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5385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管护 |
分类号: | TV871.2 |
页数: | 4 |
页码: | 121-124 |
摘要: | 建国前后堤防管理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处、段在工务科、股设专职管理人员,并在沿河县乡普遍建立护堤队伍。20世纪60年代,每5公里配一名专职堤防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并负责与护堤村联系,协助护堤员搞好“五护八禁”等工作。1985年河口管理段成立,工务股设2名专职管理人员,1990年建立健全了水政执法机构及人员。1994年,河口区黄河河务局(原河口管理段)下设西河口、孤岛两河务段,各配备1名职工专职护堤工作,并配备护堤员44名,负责堤防管理养护。河口护堤地的范围从堤脚算起,其宽度为:北大堤临背河均为50米,东大堤及六合乡境内之民坝(即利津四段至羊栏沟子备用民坝)临河7米,背河10米。 |
关键词: | 河口 堤坝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