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工商行政管理所(市场管理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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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7639
颗粒名称: 第十六章 工商行政管理所(市场管理所)
分类号: F203.9
页数: 39
页码: 239-277
摘要: 工商行政管理所包含第一节光彩大厦市场管理所、 第二节商河路工商行政管理所、第三节淄博路工商行政管理所、第四节胜利工商行政管理所、第五节牛庄工商行政管理所、第六节史口工商行政管理所、第七节西三路工商行政管理所、第八节济节路工商行政管理所、第九节民营园区工商行政管理所、第十节西四路工商行政管理所、第十一节太行山路工商行政管理所、第十二节胜采工商行政管理所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学 市场监管

内容

1984年,东营区、牛庄区建立,两区工商局随之建立。同年11月,垦利县工商局将辛店镇、史口镇工商所分别移交东营区工商局、牛庄区工商局。1984年12月,东营区工商局设有西城、东城、辛店镇、胜利镇工商所。1985年3月,广饶县工商局将牛庄镇、六户镇、辛集乡、油郭乡工商所移交牛庄区工商局。同年,根据山东省工商局( 85)工商基字第35号文件“为使全省各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站)名称统一,工商行政管理所应一律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字样,不再加乡、镇字样,市场管理所等专业所,一律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所”的精神,将工商行政管理所名称统一为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所。
  1987年7月25日,两区工商局合并,称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并后,东营区工商局辖牛庄、六户、油郭、西范、史口、龙居、西城、东城、胜利工商所和商河路、采油、石油学院市场管理所。1988年3月,撤销西范、油郭工商所,原两工商所的管辖范围分别划归牛庄、史口工商所管理。1990年10月,增设五台山路市场管理所。1993年2月,增设光彩大厦市场管理所、南里批发市场管理所。
  1993年9月,东营区工商局整建制划归东营市工商局管理,各工商所(市场管理所)称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营分局××工商行政管理所(市场管理所)。1994年6月,西城工商所更名为泰山路工商所。1994年6月10日,东营工商分局设有辛店、胜利、东城、六户、牛庄、史口、龙居、泰山路8个工商所和商河路、石油大学、五台山路、南里、采油5个市场管理所及光彩大厦管理处。同年7月,五台山路市场管理所更名为五台山路工商所。9月23日,商河路、采油、石油大学市场管理所分别更名为商河路、胜采、石大工商所。10月10日,东营市编委行文批复,设立光彩大厦管理处。12月5日,增设青岛路工商所,暂由光彩大厦管理处代管。1995年8月18日,南里市场管理所更名为南里工商所,东城工商所更名为胶州路工商所。9月15日,房地产交易所更名为城区工商所。10月16日,设立黄河口商贸城建材市场管理所,友谊服装城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宏利友谊服装城市场管理所。11月2日,分别设立辽河路、东赵商贸城工商所和明珠商厦、五金建材石油配件专业市场管理所。1997年6月19日,东营市编委办公室批准成立黄河口商贸城市场管理处,隶属东营市工商局领导。1998年7月,东营市编委下文,撤销辽河路工商所。11月17日,东营市编委办公室批准成立东城商贸城管理处,隶属东营市工商局领导。胶州路工商所由东营工商分局划归东城商贸城管理处管理。1999年5月24日,将部分工商所按照经济区域进行了调整、合署:胜利工商所、明珠商厦市场管理所合并为胜利工商所,史口、龙居工商所合并为史口工商所,商河路工商所、五金建材石油配件专业市场管理所、宏利友谊服装城管理所合并为商河路工商所,五台山路、青岛路工商所合并为五台山路工商所,辛店、石大工商所合并为辛店工商所。2000年4月上旬,辛店工商所分为辛店工商所、石大工商所。4月27日,为了理顺管辖区域,实现管理到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东营工商分局根据以块为主、以路为界,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城区工商所的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并对城区工商所进行了更名:南里工商所更名为济宁路工商所,辛店工商所更名为淄博路工商所,石大工商所更名为太行山路工商所,泰山路工商所更名为西四路工商所,五台山路工商所更名为西三路工商所。2002年2月,设立民营园区工商所。
  2002年6月,六户工商所与牛庄工商所合并,称牛庄工商所。2003年2月,民营园区工商所与西三路工商所合并,称西三路工商所,办公地点在原西三路工商所。2006年2月,民营园区工商所、西三路工商所分设。
  2007年底,东营工商分局设有12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市场管理所),其中正科级1个,副科级7个,股级4个,均为东营市工商局东营分局的派出机构。分别为:光彩大厦市场管理所,商河路、淄博路、西三路、济宁路、胜利、牛庄、史口、民营园区、太行山路、西四路、胜采工商所。
  工商行政管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工商所在实现其基本任务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职权,工商所不能行使,更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去行使。
  工商行政管理所的主要职权为:办理辖区内由工商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工商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权;承办工商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0年4月,东营市工商局东营分局根据上级指示,对工商所监管模式进行改革,加强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推行“三式三制”监管模式,工商所内设立一厅一室一队(综合服务厅、执法督察室、巡查监管队)。综合服务大厅一般由指导员兼任主任,侧重“经济户口”的管理,并作为工商所综合服务的行业窗口,统一实行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总体要求,以政务公开为基本内容,以一条龙办公形式的一站式服务制;巡查监管队侧重日常监管,以流动式巡查为手段,通过内勤组提供的“经济户口”,按照分管负责的巡查区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巡回检查,取缔无照经营,制止不正当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辖区内的交易秩序;执法督察室一般由所长兼任主任,侧重对内外勤工作的督导和检查,依照规章制度对内外勤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并每月考评一次,依考评结果进行奖惩。3个机构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方式各有侧重,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各有区别。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同时又密切协作,互相配合,提高了区域经济综合监管水平,加大了行政执法合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地:2018年

本书以2005年为上限,下限至2018年12月。重点记述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14年的史实。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多种体裁。全书包括机构与队伍、市场与合同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法治建设等20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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