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招生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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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584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招生工作
分类号: G47
页数: 2
页码: 533-534
摘要: 建区前,境内各校招生、升学工作,均由学校所在县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
关键词: 学校管理 学校环境 管理心理学

内容

建区前,境内各校招生、升学工作,均由学校所在县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
  1984年,河口区招生工作由利津县代管。1985年5月,河口区招生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大中专招生工作。1984~1987年,河口区归利津考点(河口区的大中专考生到利津考点参加考试),1988年,河口区始设大中专考点。大中专招生工作,按国家教委和省、市招生部门的部署进行。
  国家高考制度恢复以后,大中专招生制度不断改革。招生类型除统招外,还有定向招生、委培生、自费生等;考试方式冲破传统的命题形式,逐年增大标准化命题的比重。1994年,国家教委进行招生计划“并轨”(即统招、委培、自费合为一种形式,划统一分数线录取)和新生缴纳部分培养费的试点工作。高考科目,理科由原来的7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缩为5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文科由原来的6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改为5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分设考点,同时进行,考试科目略有差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理化、史地生和体育共7门。中考一般由省教委命题。
  高中招生考试由省教研室命题。中专招生,由省下达计划,市组织阅卷、录取;高中招生,由市下达计划并组织阅卷,区择优录取。1992年后,中专招生从招生计划中拿出6—7%的名额招收委培生。
  初中招生,一直由市统一命题,在区教委(文教局或教育局)领导下,各乡镇教委(教育组)会同招生学校组织考试、阅卷、录取。之后,到区教委普教股审核建档。1991年实行高初中会考,1992年取消初中招生升学考试,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教育部门不向学校下达招生指标,不单纯以分数和升学率实施奖惩。
  农村儿童满7周岁,城镇儿童满6周岁为人学年龄,在本村或附近小学入学就读。
  1994~1999年,为适应新生升学及就业形势的要求,招生制度逐步变革。高校招生实现全面并轨。实行标准分报告制度,顺利完成从原始分到标准分的过渡。全方位实现计算机管理。取消三好学生加分照顾。改革高考档案管理办法,实行卡片式档案。新增“高职班”招生。顺利完成“3+2”考试科目等多项改革措施。
  1984-2000年,全区被录取大中专生3590人,其中本科227人,专科1125人,高中中专358人,初中中专(含师范)1880人。

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河口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2

河口区为东营市市辖区,于1984年2月设立,版图面积23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4公里,总人口22万人。这里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位于黄河三角洲最前沿,拥有丰富的海洋、土地、油气、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尚待开发的一块宝地,是胜利油田的主油区,有丰富的地下油气资源和卤水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水产业、工业的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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