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7579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 |
分类号: | F272-0 |
页数: | 6 |
页码: | 98-103 |
摘要: | 1985年2月23日,遵照山东省工商局、省经委、省计委、省建委、省乡镇企业局、省物资局、省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的通知》精神,东营区工商局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条件和办法作了规定:评定条件。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签订经济合同严肃认真、内容具体、条款清楚、经济责任明确、手续完备,不出现无效合同,不发生违法合同;合同签约率占应签合同总金额70%以上,履约率达到100%;有分工管理合同的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清楚,管理有序。评定方法。第一步,各企业按照评定条件进行自查,并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第二步,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向区工商局进行推荐。第三步,区工商局通过,并报东营市工商局。第四步,市工商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颁发证书,并报省工商局备案。 |
关键词: | 企业行为 企业行为学 企业 |
出版地:2018年
本书以2005年为上限,下限至2018年12月。重点记述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14年的史实。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多种体裁。全书包括机构与队伍、市场与合同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法治建设等20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