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渔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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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550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渔业管理
分类号: S9
页数: 2
页码: 235-236
摘要: 建国前,境内渔业生产由个体渔户私人经营,由坨头(渔霸)管制并收税。渔船、网具归渔户个人所有和使用,渔业生产无人管理。贫穷无力买船的渔户,几户合购船网,形成自发的插伙联营形式。建国后,人民政府领导渔民组织互助组,实行民主管理。1958年成立刁口渔业公社。1965年成立郭局渔业公社(1969年更名海防渔业公社),渔业生产改由集体管理。河口区成立后,渔业生产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水产部门管理。
关键词: 水产品 水产养殖业 传统渔业

内容

建国前,境内渔业生产由个体渔户私人经营,由坨头(渔霸)管制并收税。渔船、网具归渔户个人所有和使用,渔业生产无人管理。贫穷无力买船的渔户,几户合购船网,形成自发的插伙联营形式。建国后,人民政府领导渔民组织互助组,实行民主管理。1958年成立刁口渔业公社。1965年成立郭局渔业公社(1969年更名海防渔业公社),渔业生产改由集体管理。河口区成立后,渔业生产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水产部门管理。
  1986年,境内开始渔船和渔港监督检验,由区水产管理部门的渔船渔港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管理渔港秩序,加强对渔港的维护管理;保护水域环境不被污染,对渔业船舶进行注册登记,办理船员考试发证及船舶进出港签证;办理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船舶进出港有关事宜;征收港航费用;对航道航标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发布航行通告;调查处理海损事故等。
  建区后,渔政管理工作主要是保证国家渔业法规的贯彻执行,坚持合理利用和保护、增殖水产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代表国家维护渔业权益。

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河口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2

河口区为东营市市辖区,于1984年2月设立,版图面积23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4公里,总人口22万人。这里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位于黄河三角洲最前沿,拥有丰富的海洋、土地、油气、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尚待开发的一块宝地,是胜利油田的主油区,有丰富的地下油气资源和卤水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水产业、工业的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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