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581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义务兵 |
分类号: | E125 |
页数: | 1 |
页码: | 514 |
摘要: | 建区前,新户、太平、义和、四扣4个公社的兵役工作由沾化县领导;六合公社的兵役工作由利津县负责。建区后,河口区征兵工作严把登记、体检、政审、定兵关。按照各级统一部署,每年征兵时,区政府均成立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负责征兵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建立相应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征兵时,接兵部队均派员参加配合。1985年始试行送兵制度,部队不派人员,由区人武部直接送到部队。1990年后,改由部队接兵。1984-2000年共向部队输送合格兵员17批。 |
关键词: | 兵役制度 征兵 河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