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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四节 村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姜家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37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村政工作
分类号:
D421
页数:
15
页码:
144-158
摘要:
村政工作包含:优抚烈军属,照顾复员军人、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 、户籍管理 、组织生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调解工作等工作
关键词:
村政
姜家村
内容
支前在战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姜家村组织青年参加支前工作参加的战役和战斗有张许、邹平、昌乐、临淄战斗,莱芜、孟良崮、济南、淮海战役、徐州、杭州、渡江等战役,支前人数达50人。
姜家村参加各次支前的民兵们,在战场上艰苦奋斗,不怕牺牲,英勇抢救伤员,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很多人立过战功。
征兵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村内青壮年在党支部和村政权的宣传动员下,踊跃参军参战。
姜家村(居)民自1945年至2005年12月参加八路军、解放军共计121人。
1945年农历正月十五日,姜家村青年报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参军人员15人:
姜新书姜裕昌姜乐真姜占文姜占庆姜占宝姜永昌
姜裕本姜裕堂赵玉林赵玉海姜裕汉周俊才周义堂
周俊明
1945年农历八月十五日,姜家村青年报名参加解放军的人员10人:
姜希滨姜希贤姜希法姜士选周俊贤姜金强周俊生
姜清深姜清林周武堂
1947年,姜家村青年报名参加解放军的人员10人:
姜裕良姜国三姜士彬周俊德姜裕武篓寿祥姜占亮周建堂姜寿山姜泽卿(其中姜寿山为部队南下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了《兵役法》,从此,实行了义务兵役制(1955年至1983年),姜家村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青年有26人:
姜希颜周俊福姜占才姜泽文周俊富姜寿法姜寿芳
姜连昌 姜清明 姜裕森 姜寿良 姜泽浦 姜清润 姜泽林
周星富 周星堂 姜兰玉 姜清社 姜裕民 周星光 周文堂
周华堂 姜兰华 姜泽光 周福光 姜裕顺
1984年至2005年12月姜家社区居委会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青年义务兵有60人:
姜泽迁 周永堂 姜松光 姜松筑 姜杰 姜希东 姜瑞
姜云山 姜希永 姜增海 姜海防 周福文 周天津 周光辉
姜小峰 周福厂 姜希连 姜希亮 周福杰 姜涛(姜泽广)
姜春 姜鑫 姜子河 姜顺 周滨 周文征 姜文光
赵光辉 姜兰旭 姜有亮 周涛 姜涛 姜伟(姜松华)
周智辉 姜智勇 周福涛 姜亮亮 周福涛 周纯亮 周文征
姜震 姜增玉 姜有志 姜凯凯 姜增星 周洋 姜超
周楠楠 姜崇 姜泷 姜文亮 姜哗 姜兰超 周福禄
周福光 周康 周文凯 周朋朋 姜晓蔚(女)周乐乐(女)
优抚烈军属,照顾复员军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姜家对烈军属实行优抚,由村民分工负责帮助他们耕种收割。
当时村里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 军属光荣歌
丈夫抗战去前线,为妻心中好喜欢。顶天立地英雄汉,杀敌救国保家园。光荣灯来光荣匾,光荣锦旗挂门前。军属家庭真光荣,各种优抚排在前。看戏时候坐前边,代耕贷款咱优先。有困难时齐帮俺,叫俺军属心里甜。支前工作跑在前,大伙一齐送温暖。书写信函寄前线,杀敌立功争模范。
农业互助组和农业合作社时期,对烈军属都有照顾。1957年至1960年,采取照顾工分的办法让烈军属参加年终决算配,使他们能享受到平均口粮。1961年开始使烈军属享受到高于平均口粮的待遇,各项福利事项对烈军属均全面照顾。1982年后逢年过节都发放优抚款,送对联和慰问信。
复员军人在享受村里给予优待、抚恤的同时,其子女在国家招工、进企业工作时优先安排,至2006年凡参军入伍的复员人员绝大部分已被国家地方和胜利油田招为正式工人。
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 1960年国家发给姜家大队一批救济粮,大队办起营养食堂,有困难户28人在营养食堂吃饭养身。1962年至1963年对困难户发放救济粮、救济款。1964年至1965年上级发放救济粮代食品、菱角、苜蓿干、白萝卜、包头菜等。1966年开始,每到春节都给困难户发救济款。
人民公社时期,将村内无子女的困难户定为“五保户”(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1985年,辛店镇政府建起幸福院(敬老院),村里的“五保”老人到幸福院住,有专人照顾他们的生活,逢年过节村干部带上年货或礼品,向他们拜年祝寿。1989年,姜家村“五保户”成增美住进辛店镇幸福院,1992年在幸福院去逝,由村集体出资安葬。周希顺、姜冠三、王秀兰、李曰英、樊成云,姜茂阶夫妻二人,刘玉梅、赵增福、赵来科等11人在本村享受了“五保”待遇。姜家村的“五保户”去世,均由村集体出人、出资厚葬。
2004年起,全村有101人(60周岁以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户籍管理从1957年开始,村民户口由专人管理,出生、死亡、迁入、迁出,都由村(大队)会计按规范的程序办理手续。从1964年开始实行卡片管理,各户持有户口本。
组织生产旧社会,大部分土地掌握在少数地主富农手里,农民有少量的土地,主要靠租种地主的土地和给地主做长工、短工维持生计,村行政工作是催田赋,要粮款,派差役,纯属为县、区署服务,不过问村民的生产和生活。解放战争时期,村基层行政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减租、减息等运动,组织村民发展生产,支援前线。建国初期,村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领导村民开展生产互助,引导农民推广使用化肥和新式农具,促进生产发展。
合作化时期,村行政任务主要是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组织成立互助组、合作社,任务是协调入社社员间的关系,安排生产,搞好分配,推广农业技术,落实各项增产措施,促进合作社农业生产丰收,增加社员收入,提高社员的生活水平,维持社会安全秩序。
人民公社时期,公社为政社合一的组织,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行使村级行政职能,承担村行政以及生产经营与管理的具体工作,制定生产计划,按计划组织生产,年终组织分配。
60年代初,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时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纠正公社化初期的大呼隆,不讲实效的管理方法,提高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推广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积极发展工副业生产,大队、生产队收入逐年增加,社员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春,姜家村民委员会对村所有土地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积极推广安排剩余劳力从事工、副业生产,,使村民经济收入逐年增加。
1987年6月3日,因绝大部分土地贡献给了国家和胜利油田,姜家村全村由农业转为非农业。以前借种的土地(孤岛地、唐家村、稻田地、万全村地等)全被原单位收回。从此,姜家大队的经济转到第二、第三产业上来。
姜家居委会自1987年6月3日农转非以来,村办企业逐步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发展较快。在村办企业的管理上,主要是实行承包责任制。让懂经营会管理的人领头承包,并与居委会签定承包合同,居委会与居民议事会协商确定承包指标。承包人向居委会交纳承包金后,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居委会对企业给予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力,并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使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调解工作 1946年,姜家村成立了自卫团民兵队、农救会、妇救会、青救会、青抗先等组织。自卫团有100人参加,姜希增任团长。主要任务是站岗放哨,查通行证,夜间轮流巡逻,公看义坡,共同维护安全。1958年成立了治保会,姜寿山任会长,负责保卫工作。1976年后,春节期间村里组织专人夜间巡逻。1989年开始,村居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设有综治办公室,综治办成立了五支队伍(治安队、巡逻队、普法队、调解队、帮教队),成立“十户联保”,推选出“十户长”“百户长”。制定《开展争创安全文明户活动实施方案》《普法制度》《巡逻队制度》《调解制度》《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等。与居民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创建“安全文明家庭”活动责任书》《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责任书》等。
1946年姜家村成立农救会以来,姜乐业任会长,农救会协助村长处理民事纠纷。人民公社时期,由副大队长姜树堂分管调解工作。自70年代起,成立了调解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主要工作是:处理社员的宅基地纠纷,兄弟分家,赡养老人,财产继承,夫妻闹矛盾,婆媳吵架,邻里纠纷等。在调解过程中,通过思想教育,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并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处理问题,使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及时解决,及时化解,达到团结和睦的目的。
1984年,姜家大队改称为姜家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在村民中抓好普法教育工作,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使广大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组织村民学习《宪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刑事诉讼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若干法律法规。制定了村规民约,1993年3月制定了《姜家居民自治章程》,于2002年3月经全体居民大会进行重新修订。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依法办事,居民中的民事纠纷大大减少。
广大居民通过学法、用法,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良好风尚已初步形成。
附:姜家居委会安全防护制度
一、接受派出所,警区的指导,在村居综治委综治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实行全天执勤,全方位巡逻,做好村居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认真询问盘查出入本村的可疑人员及车辆,及时发现并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押送公安机关。
四、维护本村的治安秩序,制止打架斗殴、流氓滋扰,酗酒闹事等行为,查禁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和封建迷信的活动。
五、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清查、设卡堵截、追捕逃犯的行为,抓获违法犯罪分子。
百户长职责
一、百户长在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工作,与居民小组共同组织联户范围内居民“三自”权利的行使,负责辖区十户长的联络及工作指导督促。
二、密切联系联户,倾听居民呼声,当好居两委的助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负责联户范围内常住人口的管理,调解群众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四、组织居民开展各种形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科学文明的社会新风。
五、组织联户群众搞好居住区环境卫生,街容街貌的治理。
六、向居民传达并组织贯彻居党支部、居委会的决议,向居委会反映居民关心的事项,并代表居民向居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村民会议的参政议政。
十户长职责
一、组织联户居民行使“三自”权利,并对百户长负责。
二、组织联户居民贯彻落实居党支部、居委会的决议、决定及百户长的工作安排。
三、负责调解联户范围内的家庭邻里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四、组织联户范围内居民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列席居民代表会议并向居民代表会议或百户长反映居民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负责联户居民居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规范化管理姜家社区居委会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居委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主要制度有:
姜家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内容
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内容外,都应向居民公开。
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公开、事务公开和居“两委”工作情况公开。
(一)财务管理情况公开。1、居级年度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2、集体发包项目、经营项目的收益及其分配使用情况;3、居集体债权情况(债权债务总额、欠款人和债权人情况);4、居集体资产的购建、处置和保值增值问题;5、居“两委”成员及其他由居集体负担报酬的管理人员的报酬标准及数额;6、上级拨付的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接收总额、发放标准、发放依据、领取人及领取数额等);7、被征用、占用土地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数额及分配、使用情况;8、水、电、气等费用的价格、用量和代收代缴情况;9、上级拨付的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居集体的资金落实情况(补贴数额、标准和发放情况);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供养、农居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标准资金发放情况);11、办公经费(含招待费)使用情况(支出总额、支出项目、支出理由等);12、居集体生产性、公益性投资情况(集体经营项目建设、农田水利开发、居庄规划、道路修建、福利设施建设等);13、其他居民应当知晓或要求知晓的财务收支情况。
所有居级财务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帐目,不得出现“其他”栏目。
财务公开由各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协助居委会进行。
(二)居级管理事务公开。l、党和国家涉及居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2、居属土地被征用、占用情况(土地面积、征用或占用理由、所得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与保障等);3、居民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用地标准、条件、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户主名单、申请理由,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建房名单、位置和收费情况);4、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其实施情况;5、居集体资产发包或处置情况,包括对集体土地等项目的具体承包人,承包合同的内容,承包期限,承包费金额,承包条件,承包人上缴承包费的时间、金额及奖惩情;6、发展党员情况,包括入党人情况;7、征兵、聘用管理人员情况;8、居民公益福利方面的情况;9、居民户籍关系变更情况;10、被批准生育和结婚登记人员名单,对政策外生育、违法收养人员的处罚情况。内容包括年度人口计划,申报生育二胎指标的条件及名单,计划外生育名单,超生费的征收情况。允许生育的育龄夫妇名单,申请和发放准生证名单,计划外怀孕、生育罚款收缴数额,独生子女户享受优待奖励情况;11、文明信用户、十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情况。
(三)居“两委”工作情况公开。Ⅱ、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居民委员会和居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2、居“两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居务管理人员工作情况,包括任期目标、当年目标任务,完成目标的措施及实际完成情况,群众评议情况等;3、居级重大决策,包括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依据等;4、居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情况;5、居“两委”换届选举或居“两委”组成人员依法调整后的居财务和有关工作交接情况。
各居结合本地实际和形势的变化,随时调整充实并确定自己的公开事项,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居务公开的形式
各居应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居务进行公开。
各居应选择群众经常聚集、醒目的地点,设置固定公开栏,包括黑板报、橱窗等。公开栏应当具有防风、防雨功能。凡适用文字表达的公开内容,都要以文字形式在公开栏书面公开,也可以发放“明白纸”的形式予以公开。
对需要宣传解释、书面表达不方便或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书面公开的事项,可采用广播的形式予以公开。
对重大居务管理事项及需要现场听取群众意见的事项,可以采取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居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居民大会及民主听证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居务公开的时间
居务公开以定期公开为主,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应当由居民及时知晓的临时性事项,应及时予以公开;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应随时公开。
四、居公开的组织实施主体及档案内容
居务公开由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居应成立居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居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账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帐物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姜家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流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第三章群众团体
第一节共青团姜家村(居)支部
1951年春,姜家党支部在青年中建立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姜家村支部,由姜泽文任团支部书记。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反封建斗争,协助党支部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经济建设。共青团在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发挥了青年突击队的模范先锋作用,真正成为共产党的有力助手和后备军,建设祖国、建设和谐社会的生力军。
知识出处
《姜家村志》
出版者:姜家村志编纂委员会
《姜家村志》包括10编,29章74节26万余字。真实的记述了姜家村的近代历史和现实的政治生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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