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5531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水利工程用地确权划界 |
分类号: | S27 |
页数: | 1 |
页码: | 265 |
摘要: | 1993年5月,区政府组织区水利局、土地管理局,按照市政府的具体部署,进行水利工程用地确权划界和发证登记工作,10月份通过市政府验收,并进行发证登记。1993年12月,区政府对水利工程使用国有土地给予批复。确权排涝河道及沟、渠11条,总长210.93公里,占地面积45583亩,各类水工建筑物较大型的23处。确权的主要河沟渠工程有:潮河河口境内使用国有土地687亩,马新河河口境内使用国有土地7565亩,沾利河河口境内使用国有土地687亩,王庄二干二分干使用国有土地13780亩,王庄二干一分干使用国有土地1630亩,河王渠使用国有土地1038亩,王庄二干三分干使用国有土地966亩,郭河使用国有土地1978亩,义丰干使用国有土地997亩,羊栏河使用国有土地1012亩,北水源使用国有土地1409亩。 |
关键词: | 农田水利 水利工程 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