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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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759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分类号: D912.294
页数: 4
页码: 133-136
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成立以前,东营工商分局主要依靠“12315”投诉申诉举报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由公平交易执法单位对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假冒商标、虚假广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违章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集中开展治理整顿和执法检查,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由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和各种法律法规宣传;受理消费者投诉,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览,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能力;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指导消费者安全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成立之后,积极主动地与消费者协会、各执法办案单位联合开展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内容

1998年3月,东营工商分局设立“12315”投诉举报中心,在各工商所设立消费者投诉处理站,主要受理群众对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假冒商标、虚假广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违章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2002年6月,全省工商系统机构改革,东营工商分局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加挂“东营区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牌子。负责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挥、调度东营区“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消保科成立后,配备专业人员,每年与东营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活动,负责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同年6月,东营工商分局在各工商所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台、消费者投诉站。所有投诉台、站均设尾数为315的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配有专人负责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在全区218个行政村设立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形成系统的12315申诉举报网络。同时,配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车及其他执法办案装备,形成有诉必接,有案必查,行动迅速,处置有力的快速反应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2007年,在辖区所有村(居)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和“12315”消费者投诉站,并将维权网络不断向社区、企业、学校、景点等延伸。
  第二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成立以前,东营工商分局主要依靠“12315”投诉申诉举报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由公平交易执法单位对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假冒商标、虚假广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违章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集中开展治理整顿和执法检查,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由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和各种法律法规宣传;受理消费者投诉,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览,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能力;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指导消费者安全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成立之后,积极主动地与消费者协会、各执法办案单位联合开展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02年,围绕“科学消费”的年度消费主题,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先后组织假冒伪劣商品展示5次,销毁案值达50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受理投诉23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收到社会各界感谢信、锦旗12封(面)。2003年4月,先后对餐饮和美容、旅游、修理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累计接待涉及“非典”咨询、投诉794人次,受理消费者防“非典”物品投诉1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6起,端掉制假窝点5个,受理各类投诉案件20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2004年3月15日,在西城三联家电门前举行“3·15”大型宣传活动。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重点加大对奶糖业的监管督查力度。5月,先后对食品、水果罐头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查扣不合格奶制品2500袋、其它食品一大宗,查获过期和“三无”饮品5000瓶、劣质玩具30件、盗版光盘70张,案值近11万元;以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重点对牛庄、六户、龙居等镇的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先后查处涉农案件11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7万元;按照上级“五项清理”要求,对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消费者投诉进行认真清理,共清理390件,未发现有私压投诉不处理、不受理情况,处结率100%。
  2005年1月起,在济南路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3月10日,在西城银座购物广场门前举行“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30起,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8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余万元。6月中旬,以刘家副食品批发市场为试点,在全市率先建立食品安全保障网络监控示范点。先后对奶制品、酒类、夏季食品、食盐、月饼、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经营户7331家,无照经营户1950家,并对无证经营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查获仿冒“蒙牛”奶3000余箱、包装盒3000多个,仿冒“伊利”奶101箱,假冒其他品牌的牛奶92箱,假冒XO酒、五粮液、北京二锅头及其它白酒76箱,假冒伪劣及过期饮料、罐头、糕点、面包、奶糖、儿童食品一大宗,查扣物品案值达7万余元。端掉制假窝点1处,查扣制假设备5台。对非碘盐和不合格食盐进行检查,共检查批发商2家、零售户160多家,查获不合格食盐600余袋。
  2006年3月,在银座购物广场举行“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7月,联合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评选了12家诚信商店。组成联合执法组,先后对奶制品、酒类、夏季食品、月饼、啤酒、小麦粉、工业玉米淀粉等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经营业户1187户,查处无证经营业户75户,查获“三无食品”及过期的面包、饼干、袋装小食品、调味品、食用油、袋装奶等假劣食品品种6个批次、27种,120余公斤,案值0.842万元;查获假冒白酒60瓶,劣质奶制品33公斤、儿童食品148公斤、调味品300公斤,假冒“胡姬花”牌一级压榨花生油400桶、“娃哈哈”瓶装饮用纯净水907箱,存在质量问题的矿泉水450桶( 18.9L/桶)、啤酒200包(9瓶/包),总案值10万余元。
  图7-1 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2007年,先后对含苏丹红的辣椒制品、勾兑“葡萄酒”、假冒伪劣奶制品和糖果、河豚鱼及手机市场等进行了专项整治。为迎接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四制一创”现场会,针对辖区市场食品安全组织了专项整治,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230人次,查处食品经营案件9起,查获假冒白酒70箱、水发货产品原材料1500公斤、半成品300公斤、饮料100瓶,其他劣质食品420公斤,封存冷库4个,总案值56万余元。先后受理投诉22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辖区内1520家小型食品经营业户建立健全了一户多档、进销货台帐制度。

知识出处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地:2018年

本书以2005年为上限,下限至2018年12月。重点记述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14年的史实。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多种体裁。全书包括机构与队伍、市场与合同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法治建设等20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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