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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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年鉴2000》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6161
颗粒名称: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页码: 107-108
摘要: 1999年,县检察院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按照法律规定,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决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严格执行诉讼程序,对提请批捕的案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到不枉不纵、不错捕、不漏捕,批捕准确率达到100%。起诉工作在全市率先试行了主诉检察官制度,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
关键词: 刑事检察 机构 广饶县

内容

1999年,县检察院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按照法律规定,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决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严格执行诉讼程序,对提请批捕的案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到不枉不纵、不错捕、不漏捕,批捕准确率达到100%。起诉工作在全市率先试行了主诉检察官制度,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证据观念,在依法收集、审查、固定、运用证据上狠下功夫,提高了办案质量。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有罪判决率达到100%。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协助案发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防范措施,采取不同形式对犯罪人员进行帮教,特别是加强了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促其悔过自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1999年县检察院被团省委、省综治委、省检察院授予全省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全面加强了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起4人,防止了4起错案的发生。对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把关,共退回补充侦查8件14人,对侦查工作提出检察建议36次。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或起诉条件的依法做出决定不批捕案件8件8人,不起诉案件1件2人,对审判工作提出检察意见及建议7次。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的尊严。
  1999年,县检察院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65件81人,比上年上升8.3%。经审查批准逮捕57件73人,比上年增长30.4%,占受案数的87.7%。受理移送起诉案件82件108人,比上年增长18.8%和21.3%,其中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62件79人,占受案数的75.6%。受理的起诉案件中,故意杀人案2件2人,故意伤害案17件19人,抢劫案件8件19人,强奸案4件4人,绑架案l件2人,敲诈勒索案1件3人,纵火案2件2人,盗窃案17件24人,诈骗案2件3人,拐卖妇女案1件1人,寻衅滋事案1件1人,过失重伤案1件1人,持有使用假币案1件1人,交通肇事案11件11人,侵占案1件1人,贪污案11件13人,挪用公款案l件1人。其中青少年犯罪28人,占受案人数的25.9%。

知识出处

广饶年鉴2000

《广饶年鉴2000》

本年鉴主要记述2000年广饶县行政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反映广饶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新进展、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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