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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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76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纪检监察
分类号: F406.1
页数: 5
页码: 188-192
摘要: 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廉政建设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管理机构 行政机构 企业管理

内容

一、组织机构
  1989年9月,成立中国共产党东营区工商局纪律检查组(以下简称纪检组),朱连阶任纪检组长。1996年8月,张保国兼任纪检组长。2001年5月,李兴华任纪检组长。
  1991年6月5日,经中共东营区委批准,东营区工商局纪检组加挂监察室的牌子,兼职行使行政监察职能。朱连阶兼任监察室主任,胡建忠任纪检员。1993年7月,王少云兼任区工商局纪检员。1999年8月,设立纪检监察室,王秀华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00年8月,李洪江任纪检监察室主任。2002年6月,周其顺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二、廉政建设
  东营区工商局纪检组成立后,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系统廉政建设为切入点,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整顿活动。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反腐败教育等活动,全系统整体形象焕然一新。行风评议、宣传教育、效能监察等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政府和东营市工商局、山东省工商局的表彰。
  自1989年起,东营区工商局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四整顿”活动,结合“二五”、“三五”、“四五”全民普法活动,开展全员学习,着力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态度生硬、以权谋私、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以及少数人存在的违法乱纪现象。1992年,在实行政务公开的同时,针对“案、照、费、摊”等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杜绝不廉行为的发生。广泛推行公开摸号办法,避免规费收取工作中种种不良现象。在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消费者中聘请138名逆向监督员,按季度召开监督会,虚心听取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依法管理、廉洁奉公的良好行业风尚逐步树立起来。
  1993年,东营工商分局以党的十四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行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按照国家工商局《工商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阶段性目标检查评估标准(试行)》,每人都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进行自我评估,从而克服了管理人员存在的不正之风,树立了良好的队伍形象。1994年,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持久,不断抓阶段性成果”的原则,开展了纠风整纪工作,收到较好的成效。1995年,为严肃执法,结合东营工商分局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五项规章制度,使工作人员有章可守、有规可循。1996年5月,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整顿”活动,东营工商分局实行全日巡查值班制度和禁酒令: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到服务对象、检查对象处饮酒;严禁在市场检查、公务检查、经济检查等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着工商制服、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违反禁酒令者,责任人写出检查,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待岗学习一个月,情节较重,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的,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免去行政职务。在“四整顿”活动中,东营工商分局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了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整顿活动扎实有效,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显著提高。
  1997年,开展贯彻落实东营市工商局《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实施意见》活动。规定:严格控制会议;不准以开会名义外出旅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改进接待方式,因工作需要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或份饭;严格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为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东营工商分局于年底聘请廉政监督员256名,设立行风联系点9处,有效地发挥了监督制约作用,促进了全系统工作作风好转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1998年,东营工商分局推行了政务服务公开承诺制,制定《文明管理公约》,推广文明用语和禁用服务忌语,形成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2000年,东营工商分局坚持抓教育、抓制度,按照国家工商局提出的树立“四个形象”行风廉政建设目标,开展了“回头看”教育活动,促进了全局的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2002年5月,东营工商分局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实施政务提速工程。11月,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编写了《东营工商分局制度汇编》,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物资)管理制度、物资耗材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文秘管理制度、廉政建设等项制度。2003年8月,为进一步优化软环境,提升服务监管水平,组织编印了《软环境建设文件汇编》。以建设规范、高效、廉洁、文明的行政执法机关为目标,全面落实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承诺制,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营造了优良的投资环境。2004年,东营工商分局以“树行风、干好活、收好费、招好商”为原则,制定了《规范行为手册》,向社会公布东营工商分局收费标准,向社会作出缩短办事时限、超时默认处罚的郑重承诺,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2005年,为使行风建设落到实处,结合软环境建设,在继续抓好“首问负责制”、“A、B角制”和“企业联系卡”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权限下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速度、提升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通知》、《东营工商分局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服务承诺》等规定和服务承诺,降低企业准入门槛,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促进了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2006年,结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的“学党章、守纪律、正行风”活动,组织了行风建设培训班,邀请东营区纪检委领导前来授课。开展以“如何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工商干部”和“怎样搞好行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为重点的大讨论活动,提高了大家对搞好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007年,东营工商分局按照山东省工商系统“廉政文化进工商”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七个是”活动:一是征廉政言;二是制廉政牌;三是建廉政阵地;四是听廉政课;五是提廉政醒;六是做廉政题;七是进廉政家。教育干部职工家属支持、监督丈夫(妻子)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在行政处罚方面,全面推行“一制四化”,即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推行执法流程程序化、执法文书格式化、执法档案标准化、行政执法网络化,从而有效地规范了工商行政执法行为。
  、效能监察
  2001年9月10日,东营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实行效能监察制。效能监察是东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察部门对本系统所辖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和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履行职责及其效果的监督、检查、奖惩、纠举活动。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是:对监察对象执行政策和法规履行职责及其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队伍作风建设、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及“案、费、证、照、摊”等相关业务工作实施效能监察。其具体项目有:工商管理费及其他规费的收缴,办理经济案件工作,登记发照、年检回访工作,市场管理和规范化达标工作,企业(含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以及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落实情况。
  效能监察的方法:按照东营市工商局《效能监察考核标准》及专项监察和立项监察的项目目标进行效能监察。主要采取三种形式:1.适当参加业务部门的工作布置、汇报、总结、调研、检查等各项业务工作;参与管理,直接了解监察对象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2.对上级下达的业务工作计划、指示和要求,进行定性、定量考察考核。3.对制定的规章制度、作出的各项决定、发布的各类文件及对票据、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进行监察。
  2002年5月,针对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好、着装不够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促进了本系统各项制度的落实。7月,严格落实案件查办“三分离”、市场管理“三交叉”及证照审办“三段制”等各项权力分解制度,严格执行“禁酒令”等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7月9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效能监察现场会在东营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东营工商分局的效能监察工作,给予较高评价。8月,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聘请逆向监督员55名,设立举报电话15部、政务公开栏12处,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2003年,向东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征求意见信100余封,对回复的96封意见信中涉及的8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有力地推动了东营工商分局的行风廉政建设工作。2004年,东营工商分局以山东省工商局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行文明用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在全局形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行风建设收到实效。2006年,下发《督查简报》4期,树立廉政先进个人2名、先进集体1个,对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2007年,在全局12个工商所开展了所长面向社会、面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实现了管理对象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零距离”接触,进一步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商所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水平。

知识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地:2018年

本书以2005年为上限,下限至2018年12月。重点记述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14年的史实。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多种体裁。全书包括机构与队伍、市场与合同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法治建设等20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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