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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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姜家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37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分类号: C933.42
页数: 11
页码: 131-141
摘要: 解放前,姜家村的政权全部掌握在地主手里,1946年成立村党支部,为建立姜家村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村级党政管理机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46年建立人民民主村级行政管理机构一一姜家村公所。
关键词: 机构 党组织 姜家村

内容

第二章村政
  第一节组织机构
  解放前,姜家村的政权全部掌握在地主手里,1946年成立村党支部,为建立姜家村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村级党政管理机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46年建立人民民主村级行政管理机构一一姜家村公所。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1950年至1951年成立了农业互助组;1952年至1958年8月成立了初、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村公所仍行使基层行政管理职能。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后,姜家成立了大队管理委员会。1967年下半年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取代大队管委会。1978年,再次恢复大队管理委员会。在此期间,大队管理委员会、大队革命委员会行使村级行政管理职能。1984年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被撤销后,姜家管委会改为村民委员会。1989年,姜家村民委员会改为姜家居民委员会。2001年,姜家居委会改称姜家社区居委会。
  村公所 1946年2月建立姜家村村公所、村公所设村长、副村长、农民救国会会长、民兵队队长、妇女救国会会长、青年团书记、儿童团团长、自卫团团长。
  生产大队 1958年9月,建立辛店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姜家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姜家生产大队。
  人民公社化时期,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领导班子定期换届选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是由生产小队选出的社员代表及全体党员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公社审批。生产小队领导班子由小队全体社员直接选举产生。1961年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实行公社、大队、小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体制。是年冬,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姜家大队下设3个生产小队。1967年下半年,姜家大队成立了文化革命委员会,替代原大队管理委员会的工作。1978年12月,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姜家大队管理委员会。
  村(居)民委员会 1984年,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撤销,恢复乡(镇)村建制,姜家大队管委会改为姜家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领导成员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举行换届选举。1987年姜家村全体村民农转非。1989年1月1日,姜家村划归海河路街道办事处,姜家村民委员会改称姜家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领导成员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举行换届选举。2001年3月,姜家居民委员会划归辛店街道工委,改称姜家社区居委会。姜家村(居)民委员会在辛店镇人民政府(辛店街道办事处)领导下代表全体(居)民的意愿行使管理职能。姜家村历届村(居)民委员会,由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并接受辛店镇人民政府(辛店街道办事处)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设文教卫生、民政保障、妇女计生、普法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
  附: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7人组成,主要责任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教育居民爱党爱国,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三、组织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青少年课,从教育下岗职工能力培训等社区教育活动。
  三、利用社区文体资源组织居民开展多种形式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四、发展社区经济,依法管理和保护社区公共财产。
  五、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提供全方位便捷的服务。
  六、加强对社区居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调解民间纠纷,帮教失足人员,维护社区的社会治安。
  七、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创建活动,打击邪恶势力,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科学文明社会新风。
  八、加强社区内环境卫生治理,推进社区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质量,营造清洁、优美、舒适、温馨的社区环境。
  九、配合计生卫生部门做好社区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和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十、协助民政部门搞好拥军优属、扶贫、助残、社会救助、婚姻登记、低保对象初审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的管理工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搞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和再就业工作。
  十一、向人民政府和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和难点,并代表社区居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组织社区居民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
  文教卫生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利用社区内各类文化、体育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三、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的评选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
  六、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立社区卫生评比制度,监督检查社区门前“三包”和垃圾装袋规定落实情况,保持社区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七、负责社区内公厕的养护管理。
  八、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治理环境污染,认真养护社区绿地花草,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九、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病、防疫活动,协调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医疗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十、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部门整洁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十一、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民政保障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专访慰问和帮扶贫困户优扶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兴办社区社会福利事业。
  四、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要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会服务活动,积极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优解难。培养社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
  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像的调查公示、申报及初级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七、对社区居民进行国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爱心献功臣活动。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婚事新办。
  九、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生育婚姻状况证明》。
  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调查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二、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妇女计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区居民对妇女和计生工作的认识。
  二、协助计生部门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社区内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有关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指导社区内的育龄妇女选择科学的避孕措施,提高社区居民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四、引导广大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
  六、代表妇女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向党和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发动和组织社区内待业青年、闲散女劳力、下岗女职工和离退休妇女积极兴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努力解除失业待业妇女的后顾之忧。
  八、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并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九、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目标,协助计生部门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社区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普法调解工作委员会职责
  1、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社区居民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教育社区居民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建立紧密、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
  3、定期摸排社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档案;
  4、及时发现并解决好社区内邻里之间、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单位之间及社区单位之间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发状态;
  5、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解决杜绝因调解工作不及时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6、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和楼栋长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民调组织,落实民调人员,完善调解工作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及时调处;
  7、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的严重危害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8、认真贯彻落实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有关规定,严格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居民的言行,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温馨祥和的社区氛围;
  9、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内有关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治安保卫工作委员会职责
  1、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2、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3、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4、向居民宣传户籍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做到居民区人口底数清、情况明。配合社区干警建立健全社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档案;
  5、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技防措施,加强小区大门、楼栋单元门、车库、住宅门和防盗设施建设;
  6、协助有关部门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视、考察并适时做好教育转化和安置工作;
  7、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8、教育居民协助政府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9、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10、加大对辖区不安全因素的监控力度,发现案情妥善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11、向公安、保卫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工作的意见,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知识出处

姜家村志

《姜家村志》

出版者:姜家村志编纂委员会

《姜家村志》包括10编,29章74节26万余字。真实的记述了姜家村的近代历史和现实的政治生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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