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土地法制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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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546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土地法制建设
分类号: F293.22
页数: 3
页码: 198-200
摘要: 第七节土地法制建设包括:土地监察、土地信访、土地法规宣传、土地纠纷调处等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城市土地 土地利用

内容

土地监察
  1986年,对辖区内自1983年以来乱占滥用耕地的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需要征用,但手续不完备的征地49161740平方米,其中耕地3016320平方米,非耕地46145420平方米;未征先用,未办手续的24629253平方米,其中耕地4373467平方米,非耕地2025786平方米,农房建设3060户,占用土地1346400平方米(非耕地)。
  1992年,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区、乡、村三级监察网络,配备村级监察员223名,全面开展“三无乡镇”(无违法案件、无计划外用地、无上访事件)、“四无村”(无违法案件、无计划外用地、无上访事件、无撂荒地)活动。在城区附近划定取土场5个,为52辆拖拉机办理运土准运证。同年9月26日,河口区人民法院驻河口区土地管理局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1993年8月至1994年5月,开展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共查出改变批准用途、非法交易和违法用地等各类用地208宗,面积17129平方米,其中调查手续完备、发办理手续交款通知书的83宗,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并颁发土地使用证的20宗,面积21476平方米,共收缴土地出让金115.8万元。
  1994年,清理非法用地230宗,面积182476平方米,收缴土地出让金198.6万元。
  1995年,成立40人的土地监察执法中队,并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监察网络,查处油田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油井6口,查处违法占地案件17起。年内在全区开展保护耕地大检查中,共查出各类违法占地13件,占地面积7267平方米,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对全区土地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共清理各类非法用地98宗,面积58949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140.635万元,土地出让合同额315.5815万元。
  1996年,制定完善土地管理地方性配套法规2项,在区、乡两级聘请特约土地监察员13人。同年,设立河口区土地监察治安办公室。年内共查处违法占地13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共处理历史遗留案件4起,非法集地案2起。
  1997年,全面开展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共查出违法占地564宗,面积5702012平方米。
  1998年,施行土地巡回检查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跟踪检查和具体案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区每月检查一次,乡镇不定期经常性检查。10月,开展清理整顿土地市场 ,共清理违法用地319宗,面积82万平方米,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280万元。
  1999年,设立2部土地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和2个举报箱,配备了专用车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望远镜等办案设备。年初,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规范办案程序。4月份,对320家沿街、沿路经营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全区非农业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共清查在建项目123个,并进行备案统计,建立台帐,对其中的一个违法占地项目进行严肃查处。8月,组成专门调查组,分别对河口城区、仙河城区、海港的闲置土地进行清查,共收回闲置土地65宗,总面积9100667平方米。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32起。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11场次。1999年河口区土地局被省国土资源厅授予土地执法年先进单位。
  2000年,继续开展“土地执法年”活动。聘请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行政执法监督员、179名土地管理信息员。组织26名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局组织的执法培训,顺利取得执法证。10月,对孤岛地区土地非法交易进行清查,查出非法转让土地20起,非法交易额25万元,罚款总额30多万元。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25起,罚款额50多万元。2000年河口区人民政府被省国土资源厅授予“执法模范县(区)”荣誉称号。
  土地信访
  1989年,监察股负责土地信访工作,设专职信访员。至1992年,共接待来访643人次,立案450起,答复查办435起。1993年,设立领导接访日,实行限期处理答复制,凡来信来访,规定处理时限不超过一个月,全年接待来访360人次,其中集体上访135人次、重访120人次,立案查处98起。1994年土地信访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年内共接待来信来访265次,立案102起。1996年处理信访案件5起,人访案件3起,调解土地纠纷7起。1997年,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的25日为局长接待日,局长轮流值班,全天处理来信来访工作。1997~2000年共处理人民来信25件,接待来访45人次。
  土地法规宣传
  1987年设立咨询服务站,发放《土地管理法》宣传材料,提高干部群众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并在中小学开设国土教育课。
  1991年6月25日第一个全国土地日,土地管理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共出动宣传车13台次,悬挂过街横幅20余幅,张贴标语口号110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
  1992~1995年,利用报纸、广播开展宣传,在《东营日报》办专版,刊出宣传文章9篇;与河口区电视台联合制作《为了年轻的土地》电视专题片,在市、区电视台播出,河口区电视台连续播放《五品芝麻官》、《大地之恋》、《明天有雨》等土地法宣传系列片,播放宣传标语860余次。
  1996年,围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十周年和“6.25”全国土地日,在《东营日报》发表系列报道6篇,在东营电台播放专题节目1次,电视讲话1次,演出宣传专场6次,书写标语80幅,悬挂过街横幅8个,刷新宣传牌6个。
  1997一1998年,发放《中国土地报》特刊200余份,宣传材料2000余份,出动宣传车32台次,书写标语86幅,刷新宣传牌5块。
  1999年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的第一年。区政府、油田、济军生产基地分别举办新《土地管理法》知识竞赛。土地管理部门在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金土地”栏目;联合区文化局编排宣传新《土地法》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在全区巡回演出,征订《国土资源报》土地日特刊3000份,发放到全区各村民委员会和用地大户;在主要交通路口增设永久性宣传牌10块,宣传橱窗10个。共发放宣传材料6800余份,出动宣传车46台次,张贴标语口号和过街横幅200余幅,解答群众咨询76人次。
  2000年,联合团区委、区总工会举办“爱我中华、爱我河口”青年书画摄影展,在河口公园举办“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游园活动,举办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专场文艺晚会,印发学习手册和竞赛试题2万份,在河口区电视台增设专栏,拍摄专题系列报道11期,将新法宣传口号制成短信息,通过寻呼台每天发送一条。共出动宣传车20台次,发放宣传材料l万余份,悬挂过街横幅30余幅,增设和刷新永久性宣传牌10块,书写标语口号200条。
  土地纠纷调处
  1989~2000年,全区共发生土地纠纷58起,已处理42起。其中,已调处的较大土地纠纷有义和镇西河村与太平乡果园村,六合乡三义和村与油田机械公司,孤岛商业网点与孤岛社区管理中心,义和镇王集村与四扣乡新建村等。

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河口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2

河口区为东营市市辖区,于1984年2月设立,版图面积23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4公里,总人口22万人。这里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位于黄河三角洲最前沿,拥有丰富的海洋、土地、油气、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尚待开发的一块宝地,是胜利油田的主油区,有丰富的地下油气资源和卤水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水产业、工业的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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