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579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
分类号: | D916.1 |
页数: | 1 |
页码: | 501 |
摘要: | 1985~1990年“一五”普法期间,区司法局重点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二五”普法期间,重点宣传《宪法》、《选举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等“十法一条例”。其间,组织参加“山东省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3期,报名学员282人,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14。“三五”普法伊始,司法局制定《河口区“三五”普法规划》,征订普法教材20000本。普法重点对象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及广大农民群众,重点宣传《宪法》、《宪法修正案》、《公司法》等。1998~1999年,举办领导干部双学历大专班2届,参学领导217人,2000年开设领导干部法律本科班,参学领导88人。 1984-2000年,共设立宣传站180个次,上法制课3738场次,受教育人数44.7万人次,进行有线广播宣讲1960场,张贴标语24190幅,办黑板报3900期,出动宣传车4198台次,编写宣传材料290篇,发放普法书籍19.2万册。 |
关键词: | 司法 行政 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