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5675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证券 |
分类号: | F832 |
页数: | 2 |
页码: | 386-387 |
摘要: |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行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折实公债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其单位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的大米3公斤、面粉o.75公斤、白细布1.33米、煤炭8公斤之平均批发价综合计算,购买时,从当时市价换算成人民币,还本付息时也以人民币归付,利率为每元年利5厘。从1951年起,分5年5次还本付息,每年3月31日抽签,券面编号中签者,当年还本付息。境内各乡镇随所属沾化县、利津县、垦利县认购,认购分数无考。 |
关键词: | 金融 银行 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