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营区志(1998-2005)》 图书 |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7811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农村税费改革与减轻农民负担 |
| 分类号: | F303 |
| 页数: | 1 |
| 页码: | 208 |
| 摘要: | 1999年起,实施农民负担规范化管理,由乡镇按人均纯收入计提改为以村为单位计提,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全区审批乡统筹、村提留1529,64万元,按应承担人口,年人均103,59元,占1997年农民人均收入的4.48%,扣除集体代交的552.32万元,按应负担人口,人均66.19元,占1997年农民人均收入的2.87%。除专业承包项目之外,耕地承包费用抵顶提留、统筹费,全区共抵顶(包括机动地抵顶)199.68万元。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落实特困户减免1341户,免交提留、统筹76.14万元;烈、军、荣、残照顾减免902人,免交提留、统筹9.34万元;发放负担监督卡44916份,到户率100%。 |
| 关键词: | 农村税费 农业产业 农业发展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8年12月
本书详实地记载了1998~2005年东营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突出展示了近年来东营区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