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营区志(1998-2005)》 图书 |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7890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财政支出 |
| 分类号: | F810.4 |
| 页数: | 4 |
| 页码: | 293-296 |
| 摘要: | 1998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适应,将“国家预算收支科目”更名为“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将“商业部门事业费”类级科目更名为“流通部门事业费”类级科目。将中等专业学校经费、技工学校经费从各部门事业费中划出,连同“文教事业费”类级科目中的“教育事业费”款级科目,设置“教育事业费”类级科目。“文教事业费”类级科目相应更名为“文体广播事业费”类级科目。将“其他部门事业费”类级科目中的“监狱事业费一‘劳教事业费”并入“公检法司支出”类级科目。将“其他部门事业费”更名为“税务统计财政审计等部门事业费”类级科目。将现行的“国家预算支出目级科目”改为“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增设“基金预算支出目级科目”。 |
| 关键词: | 财政困难 国际收支 收支平衡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8年12月
本书详实地记载了1998~2005年东营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突出展示了近年来东营区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