站所被评为2004年度“优秀市级规范窗口单位”。
  2005年,组织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材、非法行医等违法违纪行为,没收药品药械价值约15万元,收缴行政罚款12.5万元。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对取消农业税及附加、取消“两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中小学收费落实“一费制”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强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明确允许上路部门的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制。
  源头预防和治理 2001年,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空档现象,探索源头预防和治理,出台《廉政防范六项制度》,即四个通知书制度(说明通知书、警示通知书、提醒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个“廉政告诫”制度、一个“建议诫勉”制度。对有苗头性问题并要求其做出陈述回答的,发“说明通知书”;对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个人存在苗头性问题应警示其注意的,发“警示通知书”;经初步核实,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但情节较轻,构不成纪律处分的,发“整改通知书”;凡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有轻微违纪问题,需当面进行批评、帮助教育的,实行“告诫”制度;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时有违纪行为发生,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不够纪律处分且有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建议诫勉”。向有关人员发“警示通知书”“提醒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或个人,区纪委、监察局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是年,全面推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确保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2002年,对全区39个部门、单位的375项审批项目进行审核,取消109项,保留266项。保留的审批项目全部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规范行政审批权力。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继续推行票款分离工作,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规范财经行为,堵住财政管理漏洞。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总额2108万元,降低支出270万元。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延伸到村居。推行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除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外,一律在区电视台公示7天。对新提拔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一年。实行领导干部诫勉制度,对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或有其他不良反映的6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3名科级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
  2003年,推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点工作。在全省首次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改革试点;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38名大中专毕业生经公开招考走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市场化的国有资产运营机制。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
  2004年,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力度,实行政府采购工作管、购分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采购额1450万余元,节支220万余元。对266项审批事项进行核查,取消4项,19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与上级分级办理的审批、审核、核准事项18项。对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区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区执法局执法人员竞争上岗等进行监督。对区直19个单位1.06亿元和5个街道的国有资产划转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05年,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缩短审批事项办理时限,85%的审批事项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实行银行代理出纳支付制度,加强对资金收支过程的监督。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全区完成采购金额2350万元,节约资金260万元。对区一中98名教师考选和228名国土资源局人员资格审查进行全程监督。
  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1998年,开展政法系统执法大检查,对1997年以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联合接访”办公室转办的所有案件进行复查,政法部门完善以权力分解、错案追究、司法公开、干部交流、案件举报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制度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工作制度。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对全区17个单位、23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1999年,开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法监察工作,重点检查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和粮食企业自身改革的情况。共审核资金400万元,检查出问题5个,挽回经济损失18.8万元。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对10个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11个乡镇、街道的土地所、建委、计生办共37个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支、资金管理使用、银行帐户开设、罚没款收缴及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违纪资金327万元,处罚23个单位,处罚金额19万元。
  2000年,重点对社会保障四项资金管理和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71万元;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区党政事业单位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开始试行公开招标;全区农民负担控制在1997年人均纯收入的3.7%。
  2001年,对12个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涉及金额3910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4项,发现案件线索2个。夏粮征购工作中,检查粮食收储企业8家、加工企业10家,提出整改建议17条,查处私自收购粮食案件10起,没收粮食l万公斤。加大国家统计法执行情况监察力度,对全区46个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责令整改的单位24个,作出罚款处罚的单位1个。对公开选拔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全区中小学教师考选、公开选拔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加大对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检查工程项目28个,下达整顿通知书17份,停工通知书4份,对4家建筑企业进行处罚。结合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检查清理,共检查银行账户512个,清除银行账户446个,保留66个。
  2002年,成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受理并处理效能投诉案件12起。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察,出台《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程序》《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强监督的暂行规定》和《东营区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国家会计法、统计法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西城黄河路等9条路段绿化工程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对新区道路建设所需路沿石材料的招投标进行监督,对全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小学校长的竞选进行全程监督。对全区9个镇(街道)及15个区直部门单位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进行全程监督。
  2003年,创新“四位一体”软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成立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监察局合署,加挂区外来投资投诉中心办公室、区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牌子,形成“四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确保软环境建设的规范运行。加强对新区、经济园区、胜利工业园和大学科技园等69个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监察,检查部门单位36个、收费项目211项。严肃查处防治“非典”期间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查处违纪金额15,91万元。
  2004年,采取咨询问题或随同企业人员上门办事等形式,不定期对区直机关44个单位的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暗访,对表现好的单位以及服务不规范、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在全区引起强烈反响。参与监督50万元以上建筑、市政工程招投标45项。加大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力度,对清查出的314宗非法用地,督促依法补办有关手续。对1999年后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涉及土地609宗,补偿费3.6亿元,全部补偿到位。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追讨农民工工资439万余元。
  2005年,加强对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的执法监察。发放征地补偿费1148万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67.3万元;取缔“五小”污染企业8家,处罚12.5万元;推行拆迁听证、公示和承诺等监管制度,完成拆迁房屋面积约3.4万平方米,补偿资金3557万元;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过程控制,参与监督公开招标活动32场次,查处违规招投标l起。
  廉政宣传教育 1998年,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区直机关干部中开展“绿卡”工程考试;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管一树”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党课和学习辅导报告会18场次,科级干部培训班3期,先模人物报告会2场次,知识竞赛70余场次,图片展览2场次。
  1999年,成立新闻宣传报道组,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年内在国家级报刊上稿4篇、省级报刊上稿7篇、市级报刊上稿58篇,电视专题报道1次。
  2000年,在区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和“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城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中,集中开展以“警惕和预防灯红酒绿下的腐败”为主题的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影片《生死抉择》,学习《胡长清警示录》《邓小平论廉洁自律》《黄河作证》等教育读本。开展“创建廉洁文明家风”活动。加大廉政新闻报道力度,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稿件45篇,其中,中央级l篇,省级4篇,市级40篇。
  2001年,在全区领导干部中开展以“如何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如何看待反腐败问题、如何看待自身责任”为主题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和“六对照、六检查”活动。制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奖惩措施。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区委党校的总体规划,建立廉政教育阵地,由区纪委书记及常委定期讲课,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党员领导干部580人。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学教活动。廉政新闻宣传被上级采用59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13篇,省纪委专报省委、中纪委信息6篇,市级39篇。
  2002年,制定《关于在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廉政纪律”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举办以“理想信念、廉政纪律”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举办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委员,区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的纪检系统教育培训班。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发表党风廉政宣传稿件241篇,其中,国家级l篇,省级24篇,市级216篇;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旗帜鲜明”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一心为民的好干部郑培民》和《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电教片。全区党风廉政新闻宣传被上级新闻媒体用稿375篇,其中国家级21篇,省级72篇,市级282篇。纪检监察信息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采用102篇,其中中央级2篇、省级47篇。
  2004年,制定《关于加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确定17个单位作为教育重点,由纪委书记、常委进行廉政教育讲课。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下发“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电教片。编发“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参考资料17期,举办电视知识竞赛。在4期221名村居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2期121名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专题廉政授课。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机关”和“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活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新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436篇,其中国家级23篇,省级18篇,市级395篇。
  2005年,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全区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和4期200余名村居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作专题辅导,组织全区1800名党员干部进行《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考试。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廉政文化进站所、进家庭、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召开全区科级干部家属“家庭助廉”教育会议。举办“廉政之光”专场文艺演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新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464篇,其中,中央级16篇,省级21篇,市级427篇。
  纪检监察网络工程建设 2002年,建立“网底工程”,区直较大执法执纪和综合部门单位全部设立纪检组织,并配备专(兼)职纪检组长,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并配备专(兼)职纪检干部,全区所有村居设立纪检监督小组长,形成覆盖全区的三级立体监督网络。建立纪检审计“两位一体”监督机制,区纪委常委兼任区审计局局长,镇(街道)纪(工)委一名委员兼任审计所所长,村居纪检监督小组长兼任理财小组长,纪检与审计监督融为统一的整体。镇(街道l纪(工)委负责对村(居)纪检监督小组长的管理,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确保网络作用的发挥。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1998-2005)

《东营区志(1998-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8年12月

本书详实地记载了1998~2005年东营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突出展示了近年来东营区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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