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制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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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75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制监督
分类号: D902
页数: 2
页码: 140-141
摘要: 法制监督包含案件核审、法制统计、社会监督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法制 工作制度 法律

内容

一、案件核审
  成立法制办公室以后,东营工商分局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备案制度。由法制机构核审的各类经济案件,先后出现3起复议、诉讼案件,但没有发生复议被撤、诉讼败诉的案件。
  1997年初,山东省工商局提出“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制系统”的法制建设目标。同年11月,东营市工商局制定《行政处罚案件法制核审、审批、备案暂行规定》。要求“凡是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和需要上级审批的案件,都应经过法制核审”,明确了法制机构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法制监督地位。东营工商分局不断建立和完善案件核审制度,在立案、调查取证、定性处罚、法律法规条文适用等各个环节依法核审、严格把关。建立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登记台帐》、《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登记台帐》,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要求办案机构收集完证据,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按规定期限送法制科进行核审。核审通过后,按要求对案件处罚决定文书实行统一编号。1997~2007年,东营工商分局共核审一般程序案件4800余起,案件核审率达到100%。核审过程中,提出各类建议或意见1.6万余条。
  二、法制统计
  1997年,法制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就认真填报《行政处罚、复议、诉讼及听证案件情况统计表》,使法制统计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轨道。1999年,开始填报《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年)》、《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年)》、《行政处罚、复议、诉讼赔偿及听证案件情况统计表(半年)》、《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情况(年)统计表》。
  2006年9月,开始填报《行政处罚及听证案件统计月报表》,并作出半年、全年统计分析,为研究和分析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了可靠的统计资料。
  三、社会监督
  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城区天天市场和人口密度较大的居委会中,聘请15名责任心强、威信高的居民为东营工商分局执法监督员,并为执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2000年10月22日,东营工商分局召开执法监督员会议,对东营工商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认真评议,有效地强化了行政执法的外部监督。
  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工商执法监督员的作用,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1997。2007年,东营工商分局和各工商所先后召开工商执法监督员座谈会300余次,采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80余条。

知识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地:2018年

本书以2005年为上限,下限至2018年12月。重点记述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14年的史实。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多种体裁。全书包括机构与队伍、市场与合同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法治建设等20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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