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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个人荣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姜家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42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个人荣誉
分类号:
B82
页数:
29
页码:
283-311
摘要:
本章收集了姜家村自1948年到2006年获得的个人荣誉
关键词:
荣誉
个人
姜家村
内容
1948年
周俊贤被东北军区司令部授予“艰苦奋斗”奖章一枚。
3月,姜永昌荣立渤海军区三分区十六团一营“工作三等功”。
4月,姜永昌荣立渤海军区三分区十六团一营“通讯标兵”称号。
1949年
3月,姜永昌荣立二十二军六五师一九五团一营“渡江三等功”。
1950年
5月,姜永昌荣立二十二军六五师一九五团一营“渡江学习三等功”。
1951年
9月,姜永昌荣立二十二军六五师一九五团一营“筑城二等功”。
1952年
姜希滨在抗美援朝战斗中被授予“银质奖章”一枚。
1953年
11月,姜寿山获川东区党委学校第四期三支部“先进学习奖”。
1954年
姜寿山获重庆工农速成学校“学习优秀奖”。
1955年
12月,姜寿山被忠县运道工程委员会第六施工队评为“劳模三等奖”。
1956年
3月,姜泽浦被北海舰队修船处授予“五好战士”称号。
12月,姜泽浦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政治部授予“轮机技术能手”称号。
1958年
周俊福荣立济南军区警卫一团刁口海啸抢险指挥部“海啸抢险三等功”。
1962年
周俊来被北京市劳动局评为全市“劳动模范”。
1963年
周俊来1963年至1973年,连年被首都轧钢厂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1964年
12月,姜泽浦被北海舰队舰船修理部、政治部授予“技术能手”称号。
1966年
周善堂被中共广饶县委员会、广饶县人民政府授予“舍己救人”证书。
1970年
1970年至1990年,姜裕鉴连年被洪山煤矿评为“先进工作者”。
1973年
宋方美被垦利县化肥厂评为“先进生产者”。
1975年
宋方美被垦利县化肥厂评为“先进生产者”。
1978年
1978年至1984年,姜裕民连续7年被垦利县化肥厂评为“先进工作者”称号。
1981年
姜清社被中国人民解放军54934部队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月,姜泽光荣获广州军区第三通讯总站“刻苦训练奖”。
6月,姜泽光荣获广州军区第三通讯总站“业务刻苦奖”。
1982年
5月,姜泽光被广州军区第三通讯总站一营三连评为“优秀团员”。
12月,孙福秀被垦利县政府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12月,姜泽光被广州军区第三通讯总站一营三连评为“优秀士兵”。
1983年
6月,姜泽光被广州军区第三通讯总站一营三连评为“优秀士兵”。
1983年至1984年,宋方美连续两年被垦利县化肥厂评为“先进工作者”。
1984年
12月,姜泽光被广州军区第三通讯总站评为“优秀士兵”。
1985年
6月,姜泽光被广州军区第三通讯总站一营三连评为“优秀士兵”。
同年,周茂堂荣获北京市首钢硬笔书法大赛“二等奖”。
同年,姜清本被辛店镇授予“模范教师”称号。
1986年
姜清本被东营区授予“模范教师”称号。
同年,姜裕民1986年至1989年,连续四年被垦利县化肥厂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生产者”。
1987年
3月,周福芹被东营区教育局授予“教学能手”称号。
3月,周福芹被东营区共青团委授予“振兴东营突击手”称号。
5月,周福芹被东营市教育局授予“市级观摩课二等奖”。
9月,周福芹被东营区教育局评为“优秀教师”。
同年,姜增寿1987年至1991年,被东营区建安公司评为“优秀职工道德标兵”、“文明职工”称号。
同年,姜文美在东营首届医务护理工作能手竞赛中荣获“护理技术能手”称号。
1988年
1月,姜文美被东营市总工会、东营市妇联授予“双文明标兵”称号。
同年,姜文美被中建八局四公司工会委员会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同年,姜清本被东营区教育局授予“模范校长”称号。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辛店镇委员会、辛店镇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同年,姜兰慧被中共东营区委员会、东营区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同年,姜松鹏被中共辛店镇委员会、辛店镇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
同年,姜松鹏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清文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989年
姜泽军1989年至1992年,连续4年被东营区建安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文美被山东省妇联授予“省级三八红旗手”称号。
同年,姜清文被海河路街道办事处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清文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周茂堂荣获东营市商业系统“书画大赛一等奖”。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孙福秀1989年至1990年,被东营市司法局评为“防激化调解工作先进分子”。
同年,姜松鹏被中共东营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990年
姜文美被中建八局授予“劳动奖章”并获得“优秀团员”称号。
姜兰华1990年至1992年,连续3年被东营市工商银行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孙福秀被东营区司法局评为“模范调解员”。
同年,姜增友被东营区化工厂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姜寿山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泽浦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姜泽萍1990年至1996年,连续七年被东营区安装工程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清文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兰村被东营市南里工业公司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姜裕民1990年至2003年,连续4年被中共垦利县委员会、垦利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松鹏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1年
姜泽涪被东营市城市建设委员会授予“建设二等功”。
同年,姜泽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共青团浅海公司授予“优秀青年突击手”称号。
同年,姜兰村被南里工业公司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兴被东营市乡镇企业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兰慧1991年至1994年,连续5年被东营区土地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占庆被国家公安部授予“一级金盾荣誉奖章”一枚。
同年,姜松鹏被中共东营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文峰1991年至1992年,连续两年被东营市二轻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孙福秀被海河办事处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海河街道工委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孙福秀被东营区司法局评为“优秀调解员”。
同年,姜清文被东营区劳动服务公司评为“劳服系统先进个人”。
姜增寿1991年至1992年,被东营区劳动局评为“劳动模范”。
1992年
姜泽军1992年至1997年,连续6年被东营区劳动局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同年,周善堂在防火灭火百日竞赛活动中被东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松光被55094部队周桥87团授予“优秀班长”称号。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授予“双文明建设先进职工”称号。
姜泽艳1992年至1994年,连续3年被东营区农村信用联社、信用联社工作委员会评为金融系统“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泽涪被东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海河街道办事处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同年,孙福秀被东营区司法局评为“先进调解员”。
同年,姜泽浦被中共海河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993年
姜泽军1993年至1997年,连续5年被东营区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文新被东营市药材公司评为市医药系统“安全先进个人”。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兰村被南里实业集团公司评为“明星员工”。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称号。
同年,姜学武被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授予“科技二等奖”,并给予晋升一级。
周莲桂1993年3月至1996年3月,连续3年被海河办事处,姜家居委会授予“五好家庭”称号。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海河路办事处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姜泽涪1993年至1996年,连续4年被东营市油建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孙福秀被东营区司法局评为“优秀调解员”。
同年,姜兰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评为“双文明先进个人”。
1994年
6月,姜国林从事教学三十余年,被山东省教育委员会授予“忠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培养青少年付出辛勤、光荣的劳动,受到社会的尊敬”荣誉证书。
同年,姜文新被东营市医药公司评为医药供应站“先进工作者”。
姜文美1994年至1999年,连续5年被东营市供销商场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周福芹被东营区教育局评为区级优秀讲课“二等奖”。
周茂堂1994年至1996年,被五交化采购供应站分别授予“书画大赛一、二等奖”。
同年,姜兰村被南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孙福秀被东营市司法局、东营市人事局授予“优秀调解员”称号。
同年,姜泽浦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泽萍被东营区安装工程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兰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姜增健被中日少年儿童美术书法比赛委员会评为“书法大赛优秀奖”。
同年,姜兰浦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海河办事处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1995年
8月,姜占庆获得中共淄博市临淄区委员会、临淄区人民政府颁发的“为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五十周年之际向您表示崇高的敬意”证书。
同年,姜兰浦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清文被海河路街道办事处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文新被东营市医药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兰村被南里实业集团公司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海河路街道办事处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同年,周福生被胜利石油管理局评为“节能标兵”。
同年,姜兰慧被中共辛店镇工委、辛店镇人民政府评为“模范党员”。
同年,姜泽军被东营市劳动局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并获奖金1.5万元人民币。
同年,周星堂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增峰获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作业一大队“技术比武”第二名。
同年,姜泽艳被东营区农村信用联社工会委员会评为“全区农村金融系统”工会积极分子。
同年,姜增健获三国文化全国书画篆刻艺术大展组委会、评委会“篆刻艺术大赛二等奖”。
同年,周小厂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评为“技术能手”。
同年,姜兰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评为“双文明先进个人”。
同年,周小厂被共青团钻井五公司评为“青年突击手”称号。
1996年
姜文新被东营市医药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姜兰华连续4年(1996年至1999年),被东营区工商银行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姜泽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共青团海洋钻井公司评为“青年突击手”。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评为“优秀司钻”。
同年,姜兰慧连续4年(1996年至1999年),被中共辛店镇工委、辛店镇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增健被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评为96山东省少年儿童六项艺能比赛“书法三等奖”。
姜兰光连续两年(1996年至1997年),被中共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党委、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评为“双文明先进个人”。
同年,姜增峰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作业一大队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周小厂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个人”。
同年,周小厂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评为“先进技术工作者”。
1997年
3月,周福芹被东营区总工会评为“优秀女职工积极分子”。
8月,周福芹被东营区教育局授予“区级教学能手”称号。
9月,周福芹被东营区教育局授予“区级优秀教师”称号。
10月,姜希永被67623部队53分队评为“优秀士兵”。
同年,姜增峰获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作业一大队“技术比武第一名”。
姜增寿连续4年(1997年至2000年),年被泰安路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社会治安先进个人”。
同年,周星堂被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增健被胜利书法艺术促进会评为胜利少年儿童书法大赛“少年组一等奖”。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授予“第二届十佳司钻”称号。
同年,周福文被中国人民解放军26军511954部队卫生队评为“优秀士兵”。
姜泽艳连续4年(1997年至2000年),被东营区信用联社评为全区农村金融系统“工会积极分子”。
同年,周福厂被大同武警支队记“三等功”一次。
同年,姜波被垦利县炼油厂评为“先进生产者”。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同年,孙福秀被中共海河路街道工委、海河路街道办事处评为“先进工作者”。
周福生连续2年(1997年至1998年),被胜利石油管理局授予“安全标兵”称号。
同年,周小厂被共青团钻井五公司评为“青年岗位能手”。
1998年
姜泽军连续8年(1998年至2005年),被中共东营区检察院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姜增寿连续2年(1998年至1999年),被中共泰安路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波被垦利县炼油厂评为“先进生产者”。
同年,周福芹获东营区教育局珠心算“区级指导二等奖”。
同年,姜增健获东营市书法家协会“书法大赛佳作奖”
同年,姜增健获东营市技术监督局、东营市书画之友社、东营市文化局“质量杯”楷书“书画大赛展出奖”。
同年,吕俊荣被海河路街道办事处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同年,姜兰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评为“先进员工”。
同年,姜泽辉被共青团海洋钻井公司评为“优秀共青团员”。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评为“司钻第三名”。
同年,周福文被中国人民解放军26军511954部队卫生队评为“优秀士兵”。
同年,姜兰村被南里集团公司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周福厂被山西武警总队“嘉奖”一次。
同年,周福厂被大同武警支队评为“优秀士兵”。
周福光连续两年(1998年至1999年),被东营市工商银行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姜春被潍坊炮八师54952部队评为“优秀士兵”。
同年,姜松竹被钻井技工学校评为“三好学生”。
1999年
11月,姜增健的作品被东营市书画之友社评为“书画大赛优秀奖”。
同年,周福芹撰写的论文《创设愉快情景,激发直读兴趣》编人国家级论文集一一《教学研究与探索》。
周福芹连续5年(1999年9月至2004年9月),被东营区教育局认定为“区级教学能手”。
同年,吕俊荣被海河路街道办事处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姜文岩1999年至2000年,被东营市技工学校评为“优秀班干部”。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总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兰村被南里实业集团公司评为“先进个人”。
姜泽涪1999年至2003年,被东营市油建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浩被东营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表彰为h‘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学武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全国乡镇企业优秀管理工作者”称号。
同年,姜春被潍坊炮八师54952部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0年
5月,周福芹撰写的《浅淡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优化策略》获省级优秀成果奖。
同年,周福芹指导的《我们也要当红军》被东营区教育局评为师带徒“区级二等奖”。
同年,吕俊荣被海河路街道办事处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同年,姜泽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海洋钻井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兰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评为“先进职工”。
同年,周福芹获五段式作文竞赛指导“区级二等奖”。
姜兰涛连续4年(2000年至2003年),被东营区信用联社评为“先进工作者”。
姜小兵连续3年(2000年至2002年),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评为“青年岗位能手”。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文春被中共胜利石油管理局、黄河钻井总公司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
同年,姜泽艳被东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兰村被南里实业集团公司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姜波被垦利县人民政府、垦利县炼油厂评为“先进生产者”。
同年,姜泽森被东营区工商分局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周小厂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黄河钻井总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春景被山东省文化厅授予“全国少年儿童歌唱大赛山东赛区省决赛银奖”。
2001年
2月,周小厂被胜利石油管理局生产管理部评为“先进钻井技术工作者”。
3月,周洪堂被海河路街道办事处授予“好媳妇”称号。,
同年,姜兰华被东营区工商银行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吕俊荣被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同年,姜泽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海洋钻井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姜兰涛连续3年(2001年至2003年),被中共史口镇委员会授予“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
同年,周福芹撰写的论文《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教学思想》获东营区教育局“二等奖”。
同年,姜兰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工会评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同年,周福芹获五段式作文竞赛指导“区级二等奖”。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姜泽艳连续2年(2001年至2002年),被东营区农村信用联社评为“先进工作者”。
姜泽艳连续2年(2001年至2002年),被东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评为“全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波被垦利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同年,姜泽森被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浩被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东营区人事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姜兰慧连续3年(2001年至2003年),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增健被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信息产业厅、山东省科技技术协会、山东省学生联合评委会评为山东省第七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书画摄影、篆刻大赛“毛笔三等奖”。
同年,姜松竹被东营胜利劳务科技服务公司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姜秀丽被东营市邮政局工会评为“邮政优质服务十佳营业员”。
同年,周小厂荣获钻井五公司“泥浆组岗位第三名”。
2002年
12月,周福芹撰写的案例《学生的表扬》获东营区教育局“二等奖”。
同年,姜兰华被东营区工商银行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姜兰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评为“先进职工”。
同年,吕俊荣被东营区评为“育龄妇女最可爱的人”。
同年,姜泽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共青团海洋钻井公司评为“青年岗位能手”。
姜兰涛连续2年(2002年至2003年),被全市农村信用社系统评为“宣传报道先进个人”。
同年,姜增峰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作业一大队评为“技术能手”。
同年,姜小兵荣立胜利石油管理局“三等功”。
同年,姜小兵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评为“创新创效能手”。
同年,姜小兵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评为“技术比赛第一名”。
同年,姜小兵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评为“新长征突击手”。
同年,姜小兵荣获东辛采油三矿“五小成果二等奖”。
同年,周福芹撰写的论文《浅淡教师应具备的素质》获山东省教育厅“二等奖”。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黄河钻井总公司评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同年,姜文春被中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五公司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周福文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采油厂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兰村被南里集团汉拿公司评为“优秀工作人员”。
同年,姜波被垦利县炼油厂评为“先进工作者” 。
同年,姜浩被中共东营区委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姜增海被中共钻井五公司委员会、钻井五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杨绍秀荣获东营区文明办、区妇联“十佳诚信家庭”光荣称号。
同年,姜子建被山东武警总队、东营边防支队记“三等功”一次。
同年,姜松竹被海洋石油开发公司维修大队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周小厂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黄河钻井总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文亮被东营区试验学校评为“三好学生”。
同年,姜春景获东营区教育局“东营区第五届文艺调演优秀演员奖”。
同年,姜秀丽被东营市邮政局工会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秀丽荣获东营市邮政局工会“全市邮政职工首届业务技术营业比武综合营业第二名”。
2003年
3月,周星堂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同年,吕俊荣被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计划生育协会先进个人”。
同年,姜增峰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作业一大队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姜小兵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评为“优秀共青团员”。
姜小兵连续3年(2003年至2005年),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评为“青年岗位能手”。
同年,姜文春被中共钻井五公司工委、钻井五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文春被中共钻井五公司工委、钻井五公司评为“职业技能竞赛副队长岗位第二名”。
同年,周福文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采油厂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泽艳被东营区农村信用联社评为全区农村信用社系统“先进个人”。
同年,姜有亮被中国人民解放军71320部队63分队评为“优秀士兵”。
同年,姜有亮在部队组织的抗洪抢险中受到“处级嘉奖”。
同年,姜有亮被中国人民解放军71320部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周茂堂的书画作品被东营市三友联合会城市开发杯书画展列为“入展作品”。
同年,周福东被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爱民被东营区化工厂评为“岗位能手”。
同年,姜有杰被东营市公路局评为“十佳路政员”。
同年,姜增健的书画作品被山东省交通系统评为“书画展二等奖”。
同年,周星堂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同年,姜子河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2252部队荣立“三等功”。
同年,姜子港被东营区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同年,姜松竹被海洋石油开发公司维修大队评为“电焊专业第一名”。
同年,姜松竹被东营胜利劳务科技服务公司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姜松竹被海洋石油开发公司评为“秋实杯”竞赛“技术能手”。
同年,姜松竹被海洋石油开发公司评为“优秀设备操作手”。
同年,姜希德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春景被东营区实验学校评为“三好学生”。
同年,姜春景被东营区实验学校评为“优秀特长生”。
同年,姜秀丽被东营市邮政局工会评为“先进生产者”。
2004年
3月,周星堂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6月,姜寿贵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小康村居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9月,姜春景获山东省文化厅“海曼钢琴杯”全省艺术学校专业技能大赛舞蹈比赛“三等奖”。
12月,姜春景获东营大家艺术学校“童真花季”“小百灵”奖。
同年,周福芹被东营区教育局认定为“区级教学能手”。
同年,吕俊荣被东营区妇联评为文明在家庭“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泽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海洋钻井公司评为“双文明先进职工”。
同年,姜增斌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采油厂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增峰荣立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采油厂“技术比武”第一名。
同年,姜小兵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评为“双文明先进个人”。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黄河钻井总公司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同年,周福涛被66337部队评为“优秀士兵”。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黄河钻井总公司评为“双文明建设先进职工”。
同年,姜泽艳被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姜泽艳连续两年(2004年至2005年),被东营区农村信用联社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兰村被东营海诺精铸金属有限公司评为“最有贡献员工”。
同年,姜泽涪被东建公司工会委员会评为“先进工会会员”。
同年,姜波被垦利县人民政府、垦利县炼油厂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周茂堂荣获中国台湾中华艺术学会“岚光杯”书画大赛“优秀奖”。
同年,周茂堂荣获洛阳中韩文化交流促进会“洛阳杯”中韩书画家作品大赛“金奖”。
同年,姜增海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共黄河钻井总公司党委,黄河钻井总公司评为“文明建设先进职工”。
同年,姜增福被中共姜家社区支部、姜家社区居委会评为“文明信用示范户”。
同年,姜有杰被东营市公路局评为“青年岗位能手”。
同年,姜增健获东营市第四届职工电视书画展“优秀奖”。
同年,姜兰光被胜利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评为“优秀员工”。
同年,姜松竹荣获共青团海洋石油开发公司“二等奖”。
同年,姜松竹被胜利海洋石油开发公司评为“青年岗位能手”。
同年,姜涛被中国人民解放军92132部队评为“优秀士兵”。
同年,周福聪被东营市实验中学评为“优秀班干部”。
同年,姜清文被东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十户长”。
同年,姜清文被东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周洪堂被中共姜家社区委员会、姜家社区评为“好媳妇”。
同年,姜春景被东营区实验学校评为“三好学生”。
同年,姜寿贵被中共东营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寿贵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评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
同年,姜秀丽被东营市邮政局劳务公司评为“十佳劳务人员”。
同年,姜秀丽被东营市邮政局工会评为第二届邮政业务技术比武“综合营业第二名”。
2005年
3月,吕俊荣被东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协会评为“先进个人”。
5月,姜春景获飞雁舞蹈学校“学习成绩优秀奖”。
12月,姜春景荣获东营区实验学校“庆元旦文艺汇演一等奖”。
同年,周福芹被东营区教育局评为“优秀班主任”。
同年,周福芹在小学生征文比赛中被东营区教育局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同年,姜文彬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塔里木钻井公司评为“十佳创效能手”。
同年,杨绍秀荣获东营区妇联“十星级文明标兵户”奖牌。
同年,杨绍秀荣获辛店街道办事处飞‘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奖牌。
同年,姜文彬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共塔里木钻井公司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增峰被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采油厂授予“技术能手”称号。
同年,姜小兵被评为胜利石油管理局“技术能手”称号。
同年,姜小兵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三矿授予“五小成果二等奖”。
同年,姜小兵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授予“技术比赛第二名”。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共黄河钻井总公司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同年,姜文春被胜利石油管理局评为“先进个人”。
同年,姜泽艳被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东营办事处评为农村信用社系统“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有亮被东营公安分局巡警大队评为“社会治安先进个人”。
同年,姜泽涪被东建公司工会评为“先进工会会员”。
同年,姜泽艳被中共东营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小兵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辛采油厂评为“双文明先进个人”。
同年,周福文被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共孤东采油厂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波被垦利县人民政府、垦利县炼油厂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浩被东营市文体局表彰为新闻出版“先进个人”。
同年,姜兴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村居改建“先进工作者”。
同年,周福生被胜利石油管理局评为“安全标兵”、“岗位技术能手”。
同年,周福东被东营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增海被中共黄河钻井总公司工委、黄河钻井总公司评为“双文明建设先进职工”。
同年,姜兰慧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先进工作者”。
同年,姜有杰被东营市公路局评为“十佳路政员”。
同年,周星堂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平安辛店建设先进个人”。
同年,周星堂被东营市文体局评为东营市百名农村“体育标兵”。
同年,姜兰光在胜利钢管有限公司奋战60天确保顺利完成中一一哈管线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工程劳动竞赛中,被评为“优胜个人”。
同年,周茂堂在庆祝长征胜利70周年书画大赛中被长沙市文学界联合会授予“银奖”。
同年,周茂堂在首届国艺书画缘全国名家书画创作交流展中,获中国文人美术家协会颁发的“铜奖”。
同年,周茂堂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书画大展中,其书画被湖南省文联列为“收藏作品”。
同年,周茂堂在纪念颜真卿逝世1220周年全国书画剪纸大赛中,被河南洛阳市文联授予“金奖。”
同年,周茂堂在“黄山杯”第五届中国当代书画摄影大赛中,获安徽书画苑报社“银奖”。
同年,周茂堂荣获黄河文化艺术研究院“双馨杯”全国中老年诗书画大赛“铜奖”。
同年,周茂堂在桂林圣保罗中巴友好书画交流展中,获中国桂林炎黄书画艺术研究会“金奖”。
同年,周茂堂在纪念黄庭坚逝世900周年暨首届“山谷杯”全国书画大赛中,获河南黄庭坚书法艺术学会“银奖”。
同年,姜子港被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评为“创文明先进个人”。
同年,姜子健被山东省武警总队东营市边防站评为“优秀警官”。
同年,姜松竹被胜利海洋石油开发公司评为“先进职工”。
同年,姜松竹荣获海洋石油开发公司维修大队第八届职业技术竞赛“电焊专业第一名”。
同年,姜松竹被胜利海洋石油开发公司评为“十佳降本增效先进个人。”
同年,姜涛被部队授予“上等兵”称号。
同年,周福聪被东营市实验中学分别评为“体育标兵”、“行为标兵”、“学习标兵”。
同年,姜春景被东营区实验学校授予“第四届庆六一文艺汇演二等奖”。
同年,姜春景荣获东营市文化体育局“在东营小康文明村村民卡拉OK比赛二等奖”。
同年,姜寿贵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被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授予“三等奖”。
同年,姜秀丽被东营市邮政局劳务公司授予“优秀劳务工”称号。
2006年
3月,周星堂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优秀工作者”。
4月,周星堂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辛店街道办事处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4月,姜寿贵被东营区人民政府授予“东营区劳动模范”称号。
6月,姜寿贵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6月,姜国兰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6月,姜希德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6月,姜清文被中共辛店街道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年,姜文彬被胜利石油管理局评为“青年岗位能手”。
同年,姜希庆被东营市油区工作办公室评为“先进个人”。
同时,周茂堂在首届“盛世中华”全国书画美术作品大展中,获中国书画家协会“二等奖”。
同年,姜松竹被海洋采油厂评为“春潮杯”“技术能手”。
同年,姜春景被东营区实验学校评为“优秀少先队员”。
知识出处
《姜家村志》
出版者:姜家村志编纂委员会
《姜家村志》包括10编,29章74节26万余字。真实的记述了姜家村的近代历史和现实的政治生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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