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5660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财政支出 |
分类号: | F81 |
页数: | 4 |
页码: | 361-364 |
摘要: | 1984年,河口区财政由利津县代管,为市财政的一个报帐单位。1985年,河口区正式成立一级财政。1985~1986年,支出项目有科技三项经费支出、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商业部门事业费(该类仅1985年列支)、城镇就业青年经费、文教卫生事业费、其它部门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支出、其它支出、专款支出13类。1985年支出650.9万元,1986年支出829.8万元,1987年取消商业部门事业费,增加公检法支出和城市维护费支出。随着河口区财力的不断增加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支出项目不断增加和细化。1993年取消“城镇青年就业经费”,将其作为一个“款”级科目并入“其它支出类”。1995年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地质勘探费支出”。1996年将“文教卫生事业费”分解为“文教事业费”和“卫生事业费”两类,增加“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专款支出”改为“专项支出”。1999年取消“其它部门事业费”,增加“税务等部门事业费”。2000年将“文教事业费”分解为“文体广播事业费”和“教育事业费”,又增加“海域开发建设和场地使用费支出”。至此,河口区财政支出保留的项目有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文体广播事业费、教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卫生经费、税务等部门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补助支出、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城市维护费、政策性补贴支出、海域开发建设和场地使用费支出、专项支出、其它支出等21项。2000年,全区财政支出11415万元。1984---2000年,全区累计财政总支出为102698.2万元,其中灶内支出78086.1万元。 |
关键词: | 财政 中央财政 财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