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生育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口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537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计划生育管理
分类号: C923
页数: 1
页码: 111
摘要: 建区前,境内各公社均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分属利津县、沾化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领导。建区后,于1984年6月成立河口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和规划统计股,下属单位有计生服务站、调查队、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1998年服务站与流动办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各乡镇均成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1994年,成立区直计划生育办公室。至2000年,各村配备计划生育专职主任,各村民委员会都建立专(兼)用人口学校,建有药具室,配备医疗设备,农村建立育龄妇女小组870多个,乡镇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90多人,村级计划生育主任178人。区计划生育部门建有800多平方米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楼,各乡镇建有一定规模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均配备B超机、手术床等设备。
关键词: 计划生育 人口 关系

内容

机构
  建区前,境内各公社均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分属利津县、沾化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领导。建区后,于1984年6月成立河口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和规划统计股,下属单位有计生服务站、调查队、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1998年服务站与流动办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各乡镇均成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1994年,成立区直计划生育办公室。至2000年,各村配备计划生育专职主任,各村民委员会都建立专(兼)用人口学校,建有药具室,配备医疗设备,农村建立育龄妇女小组870多个,乡镇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90多人,村级计划生育主任178人。区计划生育部门建有800多平方米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楼,各乡镇建有一定规模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均配备B超机、手术床等设备。
  管理制度
  1990年3月,区委、区政府颁布《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0月,颁布《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全面推行人口目标责任管理,逐级落实人口目标责任制。1991年,成立河口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大会,区政府与乡镇(办事处)签订《人口目标责任书》,乡镇与村签订《人口目标责任书》,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每年以抽样调查为依据,进行奖惩兑现,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同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1993年先后出台《河口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河口区流动人口管理程序》、《河口区流动人口管理各有关部门职责》。1994~2000年,对河口城区及孤岛镇、仙河镇的流动人口建档立卡、签订合同,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1998年4月,区委、区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同年7月,区委、区政府颁布《关于创建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县(区)的实施规则》。2000年11月,区委、区政府颁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意见》。

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河口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2

河口区为东营市市辖区,于1984年2月设立,版图面积23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4公里,总人口22万人。这里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位于黄河三角洲最前沿,拥有丰富的海洋、土地、油气、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尚待开发的一块宝地,是胜利油田的主油区,有丰富的地下油气资源和卤水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水产业、工业的潜力巨大。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