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政府法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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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57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政府法制
分类号: D630.9
页数: 2
页码: 454-455
摘要: 1990年成立河口区人民政府法制局,为正科级单位,定编7人。1993年10月机构改革,撤销区政府法制局,职能并人区政府办公室。1999年又复设法制局,为副科级行政单位,隶属区政府办公室,2000年有工作人员5名。工作职责是:起草、审查、把关全区规范性文件,审阅非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赔偿案件,受委托参加行政诉讼;法制宣传以及接受区直部门、单位法律咨询,积极参与区政府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关键词: 监察 监督 行政管理

内容

1989~1991年,重点对乱着装问题进行监察,检查着装单位29个,查出不允许着装单位15个,收缴服装折款9.7万元。1997年,清理违规
  1990年成立河口区人民政府法制局,为正科级单位,定编7人。1993年10月机构改革,撤销区政府法制局,职能并人区政府办公室。1999年又复设法制局,为副科级行政单位,隶属区政府办公室,2000年有工作人员5名。工作职责是:起草、审查、把关全区规范性文件,审阅非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赔偿案件,受委托参加行政诉讼;法制宣传以及接受区直部门、单位法律咨询,积极参与区政府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1990一1995年,主要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活动。1996~2000年,审议全区规范性文件70余件,内容涉及城建、水利、土地、畜牧、林业等多个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全区有800名执法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制度、案件督查制度等,以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的制约监督。1998~2000年共受理复议申请12起。对行政机关应诉工作给予法律指导,提供合理化建议50余次。在做好日常业务工作之外,主动参与政府组成部门的业务工作,提供对全区决策有参考价值的意见。1999年,为“三提五统”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模式。2000年参与全区企业改制,从法律角度给予规范化指导,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等工作中,均提供法律建议。

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河口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2

河口区为东营市市辖区,于1984年2月设立,版图面积23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4公里,总人口22万人。这里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位于黄河三角洲最前沿,拥有丰富的海洋、土地、油气、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尚待开发的一块宝地,是胜利油田的主油区,有丰富的地下油气资源和卤水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水产业、工业的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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