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济宁路工商行政管理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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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7647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济宁路工商行政管理所
分类号: F203.9
页数: 5
页码: 265-269
摘要: 济宁路工商行政管理所包含一、辖区概况;二、机构沿革;三、业务工作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学 市场监管

内容

一、辖区概况
  济宁路工商所地处东营区西城西三路与济宁路交叉路口东北侧东营市黄河口蔬菜批发市场内。管辖面积约144平方公里。辖区拥有油田二级单位5个、行政村居3个,住户2万户、人口5.8万人,企业260家、个体工商业户810户。辖区拥有全市最大的集贸批发市场1处,年成交额近4亿元。有油田胜利发电厂、现河采油厂、泵公司、长安集团、胜利采油研究院、石大工业园等国营、集体企业,新世纪家具城、天厨酿造厂、胜新筑金有限公司等诸多私营企业,为东营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机构沿革
  济宁路工商所前身为南里市场管理所(南里工商所)。南里市场管理所成立于1993年2月,1995年8月南里市场管理所更名为南里工商所;2000年4月,南里工商所更名为济宁路工商所。2007年,济宁路工商所办公面积200平方米,工作人员9人。内设服务大厅1处、巡查监管队2个、执法办案组1个,配备计算机4台、执法车2辆。
  三、业务工作
  (一)市场管理
  济宁路工商所辖区拥有市场0处,即东营市黄河口蔬菜批发市场。该市场位于西三路与济宁路交汇处,是全市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1992年5月,由东营区南李村和东营市田丰有限公司共同兴建,占地面积5.3公顷。市场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交易大棚5000平方米,建有商品房105间,总投资1500万元。可容纳固定摊位350个,其中机动车辆占位250余个。有经营业户323户,主要经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酱菜及小吃等。货物主要来源于广东、浙江、东北、内蒙、云南、胶东、章丘、沂南、寿光、广饶、利津等地。经营品种1100多个,日人流量3500人,交易量70万公斤,成交额100余万元。该市场自投入使用后,承载了东营市四分之三的蔬菜供应量,是全市各大餐饮业、超市及各市场蔬菜经营户的主要货源地。
  工商所成立以来,在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狠抓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建立起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二是狠抓市场整顿,努力营造文明经营氛围。首先对业户的经营主体行为进行规范,统一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业户从1993年的60余户,发展到2007年的323户。三是严格落实农副产品检测检验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从事肉类、食品经营的业户进行重点监管。四是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缺斤少两、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五是进一步督导市场开办单位完善市场设施,对市场摊位划号定位,规范经营业户商品、物品的摆放,加大卫生保洁力度,使市场秩序井然。六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对市场经营业户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多年的努力,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保持了市场的繁荣稳定。
  (二)企业管理
  1993年,根据东营工商分局关于“改革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制度、企业登记事项核定原则、简化企业登记手续、强化企业登记宏观调控职能、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改革指示,降低门槛,加快企业登记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进程,给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积极为企业搞好服务,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199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通知辖区内的有限公司等企业,重新进行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沈1996年,对辖区内未参加年检和漏检的企业进行排查,对“三无”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001~2004年,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主体活动。按照中共东营市委、市政府及东营工商分局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要求,积极为辖区企业搞好服务,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度,为进一步发展经济营造了宽松、安定的环境。2005~2006年,对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勘察,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经营主体资格。
  (三)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1993年,按照东营工商分局的要求,在个体工商业户、私营企业中推行《缴费卡》制度,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1995年,按照市、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的要求,融资近10万元,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经济解决实际困难。1997~2002年,按照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要求,放宽从业人员和下岗、待业职工开办私营企业的尺度,鼓励他们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办理困难企业职工登记证或优惠证,对下岗职工开办的个体私营企业免交注册登记费,同时免收3年工商管理费。积极为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牵线搭桥,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2003~2007年,大力实施“红盾帮扶工程”、“政府提速工程”,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管理上,进一步放宽政策,加强规范;在经济户口、档案管理上,推行电子化、科学化管理手段;在日常巡查监管上,实行电子移动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中,加大对食品经营业户的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工商局推行的“四制”管理制度。
  (四)经济合同管理
  1994年,建立东营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南里仲裁庭,受理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合同鉴证,对合同违约及合同纠纷进行仲裁。1994~1996年,在辖区积极开展抵押合同登记工作,对合同欺诈行为进行专项打击。1998年,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工作。1999~2001年,加大经济合同管理力度,对改制企业进行重点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2002~2006年,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经营区”活动。在辖区内评选“诚信文明经营户”30余户,建立企业信用体系。2007年,在企业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完善。
  (五)商标、广告管理
  按照国家《商标印制管理规定》、《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和《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加强对商标印制、广告宣传单位的管理。结合“三五”普法活动,加大对《商标法》、《广告法》的宣传力度。举办多期培训班,增强企业、个体经营业户的法律意识。在辖区实施商标战略,组织生产企业创名牌,进一步拓宽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同时,加大对户外广告的管理。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主线,加大对企业商标自主权的保护和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及迎接国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中,对辖区企业、经营业户门头广告宣传内容及形式进行规范,树立了良好的工商企业形象。
  (六)公平交易执法
  1993年,按照东营工商分局的部署,对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贩私活动进行了专项打击,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了正常的交易行为。1994~1995年,把经济检查工作重点放到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各种非法经营工作上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打击投机倒把暂行条例》,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1996~1997年,加大对进口工业品、副食品的检查力度,开展对走私、贩私不法行为的打击,取得明显效果。1998~2000年,开展了“反假冒、反误导、反欺诈、保双节”、“红盾打假护农”等专项整治活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消费者满意街道”等创建活动。2001~2003年,加大对辖区内无照经营、非法拆解拼装机动车辆的检查、管理力度,对非法出租企业和走私通讯工具、设备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2004~2007年,按照东营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业户的管理和无照经营的查处,严格落实省工商局提出的食品监管“四制”制度,加强对肉类、药品、农资等重点商品的检查和治理。严厉打击辖区传销、非法集资融资、商业贿赂、商业欺诈等不法行为,保障辖区企业、个体工商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协会工作
  个私协分会东营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济宁路分会积极组织会员学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广大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个体私营企业者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个协三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增强个体工商业户守法意识。多年来,个协分会组织发动广大会员为灾区、失学儿童和受灾经营户义务捐款数万元;对下岗职工再就业重点进行帮扶,为广大经营者招聘人才,提供优质服务。1998~2002年,在广大个体私营业者中开展了“五星级文明户”、“光彩之星”、“青年文明号”评选和“打假维权满意街道”、“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秩序的稳定和经营业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有效地扼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2003~2007年,在广大个体私营业主中积极开展“诚信文明经营户”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业者的文明经营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消协分会济宁路消协分会成立后,以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为宗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及时、合理地处理每一件投诉。在受理投诉工作中,对坑农、害农和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疑难投诉案件重点处理,使消费者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在处理一般消费纠纷的同时,着力加强对商品房、美容、医疗、农用生产资料、日常生活用品、食品饮料等消费投诉热点的研究和探索,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及时处理重大疑难投诉案件,挽回消费者的经济损失,调解消费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在广大经营者中积极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评定工作,增强了经营者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知识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地:2018年

本书以2005年为上限,下限至2018年12月。重点记述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14年的史实。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多种体裁。全书包括机构与队伍、市场与合同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法治建设等20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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