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务员过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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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762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务员过渡
分类号: F406.1
页数: 2
页码: 227-228
摘要: 1996年11月,东营工商分局全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过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和新陈代谢机制,建设一支精干、廉洁、具有生机和活力的公务员队伍,实现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及省、市政府印发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工商分局实际,制定了《东营市工商局东营分局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东营市工商局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结合东营工商分局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范围:局领导、办公室、企业登记管理股、商标广告管理股、市场管理股、个体经济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以及除工勤以外的人员。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暂不列入实施范围。
关键词: 企业管理机构 行政机构 企业管理

内容

1996年11月,东营工商分局全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过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和新陈代谢机制,建设一支精干、廉洁、具有生机和活力的公务员队伍,实现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及省、市政府印发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工商分局实际,制定了《东营市工商局东营分局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东营市工商局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结合东营工商分局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范围:局领导、办公室、企业登记管理股、商标广告管理股、市场管理股、个体经济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以及除工勤以外的人员。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暂不列入实施范围。
  按照《东营市工商局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过渡工作依以下顺序进行:
  1.进行职位设置。在机构改革“三定”基础上,合理设置职位,包括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非领导职位在国家规定的职位限额内,以工作任务为主要依据合理设置)。
  2.制定职位说明书。在合理设置职位的基础上,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资格条件等,编制职位说明书。
  3.对拟参加过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过渡范围;不符合条件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暂缓过渡或不准予过渡。
  4.对过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务员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主要考察参加过渡人员掌握公务员通用基本知识情况,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过渡考核。
  5.对参加过渡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参加过渡人员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工作实绩。依据考核结果和综合评定情况,确定其能否过渡。
  6.选择配备人员,并确定职务。对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参加过渡人员,按照各职位任职条件的要求,进行合理配备。人员选配采用个人自荐、平等竞争和组织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各职位选配人员,依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职务(包括非领导职务)任免手续。
  7.确定人员级别。级别的确定严格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及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并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在工资改革后,已执行职级工资制的,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后,也要按上述规定加以确认,对在机构改革中确因职数限制和工作需要而作低职安排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按原任职务确定级别,并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8.完成过渡并确定职位的人员,经检查验收合格,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国家公务员登记手续。
  9.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国家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对未能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分流出机关,予以妥善安置。
  1997年8月,东营市组织公务员考试,东营工商分局冯光、张保国等16人经考试考核合格,过渡为公务员。
  1998年8月,东营市公务员过渡考试,东营工商分局李兴华、胡建忠等74人经考试考核合格,过渡为公务员。
  2000年8月,山东省人事厅、工商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全省工商系统事业单位中公开招录公务员。2001年8月,经东营市人事局组织考试并报请省人事厅审批,东营工商分局郑子学、高振立等65人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知识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地:2018年

本书以2005年为上限,下限至2018年12月。重点记述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14年的史实。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多种体裁。全书包括机构与队伍、市场与合同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法治建设等20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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