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7637 |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 分类号: | B824 |
| 页数: | 2 |
| 页码: | 237-238 |
| 摘要: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综治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东营工商分局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点,实行“一票否决”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长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对综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督促各基层工商所抓好综治工作。每年年初,东营区政府、东营市工商局与东营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长签订综合治理责任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全局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
| 关键词: | 精神文明 生态文明 物质文明 |
出版地:2018年
本书以2005年为上限,下限至2018年12月。重点记述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14年的史实。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多种体裁。全书包括机构与队伍、市场与合同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法治建设等20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