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区人大常委会重要决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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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57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区人大常委会重要决议
分类号: D622
页数: 2
页码: 431-432
摘要: 1984年9月~2000年底,区人大常委会累计召开例会110次,共听取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218项次,有关全区工农业生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治安等情况汇报206项次。
关键词: 人大代表 会议 文件

内容

1984年9月~2000年底,区人大常委会累计召开例会110次,共听取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218项次,有关全区工农业生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治安等情况汇报206项次。
  1985年6月26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作出关于办好乡镇敬老院供养五保老人的决议。1985年11月28日,第7次会议通过《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土葬,实行火葬的布告》。1986年7月29日,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原盐产销管理和辑私护税的通告》和《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贝类资源合理采捕的通告》。
  1987年8月1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批准区人民政府《东营市河口区、烟台市福山区关于缔结友好协作区协议书(草案)》。1987年10月5日,第4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河口区交通管理的决定》。1987年11月14日.第6次会议作出《关于代表持证视察的决定》。1987年12月25日,第7次会议通过《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V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意见>决议草案》。1988年3月7日,第9次会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办法、同“一府两院”的联系办法、干部任免办法、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联系办法。1990年1月16日,第22次会议审议批准《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沿海滩涂贝类资源保护合理采捕的通告》。
  1991年7月15~16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1991年11月15日,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河口区初等义务教育实施方案》,并作出相应决定。1992年10月15 -16日,第18次会议作出在河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检察室的决定。
  1994年5月17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河口区科学技术发展“八五”及十年规划要点》。1994年7月2日,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作出相应决定。1996年4月17日第24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河口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办法(草案)》。1996年6月30日,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河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决议》。1997年3月25日,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1996年围绕河口区“二次创业”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先进代表、先进代表小组和先进乡镇人大办公室的决定。1997年6月3日,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口区科学技术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纲要(草案)》。
  1998年4月21日,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规范,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河口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2

河口区为东营市市辖区,于1984年2月设立,版图面积23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4公里,总人口22万人。这里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位于黄河三角洲最前沿,拥有丰富的海洋、土地、油气、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尚待开发的一块宝地,是胜利油田的主油区,有丰富的地下油气资源和卤水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水产业、工业的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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