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5693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残疾人联合会 |
分类号: | C912.2 |
页数: | 4 |
页码: | 418-421 |
摘要: | 1990年12月,设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为区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暂定编3人,实行编制计划、财政单列,由区民政局代管。新户乡、太平乡、义和镇、四扣乡、六合乡及河口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于翌年底相继成立,孤岛镇、仙河镇残联于1993年4月成立,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兼任乡镇、办事处残联理事长,民政助理任副理事长。1993年10月机构改革,设立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2人,其中领导职数1人,隶属河口区民政局。1995年6月18~19日,中残联来河口区对残疾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1995年6月23日,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人,与民政局合署办公,全额拨款。成立河口区残疾人就业服务部,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区残疾人联合会。1996年9月全区实施公务员过渡过程中,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更名为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1999年12月建立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
关键词: | 社会组织 集体社会学 社会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