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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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576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户籍管理
分类号: D035.3
页数: 1
页码: 492
摘要: 第三节户籍管理包括:常住户口管理、暂住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
关键词: 公安 国家安全 保卫

内容

常住户口管理
  建区初期,境内人口少,迁入原则较为宽松。东北、新疆等省市及邻县居民迁入者众,区内居民少有迁出。建区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全区户口管理。每年对全区人口进行统计,为国民经济、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就学、兵役征集及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准确的人口资料。1990年,全区城市、农村实行家庭户口簿制度,按家庭重新建立户口簿。1994年开始,审批、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至2000年底,对全区非农业、农村、地方城镇、油田大庆式户口等户口类别管理,均执行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登记制度。
  农转非户口的办理,每年按上级分配指标,由个人写出申请,河口公安部门审查批准。自1994年至2000年底,办理农转非户口14339人,地方城镇户口4164人。
  暂住人口管理
  1984年开始对暂住人口进行管理。1988年制定出台《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将全区暂住人口管理纳入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其后,辖区内暂住流动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管理工作难度加大,1996年全区暂住人口达10570人。1997年后,在基层派出所设立警务区,将警力向基层延伸,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2000年,全区有暂住人口管理站10个,有管理人员62名,同时,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经常检查核对,并实行租赁房屋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等管理办法,是年暂住人口21155人。
  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7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对辖区内年满16岁的公民颁发居民身份证。至1989年,颁发居民身份证116294人,占应颁证数的98.5%。至2000年,共颁发居民身份证140760人。

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河口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2

河口区为东营市市辖区,于1984年2月设立,版图面积23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4公里,总人口22万人。这里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位于黄河三角洲最前沿,拥有丰富的海洋、土地、油气、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尚待开发的一块宝地,是胜利油田的主油区,有丰富的地下油气资源和卤水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水产业、工业的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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